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企業集團的總管理處,自覺就像桌子底下的四隻腳,抬得半死,只要是頭痛的問題都丟給我,好處撈不到,在檯面上風光也輪不到我。
由於我學過日文,和接受日式教育的老董事長較容易溝通,和他相處的機會也漸漸多起來。
在這個位置上,我什麼都看得到,但是什麼也管不著。也可能什麼都得管,協調、聯繫的工作總需要我出面,能如此受老闆器重,跟少出鋒頭有關。
我以前常代表公司接受電視訪問,後來老闆要我專心幕僚工作,跟在他兒子身邊,協助第二代了解這個企業。之後,我幾乎沒再曝過光。
因為不出名反而可以保護自己,免得同事嫉妒你。何況,我一切所作所為都是為公司,名利最後也不歸我,總歸是僱主的,何必幫別人做宣傳。
我之所以能夠在企業核心內施展能力,不遭詆毀,關鍵在於不亂攬權,比如員工的考績,最後會彙總到我這裡,我總是很尊重各部門主管的意見,甲等就是甲等,乙等就是乙等,很少更動,即使有,也由董事長做最後裁決,所以,很得老闆的信任。
在這個位置上,待遇極優,我每年繳所得稅就有七十多萬,可是錢財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我並不很在乎。
前些日子,第二代接班人本來要給我掛個關係公司的董事長頭銜,礙於那家公司財務不是很好,我婉拒了。但是私底下,我有時仍難免希望掛個最高頭銜(董事長),多少比較「好看」嘛。(林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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