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拖延有五年及三年之久的亞信與國信金融懸案,忽然在最近短短的一個月間,先後收場落幕。然而整個事件戲劇化的結果,就像當年繼擠兌風波後,還牽引出一連串的內幕,令社會大眾震驚且憤怒。
九月五號,在財政部的安排下,蔡辰男交出了國泰信託的經營權,由三陽汽車集團的負責人黃世惠擔任新的董事長。孰料五天後,法務部調查局就展開偵辦蔡辰男的調查活動。
但就在一週之內,亞信的經營權卻決定還給原來的鄭周敏家族,財政部看起來像是厚此薄彼的作法,引起輿論界極大的不滿:「鄭家憑什麼坐享其成?」
簡直黑白顛倒
一位熟知內情的人士急切地解釋亞信最危急的時候,是用多少納稅義務人的錢去填補漏洞,如今亞信土地增值,財務狀況轉好,但關係企業虧欠亞信的六十多億資金仍未還清;政府不但不追究當年鄭周敏公器私用將亞信資金套入關係企業,反而拱手送還經營權,「簡直黑白顛倒!」這位亞信職員道出了大部分人心中的不滿。
歷史的意義,在於教人不要再犯錯,兩信事件雖在紛爭中逐漸落幕,依然有檢討的價值。
當年,亞信、國信因股權太集中於一個家族,因此得以肆無憚忌地違規經營,將信託大眾的存款以不正常的手段,流向他們自己的關係企業,並過度集中於房地產及股票的投資,日積月累,變為鉅額不良資產(代管銀行駐進時,發現亞信已虧空一百億,國信更高達兩百億),就像隨時會引爆的地雷,終至一發不可收拾。兩家公司當時一週內分別被擠兌提領五、六十億資金的情景,至今在許多人心中仍是個夢魘:「好可怕!前門是擋不住的提款人潮,後門是央行一部又一部的運鈔車,送來全臺北市各行庫能夠湊齊的現鈔。」一位身歷其境的財經官員回憶指出。
夢魘猶在,主管機關卻似乎沒有從「股權不宜太集中」學到什麼教訓,在這次的善後工作中,財政部不但協助接管國信的黃信惠擁有將近一半的股權,也沒有認真追究鄭周敏的家族,表面上擁有的股權是三○%左右,但另外還握有一四•五%股權的「港商柏克萊投資管理公司」,其實是受鄭家所控制。
新的銀行法已規定,日後金融機構的負責人,握有股權個人不得超過五%,同一家族的企業集團不得超過一五%,財政部對兩家信託公司的善後工作,卻沒有遵照這個原則,這令許多關心金融市場秩序重建的人士們,非常擔心政府是否又在重蹈覆轍:「把自己訂的『法』放在一邊,而用『法外』的行政命令處理問題。」一位法律專家一針見血地指出,反省政府處理兩信事件的缺失,就是「將金融司法問題政治化」。
司法問題政治化
一位參與善後工作的國信銀行團成員無奈地透露,民國七十四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以及七十五年式的中央公職人員選舉之前,財金當局為了避免國信案為社會帶來紛擾,對選情造成干預,曾要求暫緩解決國信案,是國信善後工作一再被拖延的主因。
另一位財政部的官員也透露,在決定亞信由中國商銀代管前,曾有人提議,應將亞信「先減資、再增資」,將原來經營者的勢力完全替換掉,徹底改組董事會,即日後華裔信託採用的重整模式(如今經營已大為改善)。然而這建議並沒有被採納,理由是「顧慮到上面的人」。
一位學術界的金融專家批訐指出,不論這上面的人是誰,他自己不依法辦事,還影響下面的人也不依法辦理,就像當年的十信案件的翻版─低階層查辦人員,早已掌握十信違規經營的資料,一再上呈,卻不見高級主管予以嚴辦,拖延的後果,終至十信案的一發不可收拾。
同樣的戲又要重演?
一位熟讀法律的資深銀行界人士就強烈指責:「這是整個行政體系沒有法律觀念,對(上面的)人忠誠大於對法忠誠。」
如今亞信重返鄭家的懷抱,又是同一齣戲重演。據熟知內情的人士透露,在一份檢討亞信經營的「極機密」報告中曾有人向財政部建言:「徹底改組董事會,由於原主持人形象不佳,不宜由其眷屬再參與經營決策之董事會,現任董事長自須解任……。」
然而財政部並沒有採納,金融圈的人都在揣測,也許財政部根本不是最後的決策者。一位資深金融記者更指出,亞信歸還原主的決定,決策階層超過財金首長。一位金融學者痛心地問道:「如果又是上面的人不要下面管,等以後出事再叫下面的人當替死鬼,這樣的戲究竟要重複演幾次?」
財政部的無力感隱約可見。九月十七日鄭家重返亞信的第一次股東大會上,金融司長陳思明是用「建議」一字,希望鄭周敏把中國國際商銀歸還的股權(約一○%)儘快轉移。一位銀行界人士憤怒指出,這根本是當初歸還股權的「先決條件」,為什麼主管機關如此軟弱?
如此法律等於具文,主管機關形同虛設,也難怪這些違法商人益發地理直氣壯。
像去年,蔡辰男就一再指責銀行團管理不當,並試圖奪回經營權。即使目前法務部調查局已在偵辦蔡辰男的涉嫌違法的事實有二:違規貸款三十四億六千萬元給國信關係企業,以及高估抵押品達六十多億元圖利關係企業。蔡辰男依然到處呼冤:「上當了!」他以為交出國信,政府就不再追究他的經營缺失,局面還在他的控制下。
已拿回經營權的鄭周敏甚也私下抱怨政府:今年初已答應給他四五%的股權,現在卻只准他擁有三○%;而且原來說好年初就移轉,早知拖到現在,他的股票可以賣更好的價錢。
此一時,彼一時
一位財經官員回憶說擠兌當時;鄭周敏是在一個雷電交加的深夜自海外趕回國,請求央行協助到底;蔡辰男則是捧著協議書來到財政部,不惜讓出國信的經營權請求援助,二人落難央求的模樣,與目前和政府討價還價的嘴臉,成強烈對比。
回顧亞信與國信擠兌發生時,正好是上一波景氣循環跌入最低谷底的時候,房地產不景氣,股價也不值錢,使原本財務就不健全的兩家公司如陷泥沼,動彈不得。如今兩家公司拜景氣之福得以轉機,但資產增值,並不表示經營管理有改善,一位銀行團的代表非常擔心,根本問題不解決,等這一波景氣循環跌入谷底時,政府是否又要等著接管民間闖禍的爛攤子?
經過兩場金融風暴之後,主管當局究竟學到了什麼有用的教訓?財政部主管當局有兩派看法。一派人士覺得很樂觀,因為「中央存保公司」已設立兩年多,今後再有金融風暴發生,存保公司可以依法緊急接管出事的機構,存款人也可以得到最高一百萬的保額賠償,今後不應再有用政府公帑,派公營銀行委託經營的局面發生。而且新定的銀行法修正草案中,已對未來金融機構主持人的持股比例有所規範,並嚴格規定所有「利害關係人」與一般貸款人享同等待遇,借錢都是「抵押貸款」,不能再享受「信用放款」的優惠,絕對禁止金融機構再將利益輸送到關係企業。
然而另一派財政部的官員卻很質疑,訂法而沒有魄力去執行它,一切仍是空談。一位公營銀行的主管就舉例說明,本來銀行法就已授權財金當局可以處分負責人,但三十多年來,只有季可渝在民國六十八年任財政部金融司長時,「警告處分」過十信的負責人,已算是最有魄力的一次。
五年的歲月不算短,重新取回亞信經營權的鄭周敏日前一再向記者保證,他將在一個月內使亞信的營運完全正常化,包括:關係企業欠款的利息將一次還清,並在兩個月內還清兩家關係企業三民及聯廣積欠的四億多資金。然而,就在他說這番話的前一週,亞洲信託一位職員卻指出,亞信的一家關係企業交通飯店欠了半年七百多萬的利息,經過再三催討,鄭周敏只還出了兩百萬,他非常懷疑鄭周敏的還款誠意與能力,更不敢設想中國商銀退出亞信後的局面。
許多金融界人士都很擔心,代管銀行團的退出,只是兩信事件「象徵性」的告一段落,後面排山倒海而來的,是主管單位又將面臨有效維持金融秩序的嚴格考驗。問題的癥結,經濟學家王作榮早在六年前亞信剛出事的一篇文章中,就一語道破:
特權死結何時解?
「仔細觀察一下(這些金融機構違法的情形,便可發現十之八九都是有恃無恐的特權擁有者,特權力量愈大,違法情形愈嚴重。這是一個死結,這一結打不開,任何良好的法律制度及執法人員都無法發揮作用。」
顯然,這個結到今天還沒有完全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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