「這是企業版的邱小妹事件(仁愛醫院人球案),藉這事件把兩岸經貿政策,再檢討釐清一次,也沒有什麼不好,」聯電遭到大規模搜索後,一位企業人士這樣說。
聯電事件第一個突顯的問題是,兩岸經貿政策,有更務實的必要。正因為不少人認為政府對大陸投資的層層限制,已影響台商在全球的佈局與競爭力,使得聯電事件發生後,同情聯電的不少。
東莞台商協會會長郭山輝,深圳台商協會會長鄭榮文,均在回台過年、返回大陸當天表示,台商在大陸是跟全世界企業競爭,政府不幫忙企業就算了,還企圖打壓,實在說不過去。
半年前成為聯電獨立董事的國內管理學界策略專家、許士軍教授就指出,至今他只參加過兩次聯電董事會,從來沒有聽到過和艦這個名字。因此聯電與和艦的關係,「我一點也不清楚。」
但是站在企業要跟世界競爭的角度思考,聯電先行到大陸佈局,「我是同情聯電的,但是若有人選擇站在民粹立場,就是死也要死在這裡,那就是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自從一九九○年代,台灣企業開始到大陸投資,但礙於戒急用忍政策,只好到海外成立子公司,透過第三地,前進大陸。尤其海外有很多免稅天堂,如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薩摩亞等,更是台商設立海外子公司的最愛。
根據投審會統計,目前在免稅天堂英屬維京群島設立公司的家數,是一千多家,開曼群島三五五家,薩摩亞一四九家。這還不含未登記的廠商。
十多年下來,企業成立境外公司,不只是規避政府法令,前進大陸的權宜之計,後來更因為免稅誘因,進一步成為台灣企業與有錢人間,最普遍的避稅手法。
到第三地的成立海外子公司,事實上已經成為台灣政府管理企業的死角。尤其過去多年來,政府對於上市櫃公司的財報,只要求個別企業的財務報表,海外子公司,就當成業外收益認列,只需簡單交代,更造成監督管理上的盲點。
第二個後遺症是,境外子公司已經成為台灣稅收來源上,一個很大的漏洞。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在一場公開演講中就提到,台灣有世界第三高的外匯存底(一千四百多億),原因之一就是台商賺的錢,都留在海外,部份原因就是因為稅(匯回台灣就要繳稅)。
就個人而言,由於台灣稅制採屬地主義,個人的海外所得可免稅。對企業而言,海外所得只要不匯回台灣,就可免繳五%營業稅、二五%營所稅,存款利息所得不用繳稅。
在兩岸經貿政策下,企業各種偷跑方式早已不斷。然而聯電案,在眾多同情聲中,仍有些模糊疑點待釐清。
早在二、三年前,台灣就已眾說紛紜,聯電在政府尚未開放八吋晶圓前進大陸投資前,透過離職員工,經過第三地轉進資金到大陸,投資和艦。若到大陸,在當地提到和鑑,大家也都會認為那是聯電的。
一位不願具名的台灣前十大科技大廠負責人就指出,早在兩年前竹科就盛傳,聯電曾被有關單位約談。「但是聯電一直擺出一付你知我知,就是法院不知的態度,」他說。
也因為眾說紛紜,擔任過陸委會主委、任內推動開放八吋晶圓廠大陸設廠的蔡英文才會表示,當政府後來通過台積電等八吋晶圓廠赴大陸申請案時,她曾一度想找聯電談談,但她後來並未行動。
科技移轉 政府管得了嗎?
關於聯電與和鑑間的資金、技術、人才等交流問題,是否影響投資人權益,是檢調單位調查重點。一位科技業領導人就指出,光是台積電控告大陸中芯半導體三項專利侵權,和解金額就價值五五.六億台幣,那麼一九九項專利,如果聯電全數提供給和艦免費使用,有違高科技業的常態。
又如聯電提到,將來不排除併購和艦的可能性,只要兩岸政策鬆綁,立即進行兩公司之合併。對此,一位高科技業者也表示,若聯電只是和艦的友好廠商,和艦的股東為什麼會願意讓聯電合併?價位又是多少?會不會高買影響股東權益?
聯電事件,也同時傳出有美國、甚至國際刑警介入。背後的焦點是,科技保護與移轉,政府到底管得了多少?
自從一九九六年以美國為首的三三個國家,簽署瓦聖那協定,目的在於防範共產軍事國家(含中國大陸),取得傳統武器以及軍民兩用的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與技術。台灣儘管非瓦聖那簽署國,但政府政策仍遵守這個規定。
根據瓦聖那協定,半導體相關產業中,小於○.二五微米之製程,是禁止輸出到中國大陸。副總統呂秀蓮就對聯電案表示,高科技是累積全民資源,花費多年心力共同培育起來的成果,怎能輕易送給敵國?
但是,儘管目前台灣只開放製程技術○.二五微米以上的技術到大陸設廠,但是如大陸中芯半導體,已經具備○.一八微米以下的技術。台灣儘管限制高科技廠商不走,卻無法阻止具備高科技研發能力的個人,投效大陸半導體業。
而只要人去了,技術就帶去了,就算管得了大企業,也管不了個人,因此根本防不勝防。
聯電案,效應逐漸擴大。從聯電是否影響投資人權益,延伸到台灣高科技業納稅太少,兩家晶圓代工大廠八年來繳稅負三十億元等。後續發展仍須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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