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旁的一幢新古典式建築物,一百二十多年前,是美國內戰的指揮總部,林肯總統經常來此與高級將領商討克敵策略。今天這裡仍然戰將雲集,不過這次他們卻矛頭一致對外,矢志鏟除世界各國對美國的貿易障礙。
這是美國貿易代表署,負責聯繫作戰夥伴─如商務部、財務部、農業部等有關人員,匯成一股強勁的戰力,向貿易對手國頻頻開炮。
整體動員
這些戰將雖然年輕,但是他們所做的研究會掀起貿易對手國的滔天大浪,他們雖然只是中級幹部(科長、司長級)但是在談判桌上,有十足的自主權,不必事事請示上級,更重要的是他們摒棄本位主義,達成整體策略。
大部分人心目中,貿易談判成功繫於談判人的戰術、口才,但是對美國而言,這是次要。談判人是在表現政府整體的動員能力,「這種能力,牽涉到整個政治文化,」我國一位參與多次中美貿易談判人士指出。
根據觀察,這樣的政治文化包括分工徹底、決策由下而上、信任專家、民間積極參與,再加上美國擁有龐大實力(吞吐世界貨物二○%,可動輒以限制進口為報復手段)無怪乎這幾年攻城掠地,斬獲甚豐。
有理難駁
看著美國步步進逼,貿易對手國往往基於民族感情很不舒服,如日本、韓國、中華民國,但是面對美國官員提出的鑿鑿數字和滔滔義理,也實在很難辯駁,「理是站在他們那一邊,」一位中華民國駐華府記者說。
美國對貿易對手國的種種要求通常起於民間企業的意見。貿易代表署每兩年對各大企業、農業組織做一次大規模問卷調查,詢問他們在輸出上遭到何種困難,例如那個國家關稅太高、不准進口等。此外貿易代表署下有四十多個委員會,都是由美國大公司總裁組成,委員會每年舉行四次會議,列舉政府可為他們爭取到的權益。
美國商人更會透過自己選區裡的國會議員對行政部門施以壓力,迫其早日解決該公司在輸出上遭到的阻礙,「所以有些項目我們會很堅持,」美國貿易代表署主管東亞地區貿易談判的歐蓋爾指出。
例如兩年前中美煙酒談判時,由於美國煙草協會及香煙協會對國會動員強力遊說,國會轉而要求代表署對我施壓力,而我國官員低估了美方對此堅決態度而一再拖延不決,導致後來美國以三○一條款報復。
企業與政府聯手
美國貿易代表署將民間意見彙總後,就轉給相關機關,例如農業部、商業部,他們分析研究各種建議的可行性,例如應與外國政府談判那些項目需要降低關稅、降幅多少等。
這些部會扮演堅強的後勤部隊,例如商務部裡有三百位產品專家,每位專家負責美國某些產品的國內外潛力,大至超級電腦,小至特殊化學藥劑都有專人研究。一疊疊厚厚的研究成果,平常看起來並不稀奇,而且常被譏為廢紙製造廠,但一旦開始與其他部門協調或貿易談判時,工作人員就能舉出強有力的統計資料,例如美國某種產品甚有競爭力,但因另一國關稅及非關稅障礙打不進去,必須設法改善。
各部會在內部做成結論後,就派一位代表(通常都是科長級)與談判署裡同階層的人討論本年度各個項目的優先次序,「使大家能夠了解不同意見,進而達成協議,」代表署助理署長波頓說。
例如國務院緦是考慮美國在外交上的形象,不願逼貿易對手太甚。他們提供貿易談判署這個國家的政治情勢資料,以便在採取貿易交涉時,能考量政治情勢而予以放鬆或縮緊。例如去年韓國大選前,美國為了不讓不滿政府的韓國學生、工人有更多製造動亂的藉口,沒有步步緊逼韓圜升值或開放市場;在蔣故總統去世時的國喪期,也給臺灣一段豁免期。
在這項各部門參與的圓桌會議上,如果有爭執,都儘量在會議桌上解決。經過幾次會議後,貿易署的談判代表就能列出今年的談判內容,例如今年貿易談判署將繼續要求我國降低多項農工產品的關稅,進一步爭取對著作權、翻譯權的更多保障。
各部門形成共識後,「談判的籌碼就已定了,出去談判就不必事事請示上級,」歐蓋爾說。
如此,也讓對手國感覺美國立場堅定一致。農業部一位官員表示,中華民國官員在談判時,往往互相推說另一個主管機關不同意。他不知道是我國運用拖延戰術,還是政府機關事前未充分協調,「總之,不易取得談判對手國信任,」他肯定地說。
在與各部門協調過程中,貿易談判代表可接觸到很多資訊,包括私人企業、公會、商業部及其他各部會所提供的,使他成為速成專家,甚至還有對手國裡某些人提供的消息,例如在要求我國談判煙酒開放時,我國某些企業為了爭取開放後的利益,爭相提供資料,所以美方代表一開始談判,即對我國煙酒專賣作業蹊徑熟稔,而且深知如何擊中我國要害。
這種過程看似複雜冗長,但實際操作起來卻井然有序,這得歸功於組織健全,決策層級短以及部屬得到充分授權。
最後發言權
以組織來說,貿易代表署是在一九六四年經由國會授權成立,直屬白宮,地位超越一般部會,所以它在召集協調會議,決定談判先後順序都有其一定重要性,「我們有最後發言權,」代表署助理代表歐蓋爾說。
與美國龐大官僚體系相比,貿易代表署被稱為lean&mean(短小精悍),署裡只有一百位專業人士,而且特別要保持小規模,「如此一來,每件業務就只有一個人負責,他推不了責任,」助理署長波頓說。
例如代表署裡只有兩個人負責對亞洲各國(中共及日本除外)的貿易談判,企業界或政府其他部門這方面有問題,只要找兩者之一,就能得到答案。
其次,不管貿易代表署或政府其他部門,徹底執行分層負責,尤其政策和事務性工作截然分開,次長級以上制定政策,事務性的執行則屬中級主管權責,例如美國追求公平貿易,這是政策,但是應如何與對手國談判,達到公平貿易的政策,則屬事務人員權責。
科長決定
所以科長級會議通過關於談判內容的決議,送給再上一級(相當常務次長級)的會議通過後,就可實施了,而且大部分決議都是照章通過。所以關於我國重大的減讓關稅、爭取保險公司設立等,都是美國政府部門的科長級決定的。
而且美國政府中級主管可以自行向外行文(我國機關裡只有部次長才能對外行文,所以公文來往費時),再加上政府業務都已電腦化,每人桌前一架終端機,提高聯絡、統計研究的效率。
他們傳遞資料也甚為快速,國內對中美貿易問題的報導,當天就由美國在台協會翻譯傳送回國,第二天就擺在相關人員的桌子上,所以他們熟知我國對中美貿易的反應。
在可見的未來,這批美國貿易戰將仍將意氣風發地在世界各地為爭取美國經濟利益而衝鋒陷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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