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政府官員、勞工領袖甚至外交家們都相信, 基本的管理技巧-談判,是一門大學問。替代以爭吵、耍詭計或欺騙來打擊對手,管理學家們建議,如果大家好好地坐下來,試著去瞭解對方的需求,以開誠佈公的方式交換意見,談判的效果會更好。
「有原則的談判」
這種新觀念被稱為「有原則的談判」(principlednegotiation ),以別於過去玩花招的談判,愈來愈多的勞工糾紛、毀約訴訟和專利侵犯案件,都在尋此途徑解決問題。
在美國,由於各州及聯邦政府訴訟案件不斷增加,花費往往也隨時日拖延而高漲,公堂對簿不再能有效地解決問題,許多人對談判開始感到興趣,費城一位管理學教授分析原因之一:「談判的效果,多半不會太出人意料之外。」
談判已成為一項新興事業,哈佛大學兩位教授出的”Gatting to Yes 〞是目前的一本暢銷書。通用電子公司開設談判課程,對外公開,一期五天,每個學生收費高達一千一百五十美元,一些外交人員也前來參加。
紐約一家小型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早在六○年代就已經對法院的審判方式不滿,「我經常為當事人打勝仗,卻也破壞了他們與客戶的關係,」他說。一九六八年他已出版「談判的藝術」一書,並且開班授課,兩方面的成功又使他寫了七本書,並且網羅十名律師作他的助手,有關法律案件的處理,反而成了公司的副業。
雖然自書本和許多討論會都可學習如何進行談判,但是很多談判仍然失敗了,甚至一開始就走錯方向,這是因為談判者沒有先去瞭解對方及對方的需求,往往提出非分的要求,製造了敵對的氣氛。
-談判前的準備工作是很重要的。必須先弄清楚對方的首腦人物是誰、風格及溝通方式,以及他們最引以為榮的事。當然本身對商業事務、行業背景和專門術語愈熟悉,對自己愈有利。
-一旦坐下來開始談判,就必須製造一種積極的氣氛。不能抱著打混仗的心理。如果對方持以敵對姿態,我方也不甘示弱,很可能又走上官司的途徑。若對方不講道理,我方保持冷靜,仍能控制局勢。
-常在已進行的會議中,談判仍然出錯,是因為討論的焦點的對。往往雙方都只想去要求對方改變彼此的立場,因而陷入無重點、無結果的混亂中。管理專家建議,雙方不要只顧自身的利益,而應想出一套兩全其美的做法。
哈佛大學附近一家叫Conflict Clinic 的調停單位,最近解決了當地鐵路公司和工會間爭執工作時日的問題。當他們在專家的指導下,坐下來討論什麼樣的利益是雙方可享的,果然檢討出一套辦法,既可增加公司生產效能,又不使工人的工作時數變動太大。協調人指出:
當雙方坦誠地交換資料,像志同道合的夥伴在研究問題而非處於敵對狀態,以前想不到的解決辦法,都會在眼前浮現。
認清自己的情勢
-有技巧的談判者都很注意對方的代表人物,看他們是團結的?還是分裂的?偶而也要問顧自己的狀況如何。談判過程的決勝因素往往不在彼此間的鏖戰,而是各自的內部情勢,對方一盤散沙,往往為你所控制。
當年Ellsworth Bunker進行巴拿馬運河條約談判時,他花加倍的時間在國會、國防部和其他美國團體,而非僅是和代表團周旋。
-如果能用與對方同樣的表達方式溝通,對談判是很有幫助的。美國一家電力公司和工會去年達成一項很難得的協調,是因在事前請到善於談判的一位前美國汽車工會的顧問,各給雙方兩天的指導,學習如何談判。
其中一位高級主管回憶說:「雙方都用同樣的技巧表達意念,使我們很容易理解對方的用意,甚至領悟對方身體語言發出的訊息。」
-雖然有原則的談判是不耍花招的,但不意味者你因而放棄立場,甚至毫不保留地洩露你最後可能提供的最好辦法。「偶而依你的意願去誤導對方,並無大礙。」一位談判高手舉例說:「當你表示不想再花任何時間多談,結果又多延個五分鐘,就是一項技巧。但絕不可給對方與事實相反的錯誤情報。」
耐心是最佳武器
生氣是另一種很好的武器,有時候可以動搖對方的意志。但若假裝生氣,結果真的生氣,或是激怒了對方,並不理想。耐心才是剋敵的常勝軍。因為談判經常是一天又一天地不斷修正內容,每有一次新更正,談判者就可從新的角度解決問題,必須很有耐心,才能得到最好的結果。
如果對方真的採取狡詐手段呢?專家們的建議是,你必須表明你已看穿這一切。譬如你的對手將你的座位安排得只有下巴露在桌面以上,使你在眾人間像個小孩,你最好建議:「明天我們來交換椅子。」
-如果一方財大勢大,來勢洶洶的樣子,談判很有可能成功,因為這會令對手感到大難臨頭而不得不妥協。然而一方壓倒性地取勝,沒有顧及大局,未必帶來真正的好處。
一九五○及一九六○年代,紐約勢力強大的印刷工會和碼頭工會,提出非分要求,強迫僱主簽訂不合理的契約。從長遠來看,這些工人究竟得到什麼?結果是紐約的十家報紙從此消失了,七家船公司也被迫在大風雨中繼續營運,避免碼頭陷於癱瘓中。
上乘之策
這種「迷你式審判」已經逐漸受到歡迎。這並不是真的法院審判而是訴訟公司高級主管間的談判。他們聽律師作簡報-通常限制在四小時內,並請律師或法官作為居間的調停者。在聽完雙方的意見後,仲裁者會告訴雙方如何才算公平解決問題。
替代花上幾年或上萬元的資金在訴訟上,談判只需花幾天和數千元就可解決問題。有技巧的談判使得企業成本降低,效率增加。日本人向來就主張,建立關係是事業的基石,而不喜歡採取美國人的對簿公堂。美國人以競爭的本能致使企業獲勝,他也許是贏了,但留下一個被他打敗的對手,卻是放遠不可能再和他做生意了。
所以,雙勝(你勝,我也勝,Win-win )才是最上乘的談判。(取材自財星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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