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我在本專欄寫了一篇「魚目混珠的文化」,以一本介紹古玉的書為例,說明我國社會缺乏求真的精神,因此養成一種是非不明、真偽難分的鄉愿風氣。發表之後,因為指出的事實有爭議性,且為大家有興趣的古玉,頗引起若干媒體的興趣,雖然他們對文化的問題不一定有共鳴,可是後來大家都打退堂鼓了。
<span class=’Doc’>真偽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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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為此感到失望。寫文章多年,有感於社會、文化的百態,不免慨然落筆,以盡知識份子的責任,並不期望任何迴響。可是這次經驗使我反省,觀念的溝通確實是很困難的,社會大眾對於任何爭議都可能發生興趣,但並不表示對真實的尋求發生興趣。一個寫文章的人寫出自己的看法,能說服讀者照他的議論而決定真偽嗎?這未免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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