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幾件司法官貪污、瀆職的弊案,讓司法官的信譽盪到極低點。在社會上一片改革司法聲中,台北地院的法官林勤綱,和多數沒沒無聞,只是克盡職守的法官一樣,選擇「只做不說」的方式,在混濁的司法環境下,堅持做清流。
台北市律師工會舉辦的法官評鑑中,由律師根據主觀印象,對台北市各法院法官辦案態度和水準評分,林勤綱連續兩年獲得優良法官評鑑第一名。在同事和因案子接觸過的律師眼中,林勤綱對當事人相當尊重。在工作量繁重的台北地院,一般開庭大多五到十分鐘,但林勤綱仍堅持讓當事人雙方暢所欲言,常有開庭半小時到一小時的紀錄。而他對每個案件都仔細推敲,問問題切中要害,重視程序的合理性。「律師會尊重他的判決,無論勝訴和敗訴,都會服氣,」曾經因兩件案子和林勤綱有過接觸的律師洪淑麗推崇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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