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美國聯邦法官傑克森對司法部起訴微軟違反反托辣斯法案做出裁定,微軟確實以掠奪性行為壓制競爭對手,因此妨礙產業的創新並有損消費者利益。因為證據確鑿,判決被上訴法院推翻的可能性很低。
接下來司法部必須提出救濟方案,來消除這壟斷情況。一般認為,微軟的壟斷力量太過強大持久,只對其反競爭性行為加以限制的「行為救濟」方案恐難奏效,而且需要政府進行太多監視工作,不合實際;因此可能會要考慮「結構救濟」方案,亦即將微軟分割成數家公司,從根本來糾正這高壟斷性的市場結構,如此也就不需要事後的監督。然而,如何分割才不傷害產業的創新與完整性,並能促進市場競爭,成了主事者的大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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