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有智慧絕高的人發明了以「持分」方式經營房地產的方式。這個方式的精微之處是你花錢買房子,事實上卻是買的一個「持分」;雖然性質上是股份,但又不受法律上股份的保障–因為你買的原來是房子!
這麼複雜的關係,使得投資人或「所有權人」指不出那一片天花板下的房子是他的;或者雖然名義上可以指出,但因其屬於一個大建築的一部份,所有權人也不可能真的去行使佔有、使用權利。這個「持分」的方式真是巧妙極了。
若干年來有多少用「持分」方式賣出的房屋不易查考。其中最有名氣的則是張克東先生經營的芝麻企業和劉成懿先生所經營的財神酒店。不幸,這兩位建築界的奇才和他們的事業都倒了。到了這時候,「持分」的業主們才發現他們的產權原來不是十分認真的。
連環事件
當張克東先生在他的「二十萬元」造好的林肯大廈頂樓的豪華違章建築中,為了用同樣名義存入的五百多萬元被司機黑吃黑地吃掉了而痛心之際,無數的芝麻持分人卻在無助地四處呼號,希望能扳回他們微渺的投資的一小部分。劉成懿先生的「財神」更精彩了。接辦的人不承認劉先生和持分人間的關係,而且持分人所共有的房屋也被抵押掉了。持分人–也就是房屋所有人–要去「佔領」他們所有房屋時,卻又遭到了旅館服務員工的反擊。
這一大堆錯綜複雜的關係,到底該如何清理呢?似乎誰也不知道。政府的主管機關究竟是那一個?似乎也不容易確定。連那個出錢買下酒店的「金洋」銀行的錢是怎麼匯進來的,居然也弄不清!反正不知道它是不是「套匯」進來的,但可以確知的是,它又不是非套匯進來的。這麼糟的一本賑,追源究本全是「持分」的毛病。
答案在那裡?
持分究竟合法不合法?如合法,該受什麼保障?如不合法,其不合法之處何在?誰是主管機關?那些吃了虧的持分人該如何保護?這一大堆問題都沒有答案。人們依常識判斷,只知道像「財神」這樣的旅館,門還開著,日進斗金該沒有疑問,在此情形下,卻令房屋所有人望著他們的投資泡湯而一籌莫展,清明的社會焉可容忍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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