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週年刊

扼殺日本企業生機?

在消極抗拒二十年後,對日本企業即將造成巨大衝激的「產品責任法」,將在今年七月一日正式實施。雖然已有企業積極因應,各種公會也以團體的力量協助業者度過陣痛期,但企業普遍仍有面臨消費者動輒惡意興訟的疑懼,甚至擔心產品責任法是一部扼殺企業生機的法律……。

其他

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起,一項關係所有日本企業,甚至和日本企業有生意來往之外國廠商的法律——產品責任法(Product Liability ,又簡稱PL法)將正式生效。凡是七月份以後出廠的產品,若因商品中的缺陷,使消費者直接或間接地受到傷害,製造或進口廠商就得負起賠償責任。

 在產品責任法通過立法程序之前,消費者若要控訴某廠商製造的產品造成傷害,依據日本民法第七○九條,必須同時證明廠商在製造過程中有過失及產品缺陷和所受傷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這在法律上稱為「過失責任主義」。

 但產品責任法則採取「無過失責任主義」立法精神,消費者只需要證明所受傷害是由該廠商製造的產品所造成即可。廠商反而必須舉證證明製造過程無過失,否則即應負賠償責任。換句話說,產品責任法將舉證責任移轉到製造廠商,大幅擴大了製造廠商應負的責任範圍。

您已經是訂戶? 登入
線上+紙本閱讀
訂閱看完整內容
  • 解鎖訂戶限定文章
  • 國際最新變化資訊
  • 台灣產業深度解析
  • 不限篇數暢讀天下
  • 6月限定訂閱優惠
查看訂閱方案

你是學生嗎?完成驗證即可享每月$99元優惠

你可能有興趣
#Shorts|光與鹽管理顧問創辦人陳淑芬:天下學習幫助我們的學員,更加進步和成長。
最新訊息
立即下載為您量身打造無廣告的閱讀環境
訂閱天下雜誌電子報

天下雜誌當期內容的精華與延伸,每周三發送最具時效性的深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