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球婦女就業人口的增加,和女性主義的抬頭,迫使企業必需面對一個雖然長期存在,但卻一直被漠視的問題:員工之間的兩性關係。這個問題包含的層面很廣,最突出的要算是性騷擾了。從高發展的國家如美國、法國,甚至一向以「大男人主義」聞名的日本,到發展中的國家如印度和菲律賓,都制定了因應性騷擾的法律或已有可循的案例。
台灣雖然既沒有法律也沒有案例,但人們對性騷擾這個名詞並不陌生,性騷擾的事件也層出不窮。細看各種有關的報導和言論,大多數都是告訴受害者如何保護自己,如何向老闆(如果加害者並非老闆)提出申訴;或警愓人們拘束自己、避免糾紛。至於老闆在接到申訴時有什麼反應、採取什麼行動,似乎從來沒有人討論。簡單地說,企業主管處理性騷擾事件的方式各有千秋,歸納起來有四種:
一、老闆不相信屬下的抱怨,甚至認為是一種惡劣的中傷行為。一位企業主管忿忿地說:「對這些抱怨我不但不理,並且讓來抱怨的人知道,我覺得這樣做是很無聊的。」
二、老闆相信所言屬實,但認為事態平常,不值得大驚小怪。「有些女生(女職員的代名詞)神經過敏或缺乏幽默感。前些日子公司的男同事對女生進行美腿評判,給她們打分數,沒想到好幾個女生來說這是對她們不尊重,是性騷擾,甚至不知羞恥發動評判男同事……你知道什麼的……長短!結果鬧得很不愉快。我的處理方式是勸告女生不要那麼小氣,開開玩笑沒什麼啦!」
只是一場誤會?
三、「完全是誤會」。老闆承認有些主管喜歡請女職員吃飯跳舞,送小禮物或花,但毫無惡意,「只是讓女孩子家高興高興」。「我通常會向抱怨的女生解釋,但有時對方並不讓解,還怪我包庇主管,所以我只好規勸一下我的主管,請他自我警愓,身敗名裂可是不值得。」
四、老闆認為多數性騷擾事件女性要負責。「女人有一個通病,一方面希望得到上司的青睞,一方面又躲躲閃閃,嫌他討厭,真的是很莫名其妙。我的做法是先要這位來抱怨的女士自我檢討。」
性騷擾不限男性,有的女主管也涉嫌騷擾男部屬,只是方式不同罷了(性騷擾當然也不限於異性,在軍中服過役的人是尤其清楚的)。
怎樣界定性騷擾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想找一個超越時空文化的客觀量表是不可能的。兩情相悅、互相挑逗,彼此都不會覺得有騷擾。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不接受、感覺不自在,即使對方沒有任何惡意,也可以構成騷擾。同樣的行為,比如吻面頰,甲認為是性騷擾,乙可能覺得很自然。這除了個人的主觀意識之外,還受特定的時空中社會文化的規範。其實最重要的是尊重對方的感覺,不使對方因為自己的行為而感到不安。
性騷擾之所以受到現代人的重視,是因為職業婦女對自己所處的環境和地位開始有些省思。有些老闆認為女職員大可以說「不」,她們不說「不」,就表示歡迎這種挑逗,至少是並不反對。在一個職業道德、升遷敘薪、工作量分配等等問題還沒有制度化的社會,要求女職員對上長的騷擾說「不」,談何容易。(作者為台灣立報發行人兼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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