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巨幅的售屋招牌,公車上的海報張貼,林立街道兩旁的路牌廣告,閃爍奪目的廣告霓虹燈,店面櫥窗內五顏六色的廣告標幟,點綴的十分熱鬧;報紙雜誌上、電視廣播中,各行各業五花八門的廣告,更是層出不窮。
乍看,在景氣低迷的籠罩下,廣告似乎愈顯活躍,廣告事業像是百業蕭條中的一枝獨秀。
然而,一位業者卻嘆道:「經濟不景氣,工商各業都受到波及,廣告業也難逃劫數。」尤其是今年八月達到了最低潮,使得過去二十年間,成長迅速的廣告業,也亮起了警惕的紅燈。
八月份廣告量銳減
由於臺灣近年來經濟成長迅速,廣告也隨著工商業的發達而蓬勃發展。至去年,臺灣地區工商各業,對廣告的總投資額,高達一百零三億,已突破百億大關,成長率約二八%,為歷年之冠。但是自去年下半年起,受到國際經濟不景氣的影響,國內經濟成長趨緩,工商企業投資意願低落,似乎也表現在廣告投資上。
據輔仁大學廣告學教授顏伯勤表示,今年上半年廣告投資額,並沒有減少,據說還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二、%左右。可是傳播媒體的成本提高,廣告的設計製作成本增重,因此上半年廣告的實質成長並不高。就今年下半年的廣告情況來看七月份雖不差,八月份卻有顯著減少的現象。其中最明顯的是,三家電視臺的廣告營業額比去年同期,大約少了一五%,幾家大的廣告代理公司的營業額也比去年減少二○%左右。
據分析,廣告量減少主要是受到房屋建築業不景氣的影響。以往房地產廣告平均每年佔報紙廣告營業額的四○%,佔電視廣告營業額平均也在一○%左右。今年八月份房地產銷售廣告比同期減少七○%以上,對整個廣告量自然影響很大。
促銷活動減少
實際上,不只是房屋建築業減少廣告,有人指出,今年景氣不好,許多廠商,因為銷售營業額減少,或是沒有達到預定目標,紛紛縮減廣告支出,滅少廣告。據顏教授分析,去年國內工商企業,就已漸受到國際經濟不景氣的波及,廠商見正常廣告無法吸引消費者購買,紛紛舉辦促銷(廣告業習稱:S.P.即sales promotion的簡寫)活動,來刺激消費。因此去年諸如贈獎之類的促銷活動,多達七十多種。今年上半年促銷活動還很多,下半年S.P.逐漸減少,這顯示經濟不景氣的程度真的很嚴重了。很多廣告主,發現廣告支出,仍無法促進銷售,均感到不知所措,多採取觀望態度。
有些學者批評,廠商這種減少廣告,採取「觀望」態度的作法,不但會打擊和廣告有關的業者,而且會加深經濟不景氣,是種短視的作法。許多接受訪問的廠商則辯稱,經經不景氣。產品銷售不好,利潤降低,公司本身財務發生困難,資金周轉不靈,每天跑「三點半」的大有人在,因此縮緊公司開銷,減少廣告支出,是正常現象。
於是,經濟不景氣時,廣告預算應否增減,成為廣告市場爭論的話題。
增減應視經營條件
根據政大企研所的調查,在民國六十三、六十四年經濟不景氣時,繼續維持廣告的廠商,純利率大部份都增加,而不做廣告的廠商恰巧相反。這項調查結果不能完全使人信服,有些業者和廠商指出,經濟情況不佳時,增加或維持廣告支出,並非對所有公司都放諸四海,皆可行的。
東方廣告公司副總經理黃奇鏘認為,經濟不景氣雖是個整體的現象,但並不能一概而論。因為每個公司本身經營、管理的制度不同,從事的行業也不一樣,處境也不盡相同。譬如現在房地產建築業十分不景氣,但是國泰、亞信兩家公司,本身財力雄厚,因此即使這行業如何地不景氣,他們仍繼續作廣告。如果公司本身已是一蹶不振,那就不應再作廣告了。有些廠商,甚至由於廣告成本過高,反而因此倒閉。所以廣告的增減,應該考慮到廠商本身財力大小、產品的性質,以及市場競爭的對手等各項因素。
廣告增減,固然要考慮場商本身經營的條件,有些人卻認為,根本上還是對廣告的觀念問題。許多學者專家指出,臺灣一般營業者,一窩風的作風,在作廣告上也表露無遺。
一家廠商的業務主任也承認,國內一般中小企業,多沒有廣告系統化的概念,也就是沒有長遠的計畫,作廣告也只是「見機行事」,風聞同行廠商要打廣告,也就跟著打廣告。他解釋說;「這主要是因為作廣告,看不到﹂『當場回收』,在老板眼中,就成了一種浪費,廣告打﹂『知名度』,對他們而言,是個很空泛的觀念。」而廣告主要是應付競爭,有許多業者形容臺灣的廣告是在「打爛仗」,實在不為過。
廣告應視為投資
這就是觀念上的問題,一位學者指出。他又說,國內廠商的廣告預算多採取營業額或利潤比率法訂定的,把它視為一種機會成本,其實這不見得是正確的。他認為廣告應視為一種投資,它的效果短期間,雖然不能看出來,但長時間裡是會有效的。所以,景氣不好時,還是應當作廣告。
聯廣公司總經理賴東明也說:「經濟不景氣時,重視marketing的廣告主,還是會繼續做廣告。」他指出,如果停止做廣告,廣告主必須付很大的代價。這可就二方面來講:第一,根據心理學,人都有一種「忘記曲線」,因此信息必須不斷地輸向消費者,否則廣告停止,消費者對你的產品淡忘,要再重新來時,所付的代價更大。第二,有損企業印象(corporate image),因為人家會做不利的揣測。第三,會打擊銷售士氣。因為廣告是行銷中重要的一環,必須要考慮到銷售徑路,「因此,廣告不只是作給消費者看的,也是給零售商看的,讓他們知道,你在幫助他們。」
幾家較具規模的廠商也都贊成這種說法。東菱電器公司總經理顧問曾炯明表示:「要保持公司的image,培養產品的知名度,企業(長期性)廣告是不可或缺的。」
廣告素質應提高
也有人說,理論和實務畢竟有差。這些廠商承認消減廣告預算,是不正確的作法,應該是越到不景氣時,越應注重廣告,以期打開產品的市場銷路。而實際上,一般廠商對於邊際利益都是精打細算,一分一毛都要能做有效的利用,使產品在任何時候都能有屹立不衰的知名度。
「其實,一般人以為廣告費用增加,就能促進銷售的看法,也不見得正確,」其中一位廠商說:「廣告還是必須作,但應要求達到最高效果。」
因此,有人認為,在不景氣的情況下,縮減廣告預算雖非得已,但相對地也是對廣告「質」的要求提高,也就是說,如何運用現在六十萬的廣告預算,達到以前花一百萬的廣告效果。許多廣告客戶批評,台灣廣告代理業素質太差,專業訓練不移,至今提不出任何有效的策略。
面對這種批評,一位廣告A.E(account executive即業務代表)私下透露,目前一般廣告公司的確無法提出一項令人信服的理論或策略,來說服廣告客戶不要縮減廣告支出。一旦廣告預算被削減了,除了私下謾罵批評外,他們對於縮減後的廣告預算,也不會很熱心負責地去作最有效的運用。
政治大學廣告學副教授鄭瑞城則表示,廣告主和廣告公司雙方都有責任。廣告公司固然應該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力求突破,為廣告主提出最佳服務。但他認為,大部分的廣告主在景氣好時,沉迷於歌舞昇平之中,在銷售下降之際,削減廣告支出,反而埋怨廣告沒做好,一味地把責任往廣告公司身上推,認為廣告公司大賺其錢,「其實一般廣告公司的純利潤只有三%到六%而已,」他說。
測定廣告效果應科學化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廣告主經由不景氣,所體驗的教訓,開始講求經濟效果的重要性,重視廣告的效率,進而促使廣告公司力求改善,這也未嘗不是個好現象。鄭瑞城認為,即使縮緊廣告經費,也不應有太大的幅度,廣告主應先自我檢討。
學者專家指出,一般企業通常以銷售的好壞,來判定廣告效果,當然這也是一種方法,但影響銷售的因素很多,廣告只不過是其中一種,而且廣告對於促進銷售,有時也不是立竿見影,馬上就有反應的。所以不能光以商品銷售的成敗,來論定廣告效果,必須從品質、價位、銷售徑路各方面來考慮,看看商品是否為消費者所接受。
清華廣告公司副總經理李俊雄建議,廠商在不景氣時,更應以嚴謹的態度,針對所謂的「4P」(product, place, price, promotion即產品、通路、價格、促銷)探討,發掘問題的所在,如確定和廣告有關,再決定廣告的增減。
其實,減少廣告支出,並不是臺灣廠商特有的現象。甫自日本考察回來的賴東明指出,日本廠商也有減少廣告的趨勢,據了解大約減少了十至一五%左右,對日本電通、博報堂幾家大的廣告公司均有影響。因此,他們針對「經濟不景氣時,應該如何作廣告」這個方面下功夫。賴東明說,例如日本很注重廣告效果的測定。簡言之,即分為事前與事後,根據消費者接受廣告的心理過程,測定消費者對廣告的認知、理解、偏好、購買意願、行動。他強調,「廣告公司必須向廣告主提出model和data,同時雙方對此有個共同的認定。」這是非常科學化的作法。尤其現在供過於求,是買者的市場,所有的市場活動應以消費者的行為為導向,日本這種方法是值得借鏡的。目前臺灣廣告代理業,通常為廣告主擬定企畫案時,都沒有提到效果的大小。
應講求廣告效率
顏伯勤教授則認為,經濟不景氣時,廣告要講求效率,要做的更精確。他表示,廣告不應做的太泛,對媒體的選擇要嚴格,儘量減少人情性廣告,避免不必要的支出。「所謂廣告要做的更精確,」他解釋說:「就是銷售對象要確定,譬如一家收錄音機的廣告說:﹂『早上五點半起不來怎麼辦?』這就提醒了聽空中教學的人,來買這種收錄音機。」
鄭瑞城副教授也提出相同的看法,他認為作廣告,應先分析產品的性質,行銷對象,慎重選擇運用媒體,可以減少無謂的浪費。譬如有些藥品,實在沒有必要花大筆錢在電視、廣播,及各種報章雜誌,大做廣告。「傷風感冒之類的藥也許有必要作全面性廣告,但那些需由醫生開方證明的藥品,則可將廣告刊登在醫藥性專業雜誌上,」他說。
批評的人說,這是因為廣告主對媒體如電視、報紙、雜誌或廣播,通常沒有選擇的自由,而廣告效果又難以測度,對廣告主而言,是相當困惑的。
媒體資訊付之闕如
對傳播媒體研究多年的黃伯鏘解釋說,臺灣由於缺乏有關媒體的具體資料,以致一般廣告主對各種媒體的特性,不能深入瞭解,所以在選擇運用媒體時,多是盲目的,或是因人情關係,或是被迫搭配所牽制。
譬如某些大報紙會要求廣告客戶同時在他們的關係企業(報紙或雜誌其他媒體)刊登廣告。同樣的,要在收視率高的電視節目播廣告,時常也會被要求搭配在收視率低的節目播廣告。而這些廣告實效並不大,刊登廣告也是別有目的或是因人情面子。
目前,國內唯一比較具體的是電視收視率,而印刷媒介如報紙、雜誌的發行量,讀者階層的資料,可以說是完全沒有。廣告公司也難以提供精確而有效的媒體選擇與安排。
鄭瑞城認為,在廣告客戶對廣告效率的要求日益提高下,廣告界應當以建立一套完整的專業資訊系統為當急之務,以提高廣告水準,減少選擇錯誤的浪費,為廣告主提供最佳的服務。
廣告應服務消費者
在一連串保護消費者運動聲中,許多有心人士指出,廣告不只是為工商界服務,也是為消費者服務的。它應該提供消費者對商品的使用與選擇的知識,幫助消費者作購買決策。
有人呼籲,廣告界要自律,避免過分誇大的廣告。根據事實的誇大,也許會增加廣告效果,但非事實的誇大,則造成欺騙。現代的消費者,已不再像以前那麼茫然無知了,可經由各種門徑或大眾傳播媒介,獲得正確的消費知識。唯有不斷地提高品質,供給真實可靠的商品特性知識,才能擴展銷售。
有位業者說,古代的廣告術語「貨真價實,童叟無欺」,即是不景氣時,廣告最好的訴求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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