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間,財政部所公佈的完稅價格表,在美國威脅報復下,戲劇性地結束。九月間,經濟部提議對我國擁有巨大貿易逆差的國家在關稅上給予特別優惠,引起外國駐華商務機構「嚴重關切」,這項建議後被悄悄擱置。
這兩件涉及與外國經貿關係的案例匆匆落幕,根本的原因在於這些措施與規範國際經貿失序的「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不合,主事者一時不察,才鬧出這樣的糾紛。
擴大GATT規範領域
從這兩件案例中,也開始讓更多的國人意識到,當我國逐漸躋身為貿易大國,涉身國際經濟事務越來越深的同時,必須開始注意國際經濟競賽的規則。就在此時,GATT會員國在遙遠的烏拉圭召開會議,決議自明年起,展開新一回合的多邊貿易談判,會談的議題,主要包括農業、服務業、投資和智慧財產權。
新回合多邊談判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它擴大了GATT所規範的領域。原本GATT所涵蓋的範圍,僅限於商業產品,對農產品的規範相當薄弱。由美國所主導的這回合談判方向,是希望對農產品貿易制訂更嚴謹的紀律。同時將服務業貿易,投資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問題,納入GATT體系。雖然具體的內容,可能要到一九九○年以後才有結果,但正如美國貿易代表尤特在會中所強調,這次會議的結果,對未來的世界貿易體系必將有非常深遠的影響。
我國應注意新回合談判
對不是GATT會員國的中華民國來說,是否有必要去注意這次的談判呢?財政部關政司司長賴英照列舉了兩點理由,首先,這一回合談判如果達成任何協議,我國必將與主要貿易國家,透過雙邊協定,享受談判的成果並負擔義務,因此,這次談判對我國仍會有影響。其次,這次多邊談判的議題,如開放服務業貿易,加強保護智慧財產權等,即使國際間尚未達成任何具體協議,美國人已經把它帶到雙邊談判的會議桌上了。
去年中美貿易談判中,我方允諾兩家美國保險公司今年底登陸台灣,就是一個例子。賴司長急切地說:「美國人等不了一九九○年了。」因此,注意GATT多邊會談的進展及結果,可供我國作為雙邊談判的參考。
在開始關切新一回合多邊貿易談判之前,可能需要先回顧一下GATT的過去,以便對GATT有更深入的了解。GATT是各國為促進貿易自由,降低關稅及消除貿易障礙,而於一九四七年簽署的一項國際協定。當時共有二十三國簽署,時至今日,GATT已有九十二個會員國,另有三十多國雖未參加,但卻實質履行其相關規定。曾經擔任過國貿局局長及經濟部次長的汪彝定先生表示,GATT是國貿活動中,各國所共同遵守的規律,不僅涵蓋的範圍最廣,參加的國家也最多。
就精神而言,GATT所制訂的法則,目的乃在創造一個自由貿易的環境,因為在經濟理論的建構下,自由貿易可以使全世界的福利水準達到最大。
戰後的經濟環境,自由貿易最大的障礙是關稅。因此,GATT簽署之初,最主要的目的乃在透過多邊談判,降低各國的關稅,所以,GATT基本上是一套關稅談判的法則。同時,為了確保關稅談判的成果,必須對關稅以外的貿易障礙及措施有所規範,以免在關稅談判中所獲得的利益,被其他非關稅障礙所侵蝕,這類有關的條款,如海關估價、數量限制、輸出入規費及程序、傾銷及平衡稅等,目的都在使貨物在輸出入過程中,有明顯及合理的法令可以依循,確保貿易流量的通暢。
對內對外無歧視
為了有效推展貿易自由,GATT建立了兩項非常重要的原則,一為普遍最惠國待遇(most-favored-nation treatment),依據這個觀念,一個國家給予其他國家的待遇,不得低於它給任何其他國家的待遇,換句話說,一國給其他國家的待遇,原則上應該一視同仁。
其次就是國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意指一國對外國廠商或產品所給予的待遇,如租稅及各種法規,不得低於它給本國產品的待遇。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一為對外,一為對內,二者合稱無歧視原則。普遍實行的結果,將使本國產品和外國產品置於一個相同公平的環境中競爭,從而使各國能依自由貿易體制所遵循的比較利益法則,發展本國最具競爭力的產業,並互通有無。
在實際運作時,GATT降低各國關稅的方式,是依靠一次又一次的談判。過去漫長的四十年,GATT共舉行了七個回合的貿易談判。所謂一回合,是指GATT簽署國彼此間所進行的一連串會談,時間短則數月,長則五、六年。
在這七回合談判中,可分為三個階段。前五回合談判,討論的焦點集中在降低關稅。第六回合的甘乃迪回合,除了繼續進行關稅談判之外,也開始將觸角沿伸至非關稅障礙,最後達成國際反傾銷法典。到了七○年代的東京回合,整個重心已經移向問題日益嚴重的非關稅障礙。
這次談判的成果也最豐碩,共達成六項有關非關稅障礙的法典(codes),包括海關估價、輸入簽證、政府採購,貿易的技術限制、反傾銷、補貼及平衡措施等,開放供各國簽署。
這些法典,對上述事項,有非常詳盡的實體及程序上的規定。簽字國在制訂本國法令制度時,基本上都以此為張本,因此,這些法典及原本的GATT條款,共同構成了國際經貿體系的行為準則。
我國實質履行GATT
我國雖非GATT簽字國,但仍然透過雙邊協定,向許多國家承諾中華民國將實質履行GATT所規範的義務,並享受利益,其中最主要的雙邊協定,即為中美貿易協定。
東京回合後,我國於民國七十三年頒訂「反傾銷稅與平衡稅課徵實施辦法」,並在今年修正關稅法部份條文,依貨物實際交易價格作為課徵關稅的基礎。這些作為,目的即在實質履行東京回合所達成的反傾銷法典,補貼及平衡措施法典,以及海關估價法典。
完稅價格表的風波,起因於財政部擬定的實行期間,與海關估價法典的規定,中美雙方解釋不一致,以致美國片面認定我國此舉有違當時中美所簽訂的貿易協定。而經濟部所提出的優惠關稅方案,所以會遭致批評,是因為它違反了無歧視原則。從這兩件事例,也可看出儘管我國不是GATT會員國,仍不免受到約束。對於同樣將影響我國的下一回合多邊談判,就不得不多加注意。
美國主導新回合談判
烏拉圭東岬(Punta del Este)的部長級會議,揭開了新回合談判的序幕。這次會議的結果,可說是美國的一大勝利。列入談判中的幾項議題,如農業、服務業、投資及智慧財產權,「都是美國具有比較利益的部門!」一向關心國際貿易事務的中興大學副教授周添城分析說。
GATT制訂之初,所規範的範圍,局限於商品貿易,對於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及涉及複雜社會因素的農業部門,規範地相當鬆弛。四十年的時光流轉,今日世界的貿易型態已大異於前,戰後盛極一時的美國經濟已無復當年雄風,製造業的競爭劣勢更是明顯可見,連帶造成美國歷年來鉅額的貿易赤字。
周添城篤定地說:「美國在一般製造業的衰退是大家都同意的事實。」然而,在農業、服務業及高科技產品方面,美國仍然領先各國,並握有大量資金及技術,準備往具有比較利益的海外尋求出路。
偏偏在這些方面,國際間尚未達成普遍的共識,以致各行其是。各國對農業出口競相給予補貼;外國服務業無法享受無歧視待過;仿冒橫行;對外來投資,則提出種種要求,如外銷比例或本國股權比例等,使美國這些具有比較利益部門的發展,受到限制。多年來,美國一直以雙邊談判的方式,試圖消除這些限制,然而成效不彰。
在這種背景下,美國這一回合談判所追尋的目標,就是對這些項目,建立一套國際間所共同遵行的規律,以順利推展美國對外的發展。這些規律的走向,是在打破現存的種種不合理限制,並將雷根總統所強調的「公平貿易」的理念融入GATT體制中,如果有成,效果將遠大於目前的雙邊推動,這是雷根為解決巨額貿易赤字,平息國內保護主義,所擬具的根本解決之道。
四年後才有結果
展望未來談判的遠景,由於一切至少要四年以後才有結果,目前也難有具體的定論。在農業方面,美國、澳洲等十四個農產品出口國所組成的「肯恩集團」(Cains Group),希望在一定的時間內逐步取消對農產品的出口補貼,歐市則強烈反對,並建議應將如何抑止農產品生產過剩也一併列入討論。結果到底如何,有鑑於農業問題的高度敏感性,目前擔任台糖董事長的汪彝定認為:「並不太樂觀」。
智慧財產權涉及各國法律體制的不同,有許多技術性的細節有待克服,談判起來很費時。然而,由於各國對保護智慧財產權已有共識,「差別只是在於保護程度的多少而已。」在倫敦政經學院專攻GATT的蔡英文博士認為。因此,未來達成一「反仿冒法典」的可能性極大。到時,簽署國都必須承負取締或禁止仿冒品的國際義務。
投資問題與一國對外來資本所期盼帶來的技術移轉和利益分配,以及對本國產業的衝擊有關,牽涉到的層面很廣,要達成國際協議很難,美國也只把這項議題列入長期追求的目標,不敢在短期內期望有具體結果。
服務業是這一回合談判的重頭戲,美國似乎志在必得,歐市及日本也附和美國的立場。反對的聲浪主要來自以印度和巴西為首的十個開發中國家,部分新興工業化國家則在觀望。
東吳大學國際經濟法教授顏慶章指出,服務業貿易的談判方向,也是希望將最惠國待遇及國民待遇貫徹在這些部門中。擁有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的黃慶源律師指出,開放服務業自由化的困難在於服務業-尤其是金融保險業-涉及一國的金融安定,即使是美國,這些行業的設立也是經過特許,並有極嚴格的管制。
開發中國家反對開放服務業的理由非常明顯,因為金融及經濟安定對一國的發展實在太重要。而開發中國家一點也沒有把握本國的服務業能和外國自由競爭,因此誰也不敢把自己國家的金融命脈掌握在外國的跨國公司手。
顏慶章也同意,開放服務業的方向固然沒錯,但服務業的發展也有階段性,因些「開放一定要講究原則和方法」。
服務業也有比較利益
撇開狹義的金融保險不談,就廣義的服務業而言,中興大學詹益郎教授認為,服務業在不同國家仍然有不同的比較利益。自由競爭,未必對開發中國家不利。他強調,開發中國家在建築、航運、醫療及觀光方面具有比較利益,先進國家則在金融保險及通信享有優勢。
對開發中國家而言,還有一點情緒上的因素使他們抗拒服務業的開放,工業國家的保護主義,對許多開發中國家擁有優勢的產業如紡織及農產品設有重重限制,令開發中國家極為不滿,印巴集團認為,如果在他們享有比較利益的部門不能依自由貿易的原則運行,那麼為什麼要適用在他們沒有比較利益的部門?
印巴的觀點,道出了今日世界貿易的一大隱憂。那就日益迷漫的保護主義,其中又以自動輸出限制(VER-voluntary export restraint)最為嚴重。美國所有進口貨品中,有四三%涉及美國和外國政府間所簽訂的自動輸出限制協定(VRA-voluntary restraint Agreement)。法國則將近一半。在這類協定中,出口國在進口國的壓力下將自動約束輸往進口國的產品配額。
鋼鐵輸美難逃設限
以我國為例,就有過去的中美紡織品輸出協定,十月間中美雙方也擬就我國工具機輸美簽訂自動輸出限制協定。未來的鋼鐵輸美,恐怕也難逃此路。
VER的出現,可說是各國為保護本國產業,又規避GATT條款的產物。在GATT條款中,原則上禁止一國對外國產品限訂進口配額,但也有例外,例如依GATT十九條,一國若突然有大量產品湧入市場,造成本國業者的嚴重傷害,此時為保護國內產業,可暫時以配額等方式加以管制。
然而十九條的保護條款,在適用時有兩點條件,它必須依無歧視原則設定全球配額,同時必須對他國提供補償。如此一來,進口國必須支付極大的政治及經濟成本。但如運用自動輸出限制,不僅可達到保護的效果,也可選擇性地針對一些出口數量最多的國家予以管制。
目前任教於政大法研所的蔡英文指出,VER是國貿法上所公認的一種脫法行為。她憂心地強調:「這也是對我國影響最大,最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
自動設限可能合法化
在七九年東京回合中,各國曾試圖依據GATT十九條制訂「保護法典」(Safeguard Code),將VER合法化。主要的爭論點,在於採取保護措施時,可以針對不同國家,採取選擇性差別待遇,此點歐市最為堅持。但因違反GATT的基本精神無歧視原則,遭開發中國家堅決反對而作罷。
此次「烏拉圭回合」,保護條款可能再度被提出討論。一旦VER被合法化,對我們這種缺乏談判實力的新興工業化國家最為不利。由於早在七○年代,VER的另一種變型--多邊纖維協定(MFA)就已經例外地存在,蔡英文認為,未來VER合法化的可能性很大,政府及業者都要及早有所準備。
如何準備,除了注意觀察談判的進展之外,最根本的癥結,還是在於我國應否重新加入GATT?關政司賴司長表示,不參加GATT,在實體法的權利義務上並無差異,但在程序上卻有兩點不利:一、資訊取得和意見表達的管道不通;二、與他國遇有爭議時,沒有解決或仲裁的途徑。
以我國目前位居世界第十五大貿易國的地位,實在有必要加入GATT。然而,國貿局局長蕭萬長指出,政治上的問題,使我國重返GATT有若干困難。這種政治上的阻力,一方面來自中共,一方面也涉及政府的立場。中共目前是GATT觀察員,今年並已正式申請入會,我國如果申請加入,必然會遭遇中共阻擾。
名稱問題是最大關鍵
就政府的態度而言,一位學者坦率地指出,我國重新加入GATT的最大困難「就是名稱問題」。目前我國的立場是,對官方性質的國際組織,堅持以國號參加,對非官方的國際組織,可採彈性作法。而GATT則是個不折不扣的官方組織。
如果名稱問題能解決,經貿官員及學者都贊同我國應重新加入GATT。我國如欲側身國貿法的形成過程,並享受GATT體系下的爭議解決程序,決策當局對此必須有所取決。
四十年來,GATT成功地降低了關稅及消除許多非關稅障礙,對促進貿易具有顯著貢獻。然而,對日益升高的保護主義,GATT卻未能有效壓制。這一次的「烏拉圭回合」,不論是工業國家所關切的「新領域」服務業、投資及智慧財產權,乃至開發中國家所憂心的自動輸出限制協定,同樣都會對我國造成深遠的影響,值得密切注意。雖然我國並非GATT會員國,但細心觀察談判的發展趨勢,至少可以避免再出現類似完稅價格表的事件。
GATT談判桌上的多重奏
美國追求公平貿易
美國是最熱衷本回合貿易談判的國家,雖然雷根總統剛批准對穀物及糖給予出口補貼,但仍然認為美國的利益有賴於更自由的貿易,亟欲強化GATT,以拓展美國財貨及勞務的世界市場。雷根的貿易談判代表,不斷強調國會中的保護主義氣燄高漲,以迫使其他國家更進一步開放他們的市場。
美國國會議員則在密切注意外國的保護措施,例如歐市對農產品的補貼及市場分配協定,他們認為,這種舉動應該加以報復。過去歐市對於GATT所作成的決議常嗤之以鼻,許多新型態的保護主義措施根本就逃避了GATT所規範的法則。
一方面為了應付國會中的保護主義者,一方面也為了因應新型態的保護措施(自動輸出限制協定),雷根政府正致力強化GATT的權能,對新型態的貿易(服務業)設定規範的法則。如果這個構想成功,雷根很可能說服國會中的保護主義派議員,美國可憑藉GATT使世界貿易更公平並更自由。短期內,GATT所遭遇到的最大難題是,在日內瓦的談判真正開始進行前,雷根政府可能放棄它所堅持的目標,而對國內保護主義的壓力讓步。
歐市為農業補貼奮戰
主要歐市國家支持GATT這一回合談判的動機,在於取悅美國。若是這一回合談判失敗,歐市擔心他們必須與保護主義高漲的美國打交道。歐市似乎認為他們捲入新一回合的談判並無任何利益。高失業率和連續五年的低成長,使歐市傾向管制的貿易協定,這類協定,限制了具有競爭力的商品進口,GATT將試圖認定自動輸出限制為不合法,歐市則希望它合法。
歐市將不會輕易地放棄他們在農業方面的立場。澳洲和其他農業出口國希望GATT會員國同意在一個特定時間內,廢除對農產品的出口補貼。歐市將為此奮戰。
日本以此制衡美國
日本的外務省也支持美國呼籲召開新一回合談判的立場。日本當然贊同在GATT多邊體系的基礎上進行更自由的貿易,因為日本經常在雙邊協定中被迫限制各種產品(如最近的半導體)銷售至某些市場。然而日本的通產省則贊成自動輸出限制。在日內瓦開會時,這可能會引起某些困惑。如同歐市一般,日本擔心美國的保護主義,因此,認為GATT是一個相當有效的體制,可以制衡美國。
開發中國家立場分歧
與往年不同的是,開發中國家的立場並不一致。數年前,開發中國家一直試圖在GATT體系中力謀團結,使其他會員國擔心,這種過度政治化的南北對峙現象,會阻礙商務貿易。會員國希望在GATT體系中避免政治對峙,因為他們不希望看到GATT像某些聯合國的特別機構,一般因政治對立而功能萎縮。
由印度和巴西領導的某些開發中國家,仍然採取傳統的第三世界立場,要求將服務業排除在議程之外,並要求討論如何改進世界商品市場,包括如何實現聯合國貿易暨發展會議(UNCTAD)所擬議的計畫,籌募一筆共同基金用以融資,以穩定商品價格。他們也要求改革國際金融及貨幣體系。
第二個開發中國家集團,是由二十個經濟情況較佳,包括東南亞國協的國家所組成,他們也支持美國的立場。嚴格而論,他們並不熱衷於討論服務業,如果服務業的談判,意謂更久且更多的自由貿易。他們也已經準備去適應有關服務業的談判結果。這兩個開發中國家集團一再重申,絕不對違反他們國家發展、金融及貿易需要的措施讓步。GATT秘書長鄧克爾必須全力折衝,試圖使這些不和諧的聲調,共同唱出自由貿易的樂章。(姚明嘉取材自經濟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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