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幾個月間,台灣企業向來陌生的「外部董事」制度,正大步向企業走來。
去年十一月,公司法大翻修,董監事不再需要是股東身分,企業可廣邀各方賢達擔任外部董事,強化競爭力。
二月十九日,證期會更進一步規定,新上市櫃公司必須有兩席外部董事、一席外部監察人。
規定大剌剌地出現,許多人仍一頭霧水,決定再觀望一陣,也有人大喊憑什麼強迫要求、法源不足。
然而,更有企業早已積極動了起來。今年二月六日,富邦金融控股公司成為台灣第一個實施外部董事的上市公司,聘請台積電財務長張孝威及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人陳玲玉為零股權的外部董事。
「富邦金控是按國際標準成立,因此希望在運作上也能如國際級企業,以外部董事監督公司治理,」富邦金控副董事長蔡明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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