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關說案引發政治風暴後,我曾經以「天下寧有此理乎」為題寫過一篇文章,對當時輿論「重濫權而輕關說」有所質疑。看過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剛出爐的調查決議後,我的感想仍然未變,仍要不禁質疑:天下寧有此理乎?
但讓我更訝異的是,檢評會此次評鑑,前後經過近三個月的審查,不可謂不嚴謹。而且檢評會成員中,又不乏夙具聲望的民間公正人士,但何以最後竟然會做出這樣一份評鑑決議,完全不符比例原則?
所謂不符比例原則指的是:黃世銘濫權監聽又洩密,違反「法官法」與「檢察官倫理規範」相關法令規定,因屬情節重大,檢評會當然必須建議以撤職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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