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來,「票券金融公司」成了報章上的熱門話題。先是受到國泰信託商業本票的波及,差一點發生週轉困難(見天下雜誌十一月號報導);一些銀行也指責票券金融公司利用偏低的市場利率,從中套利;最近,甚至引起銀行的聯合抵制……
一位財政部官員憂心表示:「誰敢說繼信託投資公司之後,下一個出事的不是票券金融公司?」
他認為,票券金融公司成立十年來的膨脹太快,需要檢討改進,免得蹈「信託投資公司」的覆轍,使既有的功效成了明日黃花。
光以去年來說,中興、國際、中華三家票券金融公司的交易總金額將近四兆新台幣,是民國六十六年初設立交易總額的七十一倍;而同時期三家的股本只由原先的六億增加到二十五億,比較起來,交易金額的成長非常驚人。
票券金融公司的主要業務,是藉著各種商業票券的買賣,讓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下的短期資金能夠在市場上自由流通。
比如說,有一家企業需要十天的週轉金,它可以用公司的名義發行三百六十天以下,不同期間的商業票券,多半以經過金融機構保證(稱為「商業本票」),或者是由銀行承兌(稱為「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轉售給票券金融公司,再透過票券金融公司的媒介,找到買主(一般多為企業、銀行,或大眾),得到急需的資金。
購買票券的銀行、企業和一般大眾,也可以藉此使他們手中無法存入銀行的短期資金充分運用,賺取利息,不至於閒置。
為短期資金作媒
「票券金融公司的工作就像是『作媒』,」中興票券金融公司副總經理齊寧媛如此形容。
回溯國內票券金融公司的建立,要歸功於中央研究院蔣碩傑、費景漢、邢慕寰等六位院士的大力提倡。在六十三、六十五年兩次對政府最高當局的建言中,他們曾一再強調,建立健全的貨幣市場(即短期票券的交易市場),來配合經濟成長,防止物價水準大幅度上升。
財政部政務次長何顯重回憶道:「在當時,建立貨幣市場是最重要的財金政策。」
他接著表示,財政部於是指定台灣銀行、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和交通銀行以一家銀行輔導一家票券金融公司的方式,著手籌備;中興、中華、國際三家票券金融公司相繼在六十五、六十六、六十七年陸續成立。
一位財金官員指出,在原先的計劃中,希望能加強外商股份的募集,借重外商銀行的資本和專業技術,協助建立和發展國內貨幣市場。
他說,沒想到,在那個時候,外商銀行多半不信任或不瞭解台灣票券金融公司的發展潛力,紛紛拒絕參與,只有美商底特律國際銀行在中華票券擁有一○%的股份。
加上現任行政院長俞國華當時為中央黨部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就決定利用黨部的力量,來組成「非常可能賠錢的票券金融公司。」中興票券總經理汪樂山也指出。
結果使三家票券金融公司的股東多半是黨營的中央投資公司、公營行庫和台電、台糖等公營企業,只有國際票券公司擁有民股辜濂松、吳火獅等人。
該位財金官員強調,倒是因為大多數股東對於業務經營的干預非常少,使得三家票券金融公司的經營非常靈活,具有彈性。
像從去年起,中興票券公司的業務範圍率先擴大,開始和銀行、證券商一樣,可以辦理距到期日一年以內,各種「債券」的櫃檯買賣。第一年的銷售額將近一九八億,佔了同類債券整體業務的九七%,而銀行同類業務的記錄是零-一筆交易也沒做。
甚至,票券金融公司業務主力的商業本票和銀行承兌匯票(見表一)交易額,也快速成長,今年九月份已相當於銀行短期放款總額的二三%。在十年前,這個比例只有三•七%,可見,票券金融公司的份量日益重要。
票券金融公司的業務擴大,得歸功於政府的鼓勵和配合措施。譬如說:財政部率先在六十四年頒佈「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使三家票券金融公司的經營,一開始就有「規則」可循。
其他的做法,像票券所得免併入納稅人綜合所得或營利事業所得中納稅;銀行流動資產與負債的最低比例由五%提高到七%等,都能夠提高企業和銀行加入票券交易的興趣。
取代黑市交易
多年來三家票券金融公司的盈餘也十分平穩,始終維持在股本的二○%左右。
但是,最讓台北市票券金融協會理事長談開章津津樂道的,不是成長和利潤,而是票券金融公司為工商業所提供的服務。
在票券金融公司成立前,企業需要的中長期資金,可以向銀行申請貸款,而短期資金的調度只有向迪化街的「黑市」求助。「票券金融公司希望能夠取代黑市的交易,」使民間短期資金有合法的出路,中興票券交易部襄理甘正宗說。
每天,在十坪不到的票券交易間裡,工作匆忙的交易員透過電話,二、三個小時就可能完成上十億的交易。
交易員除了要時時掌握市場利率的變化趨勢外,還必須注意客戶的反應,調整價格,心理上承受很大的壓力,常被稱做「燃燒的鳥」,一般平均工作年限不超過兩年。中興的首席交易員甘正宗也幽默地說:「忙起來,連上洗手間的時間都沒有。」
高瘦、斯文的甘正宗指出,一個成功的交易員除了票券交易外,也常為客戶提供諮詢服務,建立朋友式的關係。
一家國內大企業集團的財務經理就稱讚:「票券金融公司的服務比銀行好得多。」
他以企業的角度分析,有了票券金融公司以後,公司無法用定期存款方式存入銀行的短期資金有了新出路,增加了一項利息收入的來源。
而票券金融公司還可隨時提供最新的市場利率情況。對企業來說,不僅融資管道不必再侷限於銀行,「就是和銀行交涉,也多了不少籌碼和情報,」他強調,這些都是票券金融公司的功勞。
除了企業之外,一般銀行才是目前票券交易的最大客戶,佔三家票券公司業務比例的六○%-七○%左右。當銀行存款增加大於放款增加時,就大量購進票券,以短期票券的利息收入減少「爛頭寸」的損失。
反應實質利率
就連「銀行中的銀行」-中央銀行也能透過票券金融公司,瞭解市場上的實際利率,做為擬定利率對策時的重要參考。
行政院長俞國華在中央銀行總裁任內,就曾明白指出,「貨幣市場乃是利率自由化不可或缺的一環」。業者指出,政府在六十九年核定「銀行業利率調整要點」,正是受到票券金融公司的刺激,加速了利率自由化的進行。
票券協會理事長談開章就一再表示,票券金融公司的業務是根據專業分工原則,由銀行分支而來,彼此的關係相輔相成,非常密切。
但是,專家指出,票券金融公司值得改進的地方也不少。像三家票券公司的業務過分集中在銀行,往來的企業也只有六、七百家,中小企業根本無法受惠。
一位央行人員解釋,業務競爭激烈,使得票券公司把目標集中在銀行和大企業,掌握利潤的來源。票券金融公司的利潤來自買賣之間的利息差距,和固定比例的手續費。像目前一筆為期十五天的一億元交易,譬如買時年利率○•六七五%,賣時年利率○•七%,十五天的利息差距就只能賺一千元左右,扣掉相關費用,實在所剩無幾。
中華票券金融公司總經理徐通德更指出,現在,即使有一家票券公司在一筆交易中獲得不錯的利潤,也常會遭到同業的殺價競爭,「為了保住客戶,不賺錢的生意也得做,」他感慨萬千的說道。
就連三家票券金融公司以協調利率方式,來處理公營企業商業票券的情形,現在也不復見。「就是事先協調,到時候,也會有人打破協定,殺價競爭,」業者私下表示。
而在業務競爭的壓力下,票券金融公司往往事先保護,在票券到期時負責買回(即「到期附買回」),以贏取投資者的信任,進而購買票券。
這樣一來,因有保證在先,票券金融公司就必須負起票券的清償責任。一度「到期附買回」金額曾經高達數百億,遠遠超過三家票券金融公司所能負擔的範圍,使資金的安全性亮起紅燈。
以國泰信託來說,經它保證的商業本票金額高達二百零五億,都必須由票券金融公司買斷,再予分銷。
國信一旦出事,它所保證的商業本票頓成「存貨」,乏人問津,三家票券公司積壓的商業本票金額曾高達三十三億。
幸好,中央銀行及時以口頭命令方式,使各行庫繼續購買由國信保證的票券,而且不得在票券到期時,向票券金融公司要求清償,才解除三家公司週轉困難的危機。
最近,財政部瞭解問題的潛在嚴重性,嚴格要求,三家票券公司「附買回」票券的金額絕對不可超過淨值的六倍。票券金融公司理事長談開章強調,在今年十月底前,三家票券公司都已經達到這項要求。
注意企業本身信用
票券公司本身對票券的處理,也隨著國信事件變得更為審慎。不只要求金融機構保證,也開始注意發行企業本身的信用,才決定是否負責承銷。
國際票券金融公司副總經理趙國燦坦白的說:「這叫上一次當,學一次乖。」
財政部金融司副司長陳木在則認為,商業票券品質的低落,外商銀行必須負部份責任。
他進一步分析,外商銀行因受限制,不得從事新台幣存、放款業務,從民國七十年外商銀行在台大量設立分行開始,就利用大批的商業本票保證和銀行承兌匯票賺取手續費,雖然增加了票券金融公司的業務量(見表),但是徵信工作上難免有所疏漏,連帶影響到票券金融公司的信用。
中興票券的齊寧媛也承認,票券金融公司的徵信工作必須加強,才可以提高票券的品質,進而推廣票券金融公司直接授信的業務。
徵信人手不足
原來,根據「短期票券交易商管理規則」,票券金融公司不但可以承銷由金融機構保證的票券,本身也可以擔任票券的保證人或背書人。但因為保證或背書時,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而目前各票券公司的徵信人手不足,業務量都不大。
以中興票券為例,只有六十億流通在外的保證金額,離財政部規定的二百四十億保證限額(公司淨值的二十倍),還有很大一段距離。
但是,也有多位學者、政府官員指出,票券公司根本不該擔任商業票券的保證,應該盡力扮演「經紀人」「中介者」的角色,純粹負責撮合買賣,免除不必要的風險。
其中一位對票券甚有研究的經濟學家強調,政府應該儘快修正管理規則,一方面排除票券公司保證的業務,一方面增加新的交易工具,擴大票券公司的經紀業務範圍,並准許成立新的票券金融公司,展開更自由、公平的競爭。
一個活潑且健全的貨幣市場,既可以幫助工商企業,政府及個人籌措、運用短期資金,更能提供一般銀行調整存放款利率的依據,協助中央銀行擬定政策。
踏入第十一個年頭的票券金融公司,應該勇於負起這個責任。
票券公司常見的交易工具
票券金融公司是「貨幣市場」的一環,和「資本市場」相輔相成,合稱為「金融市場」。
貨幣市場是一年期以下短期資金進行交易的場所。資本市腸則是提供一年以上或沒有固定期限的資金互通有無。交易的工具主要是透過各種商業票券或政府發行的國庫券、公債等,如果期限在一年期之內,就由「貨幣市場」(即票券金融公司)承銷,一年期以上的則由「資本市場」負責承銷。
目前,國內票券金融公司常用的交易工具有四種:
一、商業本票:多半是指公民營企業為了籌集餖期資金所發行的商業票券,佔目前票券金融公司交易量的一半以上。
商業本票分為免保護和經金融機構保證兩種,透過票券金融公司,銷售給銀行和社會投資大眾,使企業取得需要的資金。
二、銀行承兌匯票:也是目前票券金融公司的主要業務。銀行以企業的交易憑據,像信用狀做為根據,接受買主委託,擔任承兌工作,成為實際的付款人。
銀行承兌匯票數量自民國七十年後外商銀行在臺設立分行後大量增加,目前與商業本票構成票券金融公司業務的主幹。
三、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是一種可以在票券金融公司流通買賣的銀行存單,它的利率不必受到銀行存款利率的限制,而可以參酌金融市場和銀行的資金情況自行訂定。
四、國庫券:主要是由中央銀行發行的短期債券,可以分為調節國庫收支的甲種國庫券和穩定金融的乙種國庫券,甲種國庫券於今年十一月十五日首次發行,金額二十億。(郭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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