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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智慧型新戰爭 — 法務長

台灣去年光是付給美國的權利金,就值五倍的台灣軟體業產值。 然而,為什麼有企業可以一毛不付,甚至易守為攻,反控國外大廠? 代表企業出征的法務長,成為決定企業命運的關鍵人物, 看他們如何鬥智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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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競爭無定式,亦無常道。
 目前,最炙熱鋒利的競爭手段,就是司法商戰。
 四月二十五日,國巨控告華新科技惡性挖角(因國巨購併飛利浦建元電子衍生),首度開庭。
 背景:國巨、華新科技國內兩大被動元件廠,正各自以策略聯盟或購併方式壯大自己。最近千萬台的新力遊戲機PS2零組件訂單,被認為是競爭白熱化的關鍵。
 這件官司震撼業界,在於訴訟還未進行,國巨即聲請法院假扣押、「凍結」華新科技往來25個銀行的帳戶,逼得華新在四天內,湊齊30億元現金以求「解凍」。「國巨想掐住我們的咽喉,重創我們,」華新麗華法務處長廖哲瑛說。
 假扣押金額30億元,數目之大,在台灣訴訟史上可排前十。
 當天,華新集團旗下5家公司股票全面跌停,效應延續數日。並且,華新科技去年虧損1.6億元,眼看被動元件景氣終於復甦,正積極擴張之際,30億元押在法院,無疑是強烈掣肘。(華新提起抗告,此假扣押已發回重新裁定)

台積電首度控訴員工

 今年二月,台積電控告離職員工劉芸茜洩漏營業祕密。劉芸茜在一年前赴大陸中芯半導體工作。
 背景:台積電八吋晶圓廠即將西進大陸。而中芯的八吋廠一廠已量產,二廠也將於九月裝機試產,在享受中國政府政策性優惠下,中芯是台積電最具價格破壞力的積極競爭者。另外,愈來愈多半導體人才流向大陸,台積電員工離職投效中芯,屢見不鮮。
 這是台積電第一次控告員工。業界分析其效應:第一,警告競爭對手,要用台積電的離職員工,要小心。第二,警告台積電離職員工,洩密絕不善罷甘休。第三,還在台積電的員工,注意自己的行為。
 「董事長(張忠謀)過去從沒有想過要告員工,但現在他也同意了,」剛上任便因此案頻頻曝光的法務長杜東佑指出:「台積電要做一些改變。如果我們不反擊,別人會持續做下去。現在競爭的壓力很大,不管來自台灣或大陸,我們必須更積極保護自己,避免競爭對手不公平競爭。」
 司法商戰正炙,何時守、何時攻?如何守、如何攻?企業已進入另一種層次的競爭。
 尤其全球化下,牽涉的經濟活動與競爭型態愈來愈複雜,「西方世界對法律操作非常純熟,台灣企業要全球化競爭,只有一條路:掌握遊戲規則,」威盛電子法務長張乃文說。
 今年才三十四歲的張乃文,笑稱自己「參加英特爾特訓班」,進威盛五年已被英特爾「告過幾輪,而且在六個不同的國家」。但她談起纏訟、談判、去年的勝訴,情緒不見絲毫起伏,冷靜的態度讓人覺得再沈重的訴訟,在競爭下企業也只有坦然迎戰。
 企業中過去受到忽略的法務人員,此刻重要性浮現。
 「早期只要催收帳款,準備股東會,現在,卻要控制企業全球營運的法律風險,」神達電腦法務副總經理阮啟殷說。
 企業會面臨哪些法律風險?
 (一)購併幾乎必引發糾紛,特別是勞資糾紛:企業想藉購併強化競爭力,然而從最近的台新、大安銀行合組台新金控,以至於前年轟動一時的台積電、世大合併案,均顯示企業很難擺脫員工的不滿控訴,徒增整合成本。而前年元大、京華證券合併,離職員工最後起訴雇主,將是台灣大型企業購併勞資爭議的首宗判例。
 (二)智慧財產侵權問題,仍是知識經濟時代最大課題:台灣企業在技術上與世界接軌,規模日漸壯大的同時,也成為歐、美、日大廠的「俎上肉」,去年光是付給美國的權利金,就高達97億美元,相當於五個台灣軟體業的年產值。最近連韓國也加入,對象是台灣正邁向成熟的TFT-LCD產業。
 「但其實以美國為例,專利認定不一定嚴謹,因為數量大,鼓勵申請,有異議再撤銷,」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眾達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日燦分析:「然而台灣企業有沒有想過這層?還是一被控告就慌了手腳,賠錢了事?」
 換句話說,百億美元以上的權利金,裡面有多少億是冤枉錢?
 (三)進入WTO之後,各國法令不同:比如,專利權的取得時點,在美國為「先發明先取得」,在其他國家多為「先登記先取得」,企業若稍加疏忽便喪失權利。
 (四)西進大陸可能陷入完全不同的司法叢林:企業想借重大陸當地法律事務所,隱含巨大風險。「許多大陸法律事務所不可靠,或見解差,台商吃虧上當,都想盡辦法蓋掉,」理慈法律事務所創始合夥律師蔡玉玲指出,她接過許多這類求救案件。

法務長鑽法律漏洞?

 「台灣企業的法律素養,只能用四個字形容:參差不齊,」黃日燦憂心地說。
 而法務長也有沈重的無奈。一位國內營收排名前一百大的科技企業法務長,感慨地說:「我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在法律灰色地帶遊走,必要時得鑽法律漏洞。老闆的態度是,法律說不行,就真的不行嗎?」正因如此,他目前有幾樁棘手的「爛攤子」等著收場。
 哈佛大學教授麥可波特,去年七月發表「台灣該如何走出困境」演說時指出,台灣從政府到企業各體系,都應該有更透明、更清楚的法律責任,台灣才能升級,邁向創新型經濟。
 未來的競爭絕對是全面競爭。了解法律、運用法律的能力,必須與研發、製造、業務等能力同時提升,甚至更大幅提升,才能在知識經濟的遊戲規則下存活。

西進大陸,要如何控制法律風險?

 ●多位律師指出,企業最常犯的錯,就是以為和「有力人士」談好,錢就可以進去了,「意向書」(非契約)常是陷阱。
 ●即使簽了契約,也不保證對方一定履行。如果真的不放心,就要保持隨時可以撤走的能力。土地、廠房不能帶走,但核心技術一定要掌握在手上。
 ●不要以為律師的話都是正確的。靠吹捧搶客戶的律師大有人在。最保險的方法就是多聽一些律師的法律見解,開始累積對當地律師事務所的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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