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企業家第二代中,新光第二代集體運作的方式表現突出,令人印象深刻,請問新光第二代如何分工合作?身為家族老大的角色要如何拿捏?
答:第一代用強人領導,獨裁的方式,推動事情可以很快,比較有效率。但是第二代的經營者都是同輩,四兄弟的合作就要分清楚權利和義務,各自負責自己的事業。誰是董事長誰扛責任,如果兄弟意見不一致,就比較尊重董事長的意見,例如:新光產物保險公司的董事長是吳東賢,開會有許多不同的討論,他的想法如果是要這樣作,若沒有太偏差,就尊重他。關係企業合作的原則是「親兄弟明算帳」,在商言商。大家愈習慣這種運作模式,就愈來愈上軌道。到現在為止,新光關係企業的董事會,從來沒用過投票表決解決事情,都是用討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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