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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老闆喊得太早了!

現在真到了放無薪假的地步嗎?數字顯示,企業無薪假喊得太早。 無薪假合法嗎?勞資該如何應對?

無薪假-王如玄-竹科-勞資關係 圖片來源:黃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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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我們要省一點,不然我們就要去賣玉蘭花,」前福昌半導體作業員高千惠,日前帶小孩出門時,看到站在路口賣玉蘭花的婆婆,突然感傷地對她的小孩說。

位於新竹湖口工業區的福昌半導體,從事的是曾被視為高科技代表的晶圓製造。今年七月二十三日發生大火後,生產線與廠房全部付之一炬。

到了八月,福昌百餘名員工因為遲遲等不到廠方回應,開始醞釀籌組工會。

結果,高千惠說,福昌在八月二十四日派出代表遊說她,不要籌組工會。她拒絕後的隔天,以她為首要組工會的一○一位員工全部收到資遣通知。

高千惠忿忿地說,大火之前就盛傳可能要開始放無薪假,「我們勞工就那麼沒尊嚴,需要我們趕工時,大家努力加班;不需要我們時,竟然可以那麼快把我們踢開。」

不需要就一腳踢開?

福昌半導體的勞資糾紛還在上演。一百位平均年資為十年的被資遣員工們,以福昌涉及不當勞動行為為訴求,繼續四處抗爭。福昌則對外強調,資遣除依照勞基法條件外,甚至多加十五~六十五天的補償性工資。

福昌事件,只是近來頻頻發生勞資關係緊張的科技業冰山一角。

十月不景氣驟臨,「無薪假」開始在「兩兆」雙星的面板、DRAM與太陽能產業裡陸續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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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十月底止,通報勞委會在放無薪假的廠商是十二家,人數為兩千八百人。但包括新竹縣產業總工會,與電資工會等工會團體宣稱,目前科技業在放無薪假的家數,絕不僅於此。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坦言,社會現在會對無薪假掀起波瀾,除了總統大選即將來臨,更重要的是,大家都在問,「現在真的已經到了需放無薪假的地步嗎?」

王如玄認為,目前的情況,真的沒有○八年金融海嘯時嚴重。

根據《天下》研究,數據說了話。除了特定產業景氣循環動盪,已經出現經營虧損,大體來說,企業營收獲利表現仍屬穩健。這也顯示企業無薪假喊得太早。

財政部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今年累計一到九月比去年同期,出口成長一五%,進口成長一六%。對主要國家的出口,也創歷年同期新高,包括美、歐、中國及香港、日本、東協六國。

出口十大貨品,除了因台塑工安事件,化學材料是負成長,其餘均是正成長,資訊產品甚至成長五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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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消費也不差。累計一至八月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較去年同期增加六%,尤其以餐飲業為旺。

科技新貴  動輒得咎?

這都和○八年情境不同。當時全球金融海嘯,科技業首創「無薪假」制度,就是企業沒了訂單。為了不讓閒置的產能與勞力拖垮公司,避免裁員,無薪休假成為員工「共體時艱」的妙方。

那波無薪假風潮在○九年四月達到顛峰。根據勞委會統計,當時實施無薪假的企業達到九○三家,而曾經放無薪假的人數,最高也達到二十三萬人。

無論是對未來景氣的顧忌,或是對工作權的擔憂,無薪假都成為挑動人心的字眼。

但隱藏在無薪假背後的,卻是一個更令人納悶的現實。誰能想到,不到十年前還是在社會中動輒享有百萬分紅的「科技新貴」行業,現在只要景氣燈號稍稍翻轉,公司就開始對勞力調整蠢蠢欲動。

為什麼愈是「高科技」,勞動市場的承受卻愈是「低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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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將經營風險轉嫁勞工

王如玄解釋,其實,勞基法內並沒有所謂的無薪假,它是「縮短工時,減低工資」的簡稱。在平常時期,勞工因為私人因素,例如產後要增加在家帶小孩的時間,只要與雇主約定好,即可減少工時與工資。

但經過上次金融海嘯的洗禮,如今無薪假卻變成一把評價不一的兩面刃。

王如玄說,勞基法規定,企業在面臨虧損、業務緊縮,或者不可抗力停工一個月以上,才可裁員。而若企業在瀕臨裁員階段使用無薪假,其實是可發揮安定就業市場之功。

但有些企業,用過無薪假這招後,食髓知味,變成原本應該一肩挑起經營風險的雇主,將訂單減少的風險,轉嫁到勞工身上。

「打著不景氣名號,趁火打劫的企業愈來愈多,」新竹產總理事長詹素貞觀察,其實有許多實施無薪假的企業,高階主管個個是「肥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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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勞工共體時艱,自己的薪水一毛都不能少,」提起竹科內竟然沒有一家企業成立工會,詹素貞愈說愈氣,「不要說監督,連平等對談的機會都沒有。」

因此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也明確指出,「有獲利的企業不能放無薪假。」

德國  用彈性工時救經濟

逐漸抬頭的勞工意識,大老闆心中自然明瞭。因此,十一月二日,總統馬英九前往竹科與十七位科技大老座談時,儘管企業主仍強調無薪假是要維護員工工作權,但也不忘對勞動基準提出新建言。

中美晶董事長兼執行長盧明光率先提出,要避免企業在產能閒置時,祭出無薪假或資遣因應時,其實可以採工時記點辦法。

所謂「工時帳戶制」,就是彈性工時。根據《天下雜誌》採訪團隊十月遠赴歐洲採訪的報導指出,德國能從幾次經濟循環中,被打趴在地上、不久又重新站起,實施彈性工時是關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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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克爾政府推動多項彈性工時措施中的一項,就是把工時變存摺,勞資按需要增減工時。員工超時工作,資方不必付加班費;減工時,員工薪水照領,福利也不縮水。欠公司的工時,待產能滿載的時候,再還給公司。

台灣  缺乏工會監督

「其實不用修法,只要政府不反對勞資雙方協商,工時記帳記點制是可行的,」盧明光說,對業主來講,這是最保障勞工;對勞工來講,這是最少風險的條件。

但這項淡季時把工時「存」起來,在旺季時「提領」的構想,後來不僅許多資方因為要先付錢給勞工而反對,在勞團也引起不小反彈。

「德國可行,是有強大工會當靠山,在沒有工會監督的台灣,只會讓台灣勞工的工時更長,更多過勞死,」電資工會秘書長林明哲說。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無薪假須經勞工同意

其實無薪假不是一個法律名詞,它真正的法律名詞叫「縮短工時、減少工資」,是一種勞動契約的變更,必須經過勞資雙方的同意,去變更他的勞動契約的內容。

這都是合法的,平時也會有。

雇主該擔的  不應轉嫁勞工

那社會大眾比較關心的,因為經濟不景氣,所引發的狀況。憑良心講,不景氣本來就是雇主要承擔的風險。

所以經濟景氣好或不好,本來就是雇主自己要去面對的風險,本來就不應該轉嫁到勞工身上。

可是因為經濟不景氣到一定程度時,雇主就可能會去資遣員工,因為公司可能要倒閉了,這時候員工可能會受到影響。

所以在這種情境之下,為了讓勞工可以保住他的工作機會,經過雙方同意,為了要避免裁員,勞工會在某種程度容許它的存在。

所以是必要時,到那種情境,然後大家同意,這時候的確它會發揮一個穩定就業的關係,這時候就只能「先求有再求好」了。

正因為我們保護勞工的權益,所以我們不能不顧及雇主的生存,因為覆巢之下無完卵。

勞動市場必須有彈性,不然一個僵化的勞動市場,是不能因應時代的轉變、也沒辦法因應貿易自由化,也不能因應一些危急的時刻,像金融海嘯、不景氣。所以兩邊本來就應該找到一個平衡點來做事。

但無薪假要注意一個重點,那就是必須經過勞工同意。

很多雇主在勞資關係的對待方面,他也是單方面的。就是一紙命令下去,或是公布欄一貼,沒有經過一個大家來磋商、協商、遊說的方式。

勞工就是看到公布欄通知說明天不用來,他會覺得不被尊重,然後他也搞不清楚公司現在是賺還是虧,是公司在欺負我,還是真的有困難。那這就不是伙伴關係。

在金融海嘯時期,我們可以看到國外用無薪休假,在穩住勞工在就業市場方面,發揮很大的功效,這是我們不能否認的。只是在台灣,會有我剛剛講的情形,所以在執行上會有些落差。

我們對每一個勞工朋友在放無薪假本來都很關切,而且我們制度也建了。例如穩定就業輔導團,以及充電再出發。這其實就是對勞工朋友的薪資補貼。

也就是你如果因為無薪休假,因為縮短工時、減少薪資,我就給你薪資補貼,可是我不要單純給你錢,我希望我給你錢的同時,你也來上課,可以增進你的技能,或者讓你吸收新的知識跟資訊。

只要你願意來,一個小時我給你一百元,一天八百元,一個月總共補助一萬元,不只是我出訓練費用,我還給你出席費。

但從開辦到現在,來上課的一個都沒有,所以我可以說目前情況還不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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