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始進入新聞界工作時,並沒有什麼夢想,只覺得記者這個工作,可以學到很多東西,接觸到許多人,我可以更加了解這個社會,更可以幫助讀者了解這個社會。
我工作的報社,待遇和福利還算不錯,但是幾年來,這個工作常常帶給我困擾,比如說,報社的政策、考核的標準等。有些主管的作法,我們看不慣,為了生存,我們必須調整自己。
最明顯的困擾就是,報社評量記者表現的標準是,看你有多少頭條。新進的記者,「上面」就告訴他,一個月有十則頭條,就可以拿採訪獎金。數頭條的必然結果是:記者報導誇大、渲染、不實在。明明不成熟的新聞,也可以說成可以「造成震撼」,這樣才能提高它的重要性,才會有機會上頭條。
結果就發生一個例子,有一位記者交稿時,在交稿單上把發生在某家公司的現象,誇大成整個業界普遍的現象,「上面」一看以為很嚴重,等到稿子交上來,才發覺根本不是這個樣子,這件事還在報社主管級會議上拿出來討論。
搶頭條的心態下,報紙出差錯的機會很多,出錯後的更正,根本是不受重視,有時只是意思意思小處理,有的則是事後再發一條新聞,從另一個角度來寫。
好笑的是,「上面」要我們寫有「衝突」的新聞,彷彿走衝突新聞的路線,銷路才會增加。但出了差錯,「上面」又要我們自己出面處理,所以大家就儘量寫「好的」新聞,盡量寫得「含糊」一點,才會少出錯。我常常懷疑那些考績比較「好」的同事,到底對自己誇大的報導,有沒有心理衝突過?
報社衡量記者表現的另一個標準是,看你有沒有漏新聞,看競爭對手報紙的表現,他們才不管對手的報紙報導正不正確。結果,對記者而言,漏不起新聞的壓力很大,很多人寧願搶先,錯誤一點沒什麼關係,所以常常一聽到蛛絲馬跡,就大發新聞,而且也變得知道怎麼保護自己,技巧一點的犯錯,比如說,寫「官員表示」,而不敢寫出名字。
我覺得究竟該怎麼做才對,要自己去衡量。在報社主管、同事、消息來源眼光中,和自己做人原則之間評量,看你自己的價格體系中,到底是考績好,又要得到好處重要,還是做人的原則重要。我不大勉強自己去符合「上面」訂定的數頭條的考核標準,所以我的考績不好,薪水當然相對的少,但是,我已經很滿足這份薪水,只要不讓自己太難過就好。
我相信,報社和學校對新聞的理想也許一樣,報社當然希望記者最好能發掘內幕,報導正確,又能寫些對社會有幫助的文章,但是,問題是,在各種限制下,你犧牲的是什麼?「上面」的理想,層層交代下來,每一層都有任務要達成,結果就不一樣了,對新聞報導的要求,就變成只是要「快」,要「刺激讀者」,要「增加銷路」,要「成長」。
所以,我常常覺得讀者很可憐,他們究竟有沒有選擇的餘地呢?很多讀者打電話來罵我們報社,可是他們還是要買我們的報紙,不買他們就去看對手報,又好不到那兒去,其他小報紙更不用說了,真不曉得讀者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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