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大家都不在意。
二、三年前,國內十三家監視器廠商收到署名英商Elonex的存證信函,限期給付省電裝置的專利權利金,廠商卻少有聞問。
直到今年二月,Elonex一狀告上美國法院。價碼出現,每台監視器被索求1.5美元權利金,總計一年十三家公司要付一億美元,而一台15吋螢幕代工報價才75元。
「現代專利戰的型態是,一開始知道你侵權不理你,等到你投資都做了,要開始賺錢了,他就透過律師來告你,權利金愈談愈高,要不停工,要不聽話,要不法院見,」智慧財產局局長陳明邦描述。
無知招風險
專利不過是法律的武器之一。愈來愈快速的科技演變,法律跟不上科技,太多的未知。同時,愈來愈全球化的世界,國內法令必須與國際接軌,採用西方標準,改變勢必帶來衝擊。暴露在風險中,你要如何因應?
「台灣的風險,是因為專利概念嚴重不足造成的,」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專利情報組組長袁建中說。
從一九九三年,IBM控告台灣PC製造業開始。台灣最引以為傲的科技業,早已成為外商索賠權利金的俎上肉。
三年前,資策會保守估計,台灣的權利金支出每年20億美元。但根據美國Forrest Research最新報告推估,台灣佔美商權利金收入的8%,換句話說,光給美國的權利金一年就要97億美元,相當於5倍台灣軟體業產值。
袁建中觀察,台灣廠商無知來自四個部份。一是公司很少有申請專利的概念,僱請專利工程師的公司少之又少。二來,設計新產品,投資產品線之前,沒有查詢專利的習慣,不自覺侵權,其實,有些專利是可以迴避的(design around)。第三,法務人員不懂鑑定,一被告就慌了手腳。第四,台灣累積專利量不足,沒有籌碼談交互授權,只得付錢了事。
最近,韓國三星控告台灣筆記型電腦廠商又是一例。有一家園區廠商,因為法務不懂技術,就請廠裡工程師來把技術搞懂,告訴法務。之後工程師問法務,那這樣我們到底有沒有侵權?法務卻反問,這不是你要告訴我的嗎?「鑑定是件大事,台灣賠了一堆錢,很多都搞不清楚到底有沒有侵權,」袁建中說。
儘管商場殘酷,常以專利做武器。但事實上,專利的目的是在協助企業發展,鼓勵大家把資訊、技術揭露出來,才能良性循環,因此所有資訊都是公開,可供查詢的。台灣的問題在,廠商不知道要去運用,「因此未蒙其利,先受其害,付了一堆權利金,」袁建中惋惜。
未知
除了對專利的無知,現代社會另一個法律風險,來自於未知。
因為科技日新月異,新型態的行業、文件、甚至傳輸方法,都超越以往法律規範的範圍。「法律的原則是罪行法定,法律未定,人們無所適從,未知就是一種風險,」資策會科法中心主任周天說。
以網路咖啡店為例,新公布的網咖管理條例規定,學校方圓二百公尺不准設網咖。如果強制執行,業者先前的裝潢、投資就泡湯了。
又譬如,原本民法條文,偷竊罪是偷動產。如果有人潛入你的電腦,下載你的電子紀錄,這算不算是偷竊?又侵犯隱私權,原本是指偷拆你的封簡信函,現在若是盜用你的名字、密碼,進入你的電腦,算不算侵犯隱私?
「法律不斷在後面追趕科技,如果無法約束濫用科技的不當行為,社會紊亂會造成更大的風險,」周天認為。
全球化
全球化的浪潮,也擴大了法律風險。對應於全球化,國內法令必須與國際接軌,採用西方的標準,改變自身的規則,變動本身就將為廠商帶來風險。世貿組織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規範(TRIPS)就是一例。
為了與國際法律接軌,入世之後,台灣對專利權保護由原先十五年,延長為二十年。約有二萬個專利,延長其受保護的時間。「許多等著要做這些藥的國內藥廠,就少了機會,」智慧財產局局長陳明邦說明其影響。
原先智慧財產權只保護本國人、特定外國人。未來,世界貿易組織143個會員國(含中國大陸)都受保護。其中,改變最大的就是著作權。
入會前,跟台灣簽有著作權互惠協定的國家,只有美、英、瑞士、香港、西班牙、韓國六國。台灣使用其他國家的作品,可以不需徵得其同意。入會後,要保護的國家,一下從六個變成143個,市面販售的許多出版品都將觸法。
舉例來說,一些法文、德文、甚至日文翻譯歌曲,過去可以不取得版權翻譯,並不違法。入世後,這些行為都不允許,過渡期只有兩年。「世貿組織在TRIPS規範下是一個最強的反仿冒團體,」國際通商事務所資深合夥人李忠雄說。
累積自己的籌碼
從政治經濟的角度,包括TRIPS在內的全球化,都是根據西方最有利的方式。
WTO前身原本只規範商品貿易,在一九九○年代初,又將服務貿易、智慧財產權納入。背後理由是,對已開發國家而言,無形商品更有價值,最有優勢。
「這種全球化對落後國家很不利,原本,智慧財產權是屬地主義可以只保護本國人,拖延時間讓國內產業發展。現在必須對國內外標準一致,這種發展對已開發國家比較有利,」李忠雄評析。
不完美的權力均衡卻無法迴避。「要降低這種風險,弱後國家只有努力追趕,」周天認為。
製造大國——台灣必須加速累積籌碼,利用法律保護自己,而非處處挨打。
以專利為例,袁建中認為,台灣真的有機會。因為北美是需求導向,專利偏向新產品、新技術;亞洲則是供給導向,製程、供應鏈管理know—how,其實都可申請專利,當作相互授權的籌碼。譬如:一九九五年,台積電研發出B2B交易平台,沒有申請專利就很可惜。
從企業主、工作者到專利工程師、法務,「台灣要提升的是整體法律素養,」袁建中說。
軟體工程師出身,袁建中深知研發人員的問題所在:「大家都覺得要天大的發明才夠格申請專利。其實,只要第一個想到就可以。」
為了灌輸資策會工程師的專利概念,袁建中常常拿某大軟體公司的專利給他們看。他們常說:「這麼簡單的東西也可以申請專利,真是不要臉!」
為了改善台灣廠商專利工程師不足,不會分析專利情報的缺點。工業局正委託資策會設計專利情報搜尋的介面,希望能在短期內,讓台灣廠商改善現況。
不過,「累積專利要有成果起碼要五年,」袁建中坦白提醒,在他眼中,資訊業早已錯失時機。
問題是,有沒有不開始的本錢嗎?我們還要付多少一百億美元?(陳一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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