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民主政體的文化生態中,「責任倫理」應是每一位直接投入政黨政治的公眾人物,所不可或缺的道德承諾。近年來,主動積極參與選舉活動的公眾人物,未能體現責任倫理的行為,是台灣民主政治惡質化的重大原因。選民、媒體、知識分子、企業家和社會賢達,共同要求獻身政治的公眾人物,以責任倫理自立自勉,是改變目前政壇亂象的有效途徑。
<span class=’Doc’>動機倫理
</span>
「責任倫理」是對應「動機倫理」而說的。在個人修養的層次,不論是為了終極關懷或揚名後世,只要動機純正、問心無愧,便可坦蕩蕩地出入家庭和社會。但是只以動機純正要求自我,在複雜的現代民主政治的領域中,不僅不能達到目標,還常會造成不可彌補的惡果。
露骨地說,只對自己良心負責的人,是沒有資格承擔公僕的使命的。那些自以為是公眾人物──為了個人的尊嚴、黨的威信或國家的利益,不惜把政敵醜化為奸詐的小人或出賣靈魂的魔鬼,表面上,大義凜然,其實正是把民主進程導向兩極分化,乃至惡性循環的罪魁。
民主作為一種政權轉移和權力分擔的政治形式,必須靠協商、調解、對話和溝通,以謀求在抗衡和衝突中,開出一條共同接受的道路;沒有基本的共識和起碼的體諒,這種可能便完全落空。
表白個人的心跡,爭取黨的歷史地位,和為國家創造嶄新的認同,都是突出動機倫理的政治訴求。根據這種訴求的激化,把黨內外反對的,乃至不完全贊同的各類人士,都歸約為政敵,並且採取種種極端的手法進行狠批,有時甚至動武,造成民主政治生態的惡質化,這正是忽視責任倫理的必然後果。
責任倫理所要強調的,不是動機而是結果。一個以政治為志業的人物,要對自己的言行在公眾領域所導致的曲折影響負責任;一個成熟的政治人物,絕不能逞一時之快,做出在政治生態中不可逆轉的消極後果。譬如,在議會、在媒體前信囗開河,自以為坦誠,殊不知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一旦流入社會,便成為佛家所謂的「惡果」,對政權的合理運作,政黨間人際關係的和諧,乃至民主教育的健康成長,都會發生長期的不良效應。
<span class=’Doc’>不卑不亢的幹才
</span>
其實,責任倫理不僅是投入政黨政治的公眾人物,所必須具備的道德承諾。社會賢達在發表政治意見,企業家在發揮政治作用,知識分子在進行政治批判,媒體在報導政治實情和選民在行使政治權利,都必須體認責任倫理。
我們不應縱容當權的政府官員或在野的政黨領袖,處處暴露逞一時之快的幼稚;我們應對公眾人物的語言或肢體暴力,在民主政治文化中所起的不良效應,做出嚴厲的批評。近年來,台灣政壇中湧現不少王龍溪所謂「氣魄承擔」的人物,但民主政體更需要的卻是,平實穩健、不亢不卑的幹才。培養責任倫理正是為作育民主幹才創造條件。
(作者為哈佛大學中國歷史及哲學教授)
天下新聞室精選最具時效性、最重要的深度內容,每週五發送
精選當週熱文,週五寄送
請查看您的信箱,我們將寄送驗證信給您,確保未來信件會送到您的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