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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如何借民力做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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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推動大建設的日本,有何具體獎勵民間參與的方式?郭金茂長期研究日本政府如何提供誘因、提供保證,並嚴密監督。
六十多歲的郭金茂是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經常赴日本洽公。每次赴日,郭金茂都發現日本又進步了一些,一直在推動重大公共建設,引起他的好奇:「日本政府怎麼那麼有錢,能一直做建設?」

熱心研究

之後,他利用閒暇蒐集、翻譯日本資料,終於了解日本的做法,就是有計劃的引用民間資本投資政府建設。郭金茂利用假日,翻譯了日本獎勵民間從事公共建設的背景、現況、法律條文,還做成一份報告,廣送到行政院、經建會主委、經濟部長的手中。
郭金茂成為近幾年「獎參條例」立法過程中,不為社會大眾認識,卻是各部會參與這個議案的公務員心中,一個熟悉的名字。
手上有一份份來自行政院副祕書長廖正豪、前經建會主委蕭萬長、財政部等單位寄來的致謝公文。郭金茂翻著成疊資料表示,日本目前三大建設,包括關西國際機場、東京灣橫貫公路、橫濱二十一新市鎮,都是官民合資,民間負責開發、經營的案例。
根據郭金茂的研究,日本自一九八六年五月三十日公布獎勵民間企業參與特定公共建設條例,至一九九一年,共有六十五個官民合資建設案,實施中、計劃中的總投資金額超過四十兆日圓(約八兆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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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推估一九九一年至公元二千年,十年間,日本還會有近三百兆日圓的民間投資公共建設。

政府也是投資者

自從一九八六年明訂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後,日本很清楚的將公共建設分成三大部份。回收報酬率低的公共建設,完全由政府負責興建;能回收、而金額又不太龐大的建設,由民間獨自投資;至於投資金額高、回收慢、但長期獲利高的,則採官民合資。
日本獎勵民間投資的公共建設,不限於交通事業,也包括文化設施、養老院、國宅等項目。
根據郭金茂提供給政府部會的報告,日本政府獎勵民間投資的做法:一是提供誘因,二是提供保障,三是嚴密監督。
在誘因方面,日本政府提供投資公共建設的企業,在租稅、所得稅、土地稅、營業稅等方面優惠。另外,還有低利貸款,甚至無息貸款、債務保證。業者在投資項目上,營業後五年內,還可減免一半的所得稅、減免土地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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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提供優惠外,政府本身也是公共建設的投資者之一。例如,關西國際機場一兆四千多億日圓中,就有二五%是中央及地方政府提供。
由於日本對許多公共工程的做法是官、民合資,政府不僅能提供投資保障,還能嚴密監控。在日本成立的開發公司董監事名單中,官方代表平均佔四二%。官方派置的職員約佔總職員數的三○%。這些政府人力除了參與事業推動外,也監督民間的營運是否一切合法正常。而當民間遭遇困難時,政府也可以投資股東之一的身分,協助民間解決。
日本官方投資民間建設公共工程的資本,要等開發完成、經營成功後,再出售公股給民間,所得資金再用來投資其他公共建設。
相對於日本已有明確的遊戲規則及監控辦法,剛通過獎參條例的台灣,下一步應是訂定更明確的遊戲規則,讓民間、政府、大眾都能受益,擺脫圖利少數財團的陰影。否則,「政府做事沒效率,民間做又怕圖利、官商勾結,那台灣未來怎麼辦?」郭金茂憂心忡忡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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