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企業只會因經營不善或景氣不佳而倒閉,從來沒有人聽說,一家股票上市的大公司,會因為自己生產的廢棄物,而陷入嚴重的危機。長興化工創了台灣企業史上的首例。
兩個月前,一輛滿載有毒廢溶劑的油罐車,摸黑在旗山溪傾倒,造成大高雄地區三百萬人無水可飲,居民生活在恐慌之中。這件震驚全國的「高屏溪水污染案」,高雄地檢署於八月中旬偵結,起訴二十二人,將長興化工董事長和昇利公司總經理兩人,具體求刑無期徒刑;並分別要求兩家公司賠償二億六千萬與一億六千萬元。
「一流產品、九流廢棄物」,是許多台灣大公司的寫照。「它們對自己的產品精益求精,卻從來不肯花一點心思處理好廢棄物,」柴山自然公園促進會執行長楊娉育語帶譏諷地說。這次檢察官史無前例地以重刑伺候,對所有企業來說,都有當頭棒喝之效。
這無非落實「廢棄物清理法」的重要精神:只要造成污染,不管企業知不知情,都要負連帶責任。這種「終身責任」制度,在歐、美先進國家行之有年,是企業的基本倫理之一,無關反不反商。
廠商已遭重罰,但政府官員呢?事件發生迄今,已經兩個多月。政府仍未查明責任歸屬,也沒有任何一位官員因此下台。他們有沒有責任?哪些單位該負起哪些責任?
政府官員也該負責
尤其比較「八掌溪事件」大張旗鼓的處置方式,更顯得「高屏溪事件」乏人問津的難堪。
「四個人死亡與有害廢棄物污染,哪一件事情比較嚴重、影響比較深遠?」許多環保人士都質問,痛心之情溢於言表。
一位政府官員以警惕的口吻說:「長興化工出事以後,還好緊接著又爆出八掌溪事件與密使事件,媒體轉移了焦點,否則我們這些相關單位恐怕全都逃不了責任。」
與八掌溪事件一樣,有毒溶劑事件也不是孤立的個案,而是一再發生的案例。根據環保署估計,每年約有九○萬公噸的「有害事業廢棄物」下落不明,(表一)目前有一六九個非法棄置的場址被發現。(表二)事件主角之一的長興化工,過去有多次違法紀錄,另一主角昇利公司,在全國亂倒毒溶劑的地點,包括桃園蘆竹、大甲溪、台中梧棲、雲林西螺、高雄茄定、田寮……。
事件一再重複發生,意謂著並非少數一、兩位官員失職的問題;而是整個處理廢棄物的官僚體系都出了毛病。官員「依法行政」,按照老習慣辦事,就會一而再、再而三地讓毒物污染環境。
「為什麼總是抓不到?」一位計程車司機道出他心中深深的疑惑,「如果真的難抓,為什麼昇利一出事,連續好多違法案子立刻都被抓到?」許多人心中也同樣大惑不解。
事實上,我國對於廢棄物從產出到最終去向,早制定有一套嚴格的管制措施,但是這套措施幾乎不發揮作用。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科長蘇國澤的說辭,非常傳神地表達出官員的典型心態:「我們把每個廠商都當作好人,假設他們會誠實申報。如果他們要刻意規避,我們也沒辦法。」
誠實在我心,傾倒隨我意
其實,根據環保署統計,台灣一年生產一四七萬噸有害事業廢棄物,能夠合法處理的只有六○萬噸。這意謂著,生產其餘九○萬噸廢棄物的廠商沒有任何選擇,一定要違法。廠商怎麼可能誠實申報?為什麼環保署的管理制度建立在如此荒謬的假設上?
許多專家指出,因為環保署根本不知道每一家工廠有多少廢棄物?是哪些種類?所以,廠商愛報多少,環保署就只能相信。
其實,制度上已經賦予環保署調查廠商的權力,問題出在沒有執行。
每一家工廠在成立之前,都需要向當地縣、市環保局提呈廢棄物的「清理計劃書」,說明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和性質。唯有環保局審核「清理計劃書」通過,工業局才核發設廠許可。
然而,多年來「清理計劃書」形同廢紙,「沒有廠商認真申報,報回來的資料也沒人處理,都堆在倉庫裡,」台大環工所教授吳先琪觀察。由清大、交大教授組成的「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環保監督小組」在調查過程中,也看到相同的問題。當他們向新竹市環保局要求調閱廠商的「清理計劃書」時,得到的答覆竟然是:「堆在倉庫中,找不到了。」類似情形當然不只新竹市一地而已。
地方環保局難辭其咎。然而,「地方哪有審查的專業能力?」正在調查官員是否失職的監委謝慶輝質疑,「環保署最初就不應該推給地方。」
很多專家認為,環保署的責任更大,「政策反反覆覆,沒有一致性,」工研院化工所環境科技組組長楊致行說。他多年來冷眼旁觀,看環保署從民國七十九年起,做了三年基本調查,後來又中斷,再修法推給地方。「這種基本資料要長期累積、相互比對,才有成效。美國也是花了十幾年的時間才建立起來。」
如果中央沒有做好源頭管制,地方環保單位的查緝工作就非常辛苦,「抓東跑西,抓河川跑山邊,簡直疲於奔命,」高雄縣環保局長丁杉龍忍不住抱怨。話雖如此,像長興化工這麼大的工廠長期違法,環保局真的不知情嗎?「我們沒辦法事前稽查,只能靠民眾自動檢舉,」丁杉龍解釋。
然而,辦環保案件同樣經驗豐富的高雄檢警調單位,卻不這麼認為。「說好聽點,(高雄縣環保局)是知情的被害人;說難聽點,是共犯,」一位資深辦案人員嚴厲批評。
知情的被害人?
每一家化工廠都會產生固體與液體的廢棄物,原本長興化工全部交給運泰公司處理。根據高雄地檢署的調查,當運泰公司因台塑汞污泥案而倒閉之後,長興化工就只有申報固體的部份,不再看到它申報毒廢溶劑。這樣不尋常的變化,其實很容易被發現,也不難找出其中蹊蹺。
「肯查的話其實很簡單,資料都在他們手上,這是要不要查的問題而已,」一位資深刑警說。
一位長期投入環保案件的檢察官說明環境的惡劣:「辦到現在,不敢相信任何一家廠商;只要想辦,可以辦到任何一家。」在這種情況下,「環保單位怎麼不知道有違法事實?但知道又怎麼樣?」廢清業者達永鑫公司副總經理林文優反問。
一位檢察官比喻,這就好像以前的賄選,明明十個候選人有九個賄選,但是檢察官都說抓不到。因為違法的情形太普遍了,反而獲得某種現實上的正當性,「事情若沒有鬧大,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會下去管。」
但是,一旦有交出業績的壓力,就會很神奇地破案。「昇利公司儲存場偷排廢水的暗管一下就抓到了,表示他們能力是很強的,」環保團體「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成員方英吉笑著說。
換另一個角度來看,地方派系、黑金體制盤根錯節,讓原本人力已經嚴重不足的稽查人員(以高雄縣為例,七名稽查人員要負責五千多家工廠),還要經常面臨各種難以言喻的壓力。
譬如說,一位科員至某縣環保局上班的第一天,抽屜打開裡頭赫然出現十萬元現金,讓他不知如何是好。稽查人員稍微認真一點,轎車就經常被不明人士砸毀,讓他們連開車出門也怕怕。至於檢舉濫倒的民眾一旦曝光,遭黑道斷手斷腳也時有所聞。
「以前砂石業大多是國民黨籍民代在包攬,現在廢棄物處理業有很多是民進黨籍民代在做,」一位熟悉高屏政壇的人士分析。
地方政治生態正在惡化,但許多中央的重要政策卻都依賴地方政府執行。「中央與地方的縱向聯繫出現斷層,」台大教授謝志誠指出,「地方在很多方面,不見得能認知、執行中央的政策。」
從上游基本資料的殘缺不全,到下游監督稽查的粗疏鬆散,整個管制體系可以說根本與「非法傾倒」共生共存、互為表裡,從一開始就注定失敗。因為整個問題的根源,正在於「廢棄物找不到足夠的合法出路」。
黑白兩道聯手,劣幣驅逐良幣
用最簡單的經濟學原理來想,廢棄物清理的市場需求這麼大,供給卻非常小,應該有很多廠商搶破頭要跳進來做合法生意才對。但事實卻正好相反。
一個想要正當做生意的環保業者,面臨許多不確定的風險,每一項風險都足以使他血本無歸,以致於許多業者在躊躇良久之後,決定打退堂鼓。
第一大風險是「劣幣驅逐良幣」。管理的鬆弛,創造了許多非法傾倒的無本生意。業者可以用極低的價錢,來爭取客戶。以廢溶劑的價格來說,按正當程序處理,一噸的市價必須八千到一萬二千元,廠商才有利潤。但昇利公司開出的價碼僅為四千元,它委託貨運業者偷倒入溪中的價錢為一千兩百元,昇利公司什麼都不必做,就淨賺二千八百元。
事業主只關心兩件事,一是找合格的處理業者,二是價錢愈低愈好,至於廢棄物究竟到哪裡去,並非他們關心的重點。偏偏「合格業者不見得守法,」高雄市廢棄物同業公會理事長卓三陽一語道破其中關鍵,「只要有一家業者違法經營,其他業者迫於競爭壓力,就不能好好做。」
第二大風險是「民眾抗爭」。在台灣任何一處地方,要建焚化爐或掩埋場幾乎都會碰到抗爭。但是,解決爭議、達成共識的機制卻付之闕如。業者經常在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之後,仍要單獨面對民眾的抗爭,主管單位環保署則一付撒手不管、自行解決的態度。「選一塊地不知要花多少錢擺平黑道、白道,」台大環工所教授吳先琪說,結果往往是黑、白兩道都吃得開的人才能做這行。
「這麼多年來,環保署輔導業者的政策到底在哪裡?」林文優質疑,「放任處理量嚴重不足,環保署是否應該負起輔導不周的責任?」
實際量遠超過可處理量,逼得業者想守法也難,更讓管制、稽查都成空談;反過來看,不能嚴格取締非法,又讓廢棄物永遠沒有足夠的合法出路,「就像一條食物鏈,環環相扣,惡性循環,」一位檢察官感嘆。
專家指出,只有趕快擴大處理廢棄物的能量,以及真正落實管制措施,如此雙管齊下,才能打破惡性循環。
美國、加拿大以前也曾經歷台灣目前的困境:濫倒猖獗、黑道把持,守法業者不敢投資。「這種情形,都是政府身先士卒,自己先跳下去做,」工研院化工所楊致行仍相信自己的一貫主張,「由政府創造良幣,來驅逐劣幣,帶動整個環境改善。」
政府應跳下來做
台大環工所教授吳先琪特別愛舉香港的例子。香港政府自行投資興建大型廢棄物處理中心,第一年免費處理全香港工廠的廢棄物。一年以後,香港政府完全掌握每家工廠廢棄物的質與量,從第二年開始收費,至此以後,沒有一家工廠敢違法偷倒。
諷刺的是,香港政府曾在民國八十年來台灣取經,觀摩台灣的先進經驗。自此以後,香港一日千里,台灣卻是不進反退。
目前環保署傾向以「聯合處理中心」,跨出解決問題的第一步。這也是德國成功的範例。由邦政府召集幾家最大污染的生產者,以BOT模式(指民間與政府簽約,由民間投資興建公共工程,政府特許民間經營一段時間,經營期滿後,民間再依合約將該工程的設施與資產交還給政府),興建聯合處理中心。由於政府仍擁有二五%的股權,仍可以在政策上發揮領導作用。
然而,一切解決方案的有效性,仍然要看各政府單位能不能協調配合。譬如說,倘若未來要興建「聯合處理中心」,究竟由哪個單位統籌、主導?環保署?工業局?教育部?國科會?還是「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自搞一個體系?按照目前「廢棄物清理法」的規定,最可能的情況是各自為政。
成大環醫所教授蘇慧貞警告,如果每一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都各自搞一個體系,將是「相當愚蠢」的事。屆時,在支離破碎的體系下,某些地區的設備太集中,垃圾量不足;某些地區卻又缺乏設備,垃圾量太多。而每一區的設備都難以達到規模經濟,「造成資源浪費,土地不合理使用。」
做好橫向協調聯繫
這讓人又聯想起八掌溪事件中,海鷗部隊與空警隊硬生生地以兩千五百公尺高度為分界,劃出一道奇怪的責任線;並且在救人十萬火急的當口,兀自推諉不休,讓四條人命白白犧牲。貌似合理的分工,在公務員各自為政、消極不作為之下,隱藏著極大的荒謬。
「政府機關最大的障礙,就是缺乏橫向協調聯繫,」這是屏東縣長機要秘書周克任幾年來折衝、協調的心聲,「公務人員不要老是『依法行政』,同時也要『依理用法』。」
這種公務體系的危機,新政府其實有所警覺。統籌此次危機處理的政務委員陳錦煌就一再強調,未來的解決方案「要站在國家整體立場來考量」,找出missing link(失落的環節),不能再各管各的事。
更大的危機,難道不是黑金分贓政治?最不想建立一個健全市場的人,正是這批可以做無本生意、牟取暴利的人;而官員的消極不作為、民眾漠視、企業不重視環保,都成為滋養黑金壯大的養分。台灣不僅需要更多果斷、強悍的起訴,就像這次高雄地檢署的漂亮示範;也需要全民廣泛的覺醒。
天下新聞室精選最具時效性、最重要的深度內容,每週五發送
精選當週熱文,週五寄送
請查看您的信箱,我們將寄送驗證信給您,確保未來信件會送到您的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