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週年刊

權威來自個人,領袖源於天生

「內聖外王」是東方領袖發展的極致。 而相對的,一個西方的領袖卻絕對不是完人、聖人, 做得不好,總統一樣要受到嚴厲的批評和挑戰。

其他

 

談到東、西領袖的不同,或者中、美領袖的不同,要先從美國或西方受到猶太基督教影響的原罪觀念說起,這個觀念對東方人,特別是中國人、日本人的原善觀念來說,正好相反。

在西方的立場,人一生來就是有罪的、不可能完善的。這一點可以從西方社會中人跟神之間的關係看出。

在基督教、猶太教的傳統,神是唯一的、永遠單獨存在的。任何人再努力都沒有辦法成為神,所以人跟神在西方是隔開的。在天主教的傳統,雖然有人做得很好、很努力、很有貢獻,但是最多只能成為聖者,絕對不是神。

因為人有原罪,永遠不能夠成為最完滿的階段,所以必須要用外力來約束。

 

人與神的契約

 

西方人總認為神是約束人的,人跟人之間一定要靠聖經、十誡來約束,因此西方社會第一個初步的開始就是十誡、聖經。人跟神之間有一定的契約來限定行為,違反了十誡就失掉人的意義。十誡的存在是使人勉強能夠維持合理生活的一個辦法。

由原罪發展到十誡、聖經,再進一步發展就是法律。人永遠不能夠完整的,所以必須要用法律、外力來規定他的行為,約束他的工作。從十誡到法律,從法律到契約,從契約到各種不同的工廠、公司所定下來的規定,都是這一套西方的原罪觀念發展而來的。

 

西方人為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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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種思考的方式和對人存在的態度,我們稱為外在的超越(externaltranscendence)。因為人永遠是不能完美的,所以必須要靠外在力量的控制約束,才能夠勉強成為一個合理的社會。這是西方法治社會的根本來源。

那麼西方社會的人為什麼會守法呢?不是他們願意守法,而是他們基本的假設就是-人永遠要靠法律來約束的。所以西方人守法,可以說是整個文化傳統發展的後果。

西方的企業行為也永遠是受這個條件所約束。一個西方人到了一家公司或工廠,第一個條件就看你給我的契約是什麼,我在這個契約的約束之下,完全遵守,絕不違反。但是如果完成了契約,只要別的公司出高薪,我過去,一點都不害羞。這樣才被人看得起,一輩子待在一個公司面,在西方社會是被人看不起的。

西方社會認為,完成了契約便完成了個人應該做的一切,那麼被高薪請到別的地方去,這是代表個人努力的結果。西方的領袖型態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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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西方的領袖絕不是完人,絕不是聖者,絕不是不可批評者;西方的領袖是由於他個人內外在的約束、個人的能力表現所產生的。假如做得不好,絕對受批評,即使貴如總統也要受到批評和挑戰。

所以在西方的社會中,即使擔任董事長,人家也不認為他超人一等、不會犯錯。他也還要努力來做,以能力來領導部下。而部下對他也不是絕對的服從,而是因為他做得好,有權力領導。這種權威的來源是個人的能力,不是天生的、不變的。

但是東方人不一樣。中國人(包括日本人)是原善的社會,認為人是可以完美的,這點從人跟神的關係上來看更清楚。

 

神是人變的

 

東方社會沒有一個神不是人變的。在中國的神殿面,天不是神,天實際上是一個無形的存在,除了天之外,沒有一個神不是人變的,如關公、媽祖、王爺、祖師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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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中國人只要努力修練自己、約束自己,對社會、對人類有貢獻,對道德的修持有突破,就可以成為被崇拜的對象,慢慢地成為神。例如關公就是因為有義成為神,所以做生意的拜關公。我們稱這種力量為內在的超越(internaltranscendence),就是用內在的力量來修持自己,達到完善的境界。因此一直要造一個被大家共同崇拜的聖人或聖王,作為我們追求理想的目標。

中國人的領袖永遠是「內聖外王」,一定要邊是聖人,外邊才能夠治理人家。他一定要天賦異稟、道德高超。他不是完全用能力來統治大家,而是用道德、神聖的力量統治。因此大家不能對他懷疑,對他要尊敬、要全體地奉獻。而他對人民要照顧,是要用仁政、聖者的力量來對人,而不是用一般的法律來對人。

 

自力修練

 

中國人的這個內在超越,在作為一個哲學思想,或者一個人文傳統來說是很好的-以自己的力量來完成修練自己,進而提高人的境界。這是在人類存在過程當中,一種非常值得寶貴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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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現代社會,只靠道德的力量,只靠內在的約束,就不夠了。要跟外國人做生意,更不能不守法。內在的力量需要法律、契約和外在的力量相互配合,才能使這個傳統合理。

對於領袖,也同樣要給予他須遵守法和規定的觀念,不能純粹靠他個人的完美來管理現代社會的問題。

中國跟日本在對領袖基本形成的態度,大部分很接近,都是原善的基本哲學立場,領袖都是一個用內在力量來約束行為的理想標準。

DonaldDore教授最近在倫敦大學的一篇演講中指出,日本人的領袖是一個仁者,很能夠仁慈地照顧他的雇員、同仁,而同仁是五體投地、全心全意地崇拜他、服從他,不像西方那樣地懷疑領袖。在這一點上面,中國和日本式的領袖是很相近的。

但是在另外一個具體層次上面則不同,特別是在社會組織方面。

 

家是延續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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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為例。家在東方社會非常重要,是整個社會生活的重心。日本人和中國人的家字都寫得一樣,只是讀音不同,相同的地方也很多,而最重要的一點是,對家的觀念都是一種延續的觀念。但是兩者在「家」的延續上很不一樣。

中國人在家的延續方面,可以說是血緣、家系的延續,但是財產不延續。日本人則是家名、財產的延續,血緣不延續。由於這一點的差異,使中國式和日本式的領袖頗有差別,也使雙方企業經營頗有不同。

日本人的家與其說是一個血緣的,不如說是一個居住的。這個家延續下去,不一定是自己的親兒子,可以是管家、經理或家裡面參與的某一分子。所以家的延續在日本人來講,是一種共同體或共同利益的延續。只要是參與的一分子,就有能力或有資格把這個延續下去。這一種非血緣的延續發展到最大的結果,成為日本人社會制度面另外一個有名的制度-「家元」。

這個家元是把家的觀念發展為全國性的組織。日本這個國家本身就是一個大家元,天皇或首相就是這個家元的頭子。家元是整個日本人最重要的,也是使日本三井、三菱這些大公司永遠延續的因素。這些大公司工作人員只要有能力,就可以成為領導者。

日本人家的制度另外一個特點,就是長子繼承。所有的家產是由長子承繼,次子以下都要離開,或是成為長子的股東或附庸。

 

一人繼承

 

所以日本的企業永遠是延續的。日本企業只有一個人承繼,所以不但家名不變,所有財產也不能分。而中國是諸子平分,所以企業永遠是分的。這一點可能就是形成中國企業界「寧為雞首,不為牛後」局面的最根本原因。

中國與日本的領袖都是用仁慈來治理,但中國領袖是一個父親的權威形象,他一步登天,一開始就是老闆。大家怕他,無可懷疑地服從他。

日本的領袖雖然跟我們很接近,但是有西方的特點,他靠自己的能力,一步一步從最低層走到最高層,他不是不可懷疑的。

總之,領袖的型態經常是與文化的特性息息相關的,文化對社會行為的約束相當強,我們只有在認清這種關係的特性,並以我們內在修持的努力才能創出現代社會的新企業領袖。(蕭掌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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