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把開發新產品,想成是低熱量可樂添加櫻桃口味,或者在傳統的早餐麥片中加入核桃、淋上蜂蜜,那你就落伍了。
落伍的意思就是當別人的全新產品開發上巿、攻佔山頭之際,極可能就是您換湯不換藥的「半新」產品,黯然告別巿場的開始。
改良產品可能收立竿見影之效,但絕非長久經營之道。
密西根大學教授普拉德(C. K. Prahald)在一本即將問世的新書中指出,開發全新產品、開闢全新巿場將是九○年代商戰的決勝關鍵。「創新」的概念在技術快速傳播的時代尤其重要,當公司不再能挾「技術」區隔產品特色時(即使如科技產品個人電腦亦然),「推陳出新」成為兵家必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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