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大專學歷的婦女被婚姻暴力和丈夫外遇壓得喘不過氣來,忍不住要問:「你母親怎麼教你的?」答案每每是:「媽媽叫我忍耐。」
這時不禁想起少女時代,母親對我提出問題的回答常是:「你讀書了,學校怎麼教,你就怎麼辦嘛!」
她相信教育萬能,讀了書就有出頭天之日,就能活得比她好。
民國初年,母親生於三重埔的佃農之家,不識字,姓名取「張女」就透露了女性在那年代的卑微地位。她很小就送來陳家做童養媳,長大給我父親「送作堆」,這是貧窮人家撙節嫁娶費用的因應之道。
像媽媽這樣生活於非血親家庭,孤立無助可以想像,幸賴一群結拜姐妹陪她一起成長。
記得我見到外婆和大姨之前,早已叫喊過許多阿姨了,可見往來的密切。她們互助合作,大姐給小妹「挽面」(開臉)和穿耳洞。有人要出嫁了,大家會幫她準備嫁 ;新娘上轎後要真真假假地拖長音哭上一陣,送行的姐妹們也跟著淚汪汪的,為女人命苦而一掬同情淚。
怎麼不苦呢?媽媽婚後兩年沒孩子就恐慌了,連忙抱養一個女娃來「招弟」。接著連生四個,不想要了又不知如何避孕,只好吞食產婆給的紅花打胎,導致大出血,險些送了命。
幸虧我有哥哥,否則,生兒子也是她這代人的壓力。歐陽子的母親一口氣生了四個女兒,一聽說第五個又是女的,在產床上就號啕大哭了。
家務也是女人的天職,副業是刺繡、種菜和採收。其時產婆在農村是頗受尊敬的職業,其次是為人牽亡招魂的巫婆,而助產士和護士則是城裡知識女人的專利。
打我能辨識事物開始,記憶裡的祖母和媽媽這兩代女人鮮有靜坐的印象:如祖母燒灶、媽媽打水、外婆種菜、大姨車衣服……,永遠在勞動中。媽媽靜坐不動是偶爾看場歌仔戲,她會盛裝(一套黑色香雲紗衫褲)以赴,被台上的哭調牽動五內而哭成淚人一個。
在那「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年代,母親希望我長大嫁個好丈夫,元宵節不忘鼓勵我出去偷摘菜園裡的蔥,因為台灣俗語有「偷蔥才會嫁好翁」之說。
與眾不同的是,她全力支持我讀書。家裡貧寒,哥哥小學畢業就去煤礦公司做工了,只因老師上門來勸告,父親才勉強答應我去報考北一女。我一路讀到台大,帶動兩個妹妹也都讀完了師範大學。
社會逐步開放和經濟發展是客觀因素,母親的全力支持才是關鍵;她寧可代人洗衣來貼補家用,也沒捨得叫我們輟學打工去。我少女時代經常義務給街坊讀寫信函,他們的女兒在外地幫傭或賣身,每月寄錢奉養父母或供應兄弟讀書。
知識女人的婚姻也無保障
教育未必萬能,但能改變女人的命運。陳林錦回顧八十八年走過來,相信自己一生的轉捩點便是讀了台南的長榮女中。
出生貧家,五個姐妹中只有她念了中學。長榮是基督教會學校,日本人就讀的不少,相當貴族化。如此學歷是稀有的嫁妝,因而中學剛畢業就被娶走了。
陳家是台南大戶,傳統守舊,公公吸食鴉片,婆婆裹小腳,令受過西化洗禮的媳婦倍感拘束,最大衝突則是納妾。林錦生男育女並不犯「七出」之罪,婆婆卻以大戶人家不娶幾個細姨有失面子,不時叨念著。
為了逃避與人共夫的尷尬,她鼓勵並陪伴丈夫去日本讀書。過幾年婆婆又舊事重提,她趕緊勸丈夫跟隨吳三連去大陸經商,夫妻倆比翼雙飛,再一次化解了蓄妾風波。
林錦堅持一夫一妻的努力,其實造就了丈夫的事業,也開拓了自己的人生視野。台灣光復後吳三連任台北市長,林錦丈夫受提拔出任公車處職務,連帶著她本人也參與工作,比同齡的家庭婦女多了一份成就感。
林錦一生都珍惜自己的外表和形象,不穿旗袍就穿洋裝,腳蹬高跟鞋,未施脂粉絕不見客。她精通國台語外,還會日語、英語和羅馬拼音。這樣能幹又經歷豐富的女子,一度被選為村長,榮獲模範母親的稱號。
同一代的知識女子,並非人人都有陳林錦的美滿婚姻。映雪的母親便系出名門,嫁到望族之家沒多久,丈夫迷戀煙花女子,進而金屋養嬌,讓妻妾穿插生育,美其名「大小兼顧」。中學時代偶爾去映雪家,見她媽媽形容消瘦,抑鬱寡歡,旗袍掛在身上輕飄飄的,那幽怨形象令人畢生難忘。
文革時期,映雪父親偕細姨投奔中共。我在北京初會這位如夫人,徐娘已老但風韻猶存,有愛情滋潤的女子能長保青春吧。已是古來稀年紀了,映雪父母尚未離婚,如夫人以元配姿態周旋於北京政界,我也不忍心在台胞面前拆穿。
以前台灣婦女默默忍受始亂終棄之苦,連遭受丈夫的暴力也不敢求去。朱小燕的母親畢業於金陵女大,在大陸教過書,來台轉做家庭主婦,長期對丈夫的肢體行為深惡痛絕,但和映雪母親一樣羞於離婚。等女兒長大結婚了,碰到類似問題立即要求分手,還不惜對簿公堂,這時做母親的毅然站出來支援女兒,深知時代變了。
女性意識的覺醒
七○年代迎來女性意識的覺醒,里程碑是呂秀蓮寫的《新女性主義》。她留學美國時受了歐美婦女解放思潮的洗禮,返台後著書立說,鼓吹女同胞「先做人,再做女人」。台灣婦女開始醒悟到,男女平權事關女性的尊嚴,女權運動實際是人權運動。
八○年代中李昂發表小說《殺夫》,為台灣婦女起而反抗婚姻暴力作了預告。九七年果真出現女子不堪虐待而手刃親夫的實例,而以婚姻暴力訴請離婚的判例也在增加中。
二十年來離婚率節節升高,世紀末的台北市更創出三對婚姻中有一對離異的比率。林錦這一代不免懷疑,這是婦運「走過頭」了,擔心到頭來還是女人吃虧。
真的嗎?別的還見仁見智,但為擺脫暴力而離婚的女人,沒聽說誰後悔過。
春梅從嫁到大溪的第二天起,丈夫的拳打腳踢就成了家常便飯。剛開始,公婆認為這是培養丈夫氣概的下馬威,一味縱容。等打到骨折,不利下田農作了,才稍加勸諫,但男人已習慣成自然,不打會「手癢」。為了活命,娘家才答允她訴請離婚。
重獲自由身後,她還莫名其妙地遭人潑硫酸毀容。即使如此,春梅做裁縫養活自己,自由自在,提到從前的生活,直說「地獄不如」!
我在慈濟醫院探訪過一位被丈夫虐待的原住民,她被打破頭和臉,又斷了一隻腿,並傷及脊椎,住院時渾身包裹得像個太空人,看得我內心快滴血了。
聽說她幾年來共住院五次了,我忍不住問她:「為什麼不離婚呢?」
「提過了,他說敢離婚就打死我。」
「親友怎麼說呢?」
「他們也說離婚不好。」
我們有「勸和不勸離」的傳統,又宣揚「清官難斷家務事」,以致公權力很不願意介入家庭糾紛。這種情況下,女人若不靠自己,只有坐以待斃了。
一九八八年,施寄青把自己離婚的痛苦化為姐妹的甘露,創立了晚晴協會,輔導遭遇婚變的婦女,功用如同我母親那一代的姐妹會。同年還有「婦女新知」的創辦,為婦運提供最新的國際訊息。進入九○年代,女性化覺醒為行動,並從社會走進校園,幾度攜手走上街頭,打出諸如「要性高潮,不要性騷擾」的聳動口號。
其時我正在香港工作,電視播出遊行鏡頭,輿論譁然。
「不得了,台灣的女人鬧翻天啦!」
婦運人士都心知肚明,聳動口號只能凸顯一項訴求,但女人權益的獲得還有賴法律的保障。於是婦女組織起來,有理有據地進行權益訴求工作,而共同的目標是修改一九三一年訂的「民法.親屬篇」。
缺乏一部合乎國際潮流的婚姻法,應是台灣未能脫離第三世界地位的可恥證據。當年的立法諸公正是壓迫映雪和小燕母親這一代的既得利益者,代代相襲,今日以男性為主的立法院仍死守變相的蓄妾條律,以致台灣婦女的地位,實際上低於男人可以娶四個老婆的阿拉伯女人。
經過鍥而不捨的努力,台灣婦女這幾年去除了「冠夫姓」及「妻以夫之居所為居所」的箝制,並享有子女監護權;夫妻財產制上也略有收穫,但距男女平權甚遠,因為丈夫仍然可以掌控妻子的財產,而離婚時家務也不能計算酬勞。
今年六月即將通過家庭暴力法,強姦一改「告訴乃論」而為可以公訴的刑法,對性侵害的遏止應有作用。為釜底抽薪計,婦運人士早在十年前即推動兩性平等教育,施寄青為此全省走透透,希望從思想根本上著手,建立起男女互相尊重並和諧共事的人倫關係。
從政是一條出路
我曾問呂秀蓮:「七十年代你打響了台灣婦運的第一砲,後來怎麼脫隊了?」
她說:「我是改換跑道,從政治上爭取男女平權。」
誠然,她積極參與台灣的民主運動,為此坐牢也無怨無悔,更屢敗屢戰地參與選舉,終於高票當選了桃園縣長。
婦女從政的道路如今是越走越寬了,從日治時代的一無所有,經台灣實施地方自治給婦女保障名額,到解嚴後自由競選,在中央和地方的各項選舉裡,如今婦女出線的比例約佔一成五到兩成。
以量觀察當然離男女平等還有大段距離,但是質的飛躍卻是不可忽視的。我中學時代時,親友都不投票給女候選人,說她們「沒有本事也會當選」。其實並非婦女沒本事,而是習慣於抬轎的輔助角色,寧可由丈夫出頭露面。
猶記「美麗島事件」剛發生,許榮淑、周清玉和方素敏談起被捕的丈夫都淚流滿面;有的更哀毀骨立,儼然世界末日。然而事到臨頭,三人都披褂上陣來「代夫出征」,也都高票當選。到丈夫出獄之日,也是她們鍛鍊成長之時;素敏選擇退回家庭,另兩位則繼續奮鬥,也多有收穫。她們的經驗說明,婦女從政是「非不能也,乃不為也」。
婚姻是一種生活方式
我常受親友囑託,為他們未婚的女兒介紹對象,這才發現X世代的女孩子多有未婚者。高等教育造成晚婚,現在「不婚」也漸蔚為風氣,而且和教育程度無關。
朋友要我幫忙遊說她女兒出嫁。小芳今年三十二歲,中等學歷,一直沒有戀愛經驗。經人介紹,見面兩次後男的就開口求婚了,但委婉表示婚後須住汐止的男家,有多病的公婆要侍候,盼她辭職當主婦。父母以為「女大當嫁」,公婆又非長生不死,總有熬出頭的日子,但女兒遲遲不答應。
小芳向我坦承:「我很喜歡我的工作,收入也不錯,休假時參加旅行團,歐亞兩洲幾乎走透透。嫁了人失去自由,還變相淪為不支薪的菲傭.我寧可一個人過日子!」
我告訴她媽媽,除非男女發展出愛情,否則女兒的選擇並沒有錯。不能怪她自私或短視,實在是社會進步開放了,女人懂得自愛自重,不把婚姻當做飯票或出路,而視為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怎麼說也是進步。
剛交不惑之年的阿媛又有另一番思考。十年前離婚的人,五年前又墜入愛河,這回卻選擇同居,不願意去辦戶口登記。她以為婚姻只是一種形式,只要兩情相悅,其他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心要是變了,你用什麼枷鎖也套不住的,」她表示:「我願意學楊惠珊那樣,和相愛的人長相廝守,十幾年如一日。」
阿媛很愛小孩,除了探望歸前夫撫養的兒女外,她還認養了大陸和非洲的孩子,關懷他們的學業和成長。她是愛心滿滿,從不感覺缺憾。
真的,如今單身女人要傳宗接代或享受親子之樂,也是唾手可得的事。殷琪和胡茵夢都選擇不婚生育的道路,親子之間其樂融融,不知羨煞多少人。
當然多數婦女仍然選擇婚姻生活,這是正常現象,而外遇和家庭暴力也如影隨形。有位高學歷的女店主,丈夫移情別戀要求分手,她寧願忍受暴力也不答應,但十年後丈夫還是走了,留給她三千萬元的債務。她不懂,自己努力做賢妻良母,怎麼會遭到這種報應呢?
可見光是女人覺醒並無濟於事,另一半也需同步前進才行。教育賦予台灣婦女出頭天的機會,今後也只有教育,尤其是兩性平等的教育,才能帶領我們跨越世紀,走向兩性和諧的社會。回顧百年來台灣婦女走過的婚姻道路,我有理由相信,下個世紀我們會過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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