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反應總是快得驚人。
雖然明年一月一日才要取消空頭(不兌現)支票刑責,很多人–不論他贊不贊成–已在預估可能發生的影響,紛紛亮出應變招數,迎接這場將改變二十五年來商業交易形態的遽變。
財務會計人員一向是最清楚公司底細的心腹,有些公司早在去年底行政院一同意修改票據法後,財務主管就趕赴與老闆、業務主管密商大計。
大多數研究出來的策略有三種:提高經銷商或各層下游客戶的抵押品、縮短票期、或打折三–五%以鼓勵現金交易。
上游廠商率先行動。要經銷商重新估計擔保品價值,如嫌不夠,要求增加設定擔保品,甚至拿經銷商從下遊客戶收到的貨款票據做副擔保,做為加強保證;並且縮短一半支票到期時間(例如由四個月縮短為兩個月),對於信用較差的,勸誘最好拿現金來換貨。
但這並不意味上游就可以坐看好戲,他們也需暗做準備,像一家水泥公司就在盤算,要多準備四十五天營運週轉金(約四億),以應付萬一有人要求現金才肯提供原料,因為公司所收的票款多在四十五至六十天間,如果只等票款兌現才去買原料,勢將影響生產。
淘汰弱者出局
經銷商受到上游擠壓,除儘量應付上游廠商的要求,回過頭來也想對下游依法炮製,然而顧忌眾多下游會轉向其他廠商買貨,左右為難,只好回到闖蕩商場的起點–徵信,重新評估客戶信用,分等級決定交易條件。
一位中型企業負責人透露,對信用與財力較好的客,戶將維持原有的交易形態,但考慮靠商場交情協調縮短票期,例如上游要求他縮為開兩個月,他要求下游取長也不能超過兩個月,以求週轉。但對條件較差的客戶就要求拿出現金來,也等於是藉口拒絕往來,對方如果做得到最好,做不到則買賣不成,也樂得避開萬一吃倒賬的風險。
已在商場出現的這些招數,顯露企業求確保債權的心情,雖然很多金融人士批評這樣做太過保守,但是出售成衣標籤機器給成衣廠的嘉裕公司經理潘添祿說:「做生意很辛苦,豈能白做?」
工商人士擔心從八月起,有些人會看準開票四個月後,明年到期,可不必負刑責,故意大量開空頭,或乾脆準備明年初倒閉。一位財務主管預測,八月以後商場信用將會十分緊縮,大家互不信任,生意將很不好做。
緊縮信用的行動一波波由上往下傳,已開始有小型商號感受壓力,一位建材商指出,自有資金與信用紀錄稍差的人,就需要投入較多資金以供週轉,他已在考慮變賣閒置資產、收回外面放款,準備好一到兩個月進貨所需的款項,以備萬一供應商要求現金交易。但是往日體質更差,缺乏資產而只能以遠期支票進貨,等有了營收才兌清票據的人,「很可能就得退出戰場了」。他道出優勝劣敗、淘汰弱者出局的殘酷現實。
華南銀行一位副理預測,地下錢莊可能將縮減業務或改變經營型態。目前一般狀況是要求借錢者開三張空白支票,警告萬一不還錢就填上極高金額軋進銀行,導致三張跳票(借錢者的銀行戶頭不能支付),法院會主動起訴。但取消刑責後,這套威嚇辦法將失效。
一位公司財務主管指出,這番變化將使過去赤手空拳、缺乏資金但憑週轉票子買原料賣成品,而賺取利潤的小財主,變成只是西部拓荒的歷史傳奇,「已到了需要約束亂闖的時候了,否則大家都能靠買空賣空就當上老闆,老闆太多,永遠是中小企業殺價,國家利潤反而不能提高,」他說。
機會來了
強者愈強的模式於是出現。例如一家債信不錯的公司就認為「機會來了」,這家公司的財務經理一反業者悲觀心態,反而從支票取消刑責所帶來一連串的影響中,找到財務利潤與市場機會兩個好處。
首先是商場將流行現金交易,憑良好財務與營運計劃,這位財務經理說,大可向銀行借錢(月息八厘),因此有現金可支付營業開銷,由於現金交易通常打四%折扣,比起過去開三個月票期而毫無折扣,等於每個月賺了一分三厘(四%÷三)的利息,扣除繳交銀行的利息,還有五厘利潤,可以再週轉利用,「這就是我的競爭力,」他胸有成竹,認為財務越佳越能利用銀行。
其次,他已在留意將有那些公司會受不了這場淘汰賽,準備接手倒閉者的客戶,增加自己的業務。
比較起來,越是具有市場獨佔性或財務越穩的公司,越不受取消支票刑責的影響。例如黑人牙膏佔有七成以上的牙膏市場,廠方一向要求各經銷商的票款在下什三點半銀行證明兌現後,四點鐘才通知大家開車來拿貨,完全不怕吃空頭支票的虧。
台玻與新玻是全國僅有的兩家玻璃製造商,他們也同樣嚴格挑選經銷商並要求提高設定不動產抵押。花旗銀行張立荃分析說,像這種由製造廠商穩穩地掌握幾家信用良好、保證十足的經銷商,最是穩當,但有些行業如食品公司,經銷商數目多,財力大小不一,徵信工作勢必要徹底,並將花費很多時間,才能保護自己。
「徵信」在一夜之間變成時髦術語。如台塑、台聚、味全等幾家原本就注重評估客戶與市場的公司,剎時間成為很多人探聽「他們是怎麼做的」對象。像遠東、新光等,公司請專家為員工上課,灌輸觀念與常識,青年創業協會、外貿協會等組織辦演講時,聽眾湧至。一些企管顧問也紛紛開班傳授技巧。
觀察蛛絲馬跡
味全的客戶分等制度頗具代表性。法務部門副理林明男透露,新客戶由於沒有信用紀錄,前六個月須用現金才能拿貨,並依據平均月銷售額的二.五倍,做為未來交易送貨的信用額度,同時就建立客戶資料卡,詳細列明客戶各項個人資料、財產、銀行往來情形、營運狀況等,並由隸屬總公司的各地營業處隨時監督。由於採取利潤中心制度,各營業處要自己負責利潤,敏感觀察經銷商蛛絲馬跡。
一位營業員說出他的經驗,例如可從生活習性看客戶工作態度,他曾到一家商號送貨,赫然發現老闆坐在商店後面牌桌上,顯然不專心經營事業,於是慢慢減少送貨,一面加緊催收貨款,不容許人情寬怠多拖幾天才給票予,或者就催收現金。
觀察對方開支票也可見端倪,像有人不核對貨款就開票,表示他沒有對賬習慣,財務必差,或他已有意開空頭支票,不在乎支票到期時是不是籌得到錢。
不過這己算遲了一步,很可能己拿不到錢,嘉台貿易總經理蔡東明說,最好防範在先,像他爭取賣化學原料給一家大皮革加工廠,兩年都沒爭取到,突然對方主動找上門來叫貨,公司馬上疑竇叢生,向同業探問是不是別家已拒絕與這家工廠往來,「幸運避開當替死鬼,」他說。
面臨支票取消刑責,味全已開始在重新認定客戶,過去有拖延票期、或是現在提不出抵押品的,就取消或縮小信用額度。
類似情形在各行各業發生,由於多數習慣接三或四個月票期,很多公司已計劃要在今年八月以前完成選擇交易對象。
防範在先
接受別人票據固須隨時留意對方的信用與財務狀況,律師林瑞富指出,但也需要具備法律常識,從收票技術及確保與追索債權上來保護自己。
首先是改變用票習慣,儘量不收遠期支票,而改收本票(由發票人無條件支付或委託銀行支付賬款的票據,與支票不同,支票必須透過銀行才能支付),萬一退票雖不負刑責,但可不經訴訟程序,直接向法院聲請裁定,約一週就可獲裁定強制執行還債或扣押財產,手續簡單,省時又省錢(聲請費一千兩百元)。
在收即期支票時,如果懷疑不可靠,應該馬上向銀行查詢發票人賬戶是否足夠支付,查清楚後才可收票。
而與公司往來,應儘量收公司票據,如果懷疑信用,應要求大股東在背面簽字(背書),以加強票據的信用,萬一公司付不出錢還可找大股東償債;如果與公司往來要收個人票據的話,應要求公司背書,一來加強信用,二來也可防範公司逃稅,藉開個人支票蒙蔽公司營業有進賬的事實。
保存證據,也是一種防禦,一位法院推事建議,工商人士今年在收支票時,可以請發票人另立字據,證明實際發票日期,一旦立法院決議今年開出空頭支票仍應負擔刑責的話,這會是一項有力佐證。
為防詐欺,林瑞富律師建議儘量保存人證、台約、交貨或付款的收據,可憑證控告詐斯罪。譬如有人拿遠期支票來調現,想借現金去買土地,應該索取地主同意賣地的合約,退票後如果發現合約是偽造的,就可舉證控告詐欺。
不幸退票,要迅速採取行動,控告詐欺,或請求強制執行償債、扣押財產,不要只求和解,反而給對方時間脫產(移轉名下財產給親友,造成在反律上他沒有財產的假象),那就很難拿回分文了。
做生意不放心
而長久之計,要加強員工的票據法律知識,使他們在開發與收受支票時能正確認識授受雙方的權益,將能減少意外的損失或困擾,律師陳純仁表示。
這次修改票據法的幕後動機是,從民國四十九年開空頭支票判刑一年,刑罰逐年加重到現在的三年徒刑,法院每年處理刑事案件有七○%是票據犯(三萬五千多人),卻仍不能遏阻空頭或用別人如會計小姐、妻子、女友名義開不能支付的人頭支票。
財攻部因而要廢除刑罰的規定,「希望透過大家重視自己與別人的信用,謹慎收授票據,來逐步重建社會信用,」負責這次修法工作的金融司長戴立寧說。
儘管政策已確定,但很多工商人士悲觀,認為一旦取消刑罰的約束,未來一兩年退票率會增加,銀行融資管道會縮凍,而一般一除了對很熱悉或信賴的人外,不敢輕易交付貨品收取票據,因而生意會萎縮,將阻礙經濟成長。而現金交易形態則無異是開倒車。
外圍的、銀行人員、學者與政府官員反而比較樂觀,認為長久看來,以中國人適應環境能力,總會找到交易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法,經過兩年調整,恐慌會消失的;從正面角度看,這次是大家篩選交易對象,並重視自己信用以免被別人拒絕往來的好機會,重新認識「信用」才是維持工商社會圓順運轉的重要工具。
儘管專家的意見貼切,仍不能解工商人士的憂慮。很多人反應,在開票枝術上防備,如要求大股東背書或發票人當面簽字,有執行上的實際困難,因為老闆不可能整天只應付簽名,而且會惹火客戶,反而丟失商機。
青黃不接的時候
所以事前徵信,選定對象誠信往來,減少或根本不跟信用差的人打交道,才是最重要的,這就需有便利徵信的環境。「我們最急於知道如何才能儘快取得最詳細資料,幫助決定該不該來往,」一位財務經理道出他的死慌。
很多商界人士批評大多數徵信公司不足採信,而政府的行政措施不夠快與週詳,徵信的環境太差,讓人不能安心經營企業。太平洋建設總經理章民強說:「行政措施如不能救明年青黃不接時的窘急,等到有人損失錢財才談調整適應,非常不應該。」
工商人士說真正需要個類似資料庫(data bank)的管道,民眾按個電話號碼,就可以知道新開戶與已開戶較詳細的情報,如銀行往來紀錄、財產、個人資料,而不應該只有已開戶的退票資料而已,而且新開戶只有等退票後才會有紀錄,已嫌太遲。
台大教授王仁宏認為,央行設立的徵信管道,還應與經濟部公司登記、地政事務所不動產資料連線,才能方便民眾。所以他建議在政府沒做之前,民眾應勤跑經濟部或各地建設廳局,查究公司底細。
但是這種公示制度又涉及公司是否是做假賬,否則假報表真徵信,徒勞無功。會計師品質與商業道德老問題仍是瓶頸。
大家嚴格要求「信用」,才能造成社會制裁力,律師陳井星說,有些人賴賬不還也能重返商場,相較歐美社會鄙視沒信用的人,有一次退票就拒絕往來,道德價值相距太遠。
所以未來是否真能實現重建社會信用的目標,「就要看大家有多看重榮譽了,社會風氣需要每個人的努力,」台灣銀行法律事務室科長陳良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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