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為建立台灣為遠東金融中心,已擬定「境外金融管理條例草案」,擬仿效新加坡建立境外金融中心制度,今天世界各國主要銀行在新加坡設立分行者已超過一百五十家以上,其數目之多只落在倫敦、紐約、法蘭克福之後。新加坡的成功早已為國人所熟悉,在這裡讓我介紹另一個小小的島國,在過去六年中,如何變成近東國際金融中心的新彗星,這個國家就是巴林(Bahrain)。
巴林是由三十餘個小島嶼集合而成的一個國家,位在波斯灣上,沙烏地阿拉伯的東邊,總面積為六百六十二平方公里,其中最主要也是最大的一個島,就叫做巴林。這個國家的人口大約只有三十七萬人,絕大部份居住在巴林島上,而其中五○%人口集居該國首都孟拉馬(Manama)。
開國十年
一九七一年,巴林脫離英國的保護變成獨立的國家,由世襲的王族統治著。過去十年中,在波斯灣的風雲詭譎之下,它始終維持著一個穩定、和諧的政治環境,經濟上雖然不是十分富裕,仍然接受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等國家援助,但在過去十年中,巴林對人力資源、通訊設備、服務事業等,可以說是集中全力加以開發。所以現在與波斯灣上的其他國家比較,它的醫療、教育與公共設施反而變成最傑出的國家之一。
境外金融
由於石油蘊藏量不豐,一般預測,巴林在波斯灣上雖然是最早生產石油的國家,但也將是油源最早枯竭的國家。該國的領導階層深深知道,要使巴林這樣小的一個島國,維持經濟繁榮,只有加強國際合作,採取開放經濟政策才是最佳的一個途徑。因此該國釐訂經濟政策時,除強調泛波斯灣經濟合作外,特別積極開發各項國際性的服務事業,如金融、保險、資訊以及修船業,而其中金融事業發展得最迅速也最成功。
獎勵辦法多
一九七三年油價的上漲,使世界的財富大幅轉移到阿拉伯手上。巴林覺得這是最好機會,在阿拉伯世界上建立一個金融中心。巴林貨幣總署(Bahrain Monetary Agency,類似我國之央行),遂於一九七五年公佈境外金融(offshore banking)辦法。一九七六年底即引進了西方主要二十餘家銀行,在巴林設立分行,操作的資金估計達四十五億美元。
所謂境外金融最初意義就是在國外銀行特別管理辦法下,外國分行業務只限於以外國廠商與銀行等為對象,且多半是中長期的授信業務,外匯交易或聯合貸款等。也就是說這種特許下的境外銀行,不能與當地廠商,或私人承做各種一般商業銀行的業務,避免與當地銀行競爭。新加坡在一九七三年初設境外金融制度時,所有在新加坡國內的境外銀行,差不多都是屬於這一類。但現在一般說來境外銀行業務限制的情形,不如當初那麼嚴格,其調整放鬆的程度,視各國情形而異。如一九七八年後,新加坡的境外銀行對當地廠商或私人,除不能吸收定期及儲蓄存款外,也可以承做各種授信業務,只是授信總額度有一定限制。
巴林的境外銀行,除對當地廠商不能承做一般商業銀行業務外,則可以對政府及銀行吸收存款與提供中長期貸款。所謂當地廠商,就是巴林居民擁有多數股權的廠商。設在巴林的外國廠商或外人擁有多數股權與巴林人民合資經營的廠商,則可以與境外銀行維持一般商業銀行的正常業務,同時境外銀行也可以邀請當地商業銀行從事一些聯合貸款業務。
境外銀行雖在某些業務上受到限制,但也享受到某些特權。如設在巴林的境外銀行,除每年繳納兩萬五千美元之執照費外,不必向巴林貨幣總署報繳存款準備金,也不必繳納營利所得稅,並且在這些境外銀行的存款者,也可以免繳利息所得稅。這些獎勵辦法,不但擴大境外銀行的利潤基礎,也加強境外銀行爭取資金的來源。
快速成長
境外銀行在巴林成長得非常快速。由一九七八年到一九八二年,境外銀行的總資產平均每年成長二八.五%。自一九八○年後更加速成長,到一九八二年第一季為止,境外銀行總資產已超過美金五百五十六億元(我國全體金融機構在同期內總資產約計美金五百零四億元)。一九八一年資料顯示,巴林境外銀行大部份存款資金來自阿拉伯國家,計三百四十億美元,貸款到阿拉伯國家,則只有兩百四十八億美元,而銀行間的放款則高達三百五十億美元。存放款大部份都是以美元為單位,以波斯灣上主要國家之通貨直接存款放款者,只有相當於美金一百餘億元左右。
日本勢力大
最初在巴林設立境外銀行者,絕大多數是來自歐美國家之主要銀行。日本主要銀行加入這個金融體系,始自一九八○年,東京銀行是最早的一家,現在日本銀行逐漸形成一股勢力,在巴林境外銀行中極為活躍。目前亞洲國家在巴林設立境外銀行或代表辦公室者,則有韓國、菲律賓、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等各國之主要銀行。
依據銀行家雜誌統計資料,在一九八一年底,世界上只有二十六個城市擁有五十個以上之國外銀行。倫敦共有三八九家國外銀行,排名第一,漢城有五十一家,排名最後,而巴林則有一百一十家,排名第十。(見表)
成功因素
巴林成為近東國際金融中心,有它內、外在的成功因素。可以說是天時地利人和等各項有利因素加在一起。除積極提供獎勵辦法如免稅等外,在波斯灣上與其鄰國比較,巴林內在成功因素很多,例如它是一個:
一、比較開放穩定的政府與社會。
二、教育水準比較普及的國家。
三、講求實際利益的重商社會。
四、最接近西方思想與訓練的阿拉伯國家。
五、具有優良國際通訊與交通設備的國家。
六、具有東西方時差最有利的地理環境(早上可與歐、亞二洲主要金融中心通訊,下午則可與北美連絡)。
七、有健全自由外匯市場。
比較主要的外在成功因素則包括:
一、最接近富有的阿拉伯國家,但他們的保守,不歡迎外人投資,更促成外商銀行走向巴林。
二、一九七三年後,阿拉伯產油國擁有大量石油美元,它的回流與出路,需要一個良好的金融市場。
三、近東國家各種建設與開發需要一個區域性的金融服務。
四、黎巴嫩的戰爭,影響貝魯特金融中心的活動。
經濟效益
由於境外銀行成功的發展,不但使巴林之房地產、旅館及其他金融事業,如保險、投資、金融經紀商等事業欣欣向榮,更使該國有機會接觸到國際間一流銀行的作業經驗,促使巴林本國銀行的進步。據統計,目前巴林約三十七萬人口中,即有三千名左右的工作人員直接參與這些國外銀行作業。
更有意義的是,由於巴林變成國際性的金融中心,使巴林更容易推動泛波斯灣經濟合作。不久的將來,波灣上主要國家,如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卡達、阿曼、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巴林本身,分別合作經營的許多重工業計劃都將設立在巴林。
日益重要的角色
一般認為巴林與沙烏地阿拉伯之間,正在建設中的跨海公路(Causeway)是因為巴林在國際金融舞台上的地位日益重要,將來也正因為這條跨海公路,使巴林與緊鄰的巨富沙烏地阿拉伯,不論在政治上、經濟上各種關係將更趨密切。(林建基為美國明城第一銀行國際投資分析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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