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社會都有人會做出被認為對社會秩序有害的行為。為了維護秩序,當然就會有「社會控制」這種政府及社會的角色。一九八○年代,西方的學術界甚至還出現「社會控制」這種新的學術分科。
一個社會要維護秩序的確不易。就以台灣這種發展中社會為例,早期為了維護秩序,社會懲罰及壓制,即扮演了重要角色。到了近年,由於民主的發展,懲罰及壓制才逐漸減少。
最理想的社會控制,應該是靠著共識與法治。共識指的是一個社會的主要次級群體,如族群、階級有基本的共同認知,不致出現革命形勢。法治則是指其他中小規模的事務,有清楚透明的法律規範。當有了共識與法治,人們的一切行為就可以在合理的軌道內運作,大家就可以活得自在輕鬆。
但由林益世案,卻讓人們警覺到,台灣的社會控制機制裡的「收買」至今猶存。這種社會控制的機制,乃是台灣特權氾濫,政治腐化的關鍵。台灣社會控制機制的徹底改革,已迫在眉睫。
政府成了最大收買者
對我們社會有理解的都知道,台灣的社會控制長期以來就有兩招:一是懲罰與壓制,另一個則是收買。政府經常把國公營機構及行庫等利益,用來分配給某些特定的人士及地方勢力。
由於政府通常都是最大的購買者,它手上有極大利基,它的收買效果當然極大。但其副作用卻是:
一、政府及國公營企業行庫的效能就大打折扣,它們的損失最後當然是全民買單。近年來國際經濟界已注意到,許多新興國家的國營企業,在科技創新研發及經營上突飛猛進,而台灣的國企則持續在退化,主因當是台灣的國企能力,已在收買上大量耗損。
二、這也使得台灣的政治上有一大塊黑洞,貪污賄賂、私相授受等弊病全都躲藏在這個黑洞中。台灣政治始終無法清明,尤其是只要一涉及地方派系,就骯髒成一團,這正是因為收買這個機制所造成的。台灣的民主,其實一點都不值得驕傲。
判斷一個社會是否進步,它的「社會控制」模式乃是重要的指標。靠著懲罰和壓制,使社會看起來太平無事,這當然不是一個進步的社會;但靠著利益分配,用收買的方式把大家都擺平,這其實是一種「大家爛」,它一點也沒有比「大家亂」更好。經過林益世案,台灣的「社會控制」模式,真的需要全盤改革了!(作者為作家、詩人及評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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