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融業近來吹起合併風。新光集團積極尋覓合併對象;中信集團目光對準中華開發;建華金控也躍躍欲試,準備招親。整個產業摩拳擦掌迎接眾所期待的整併風潮。但在全心投入整併前,有意角逐合併招親的業者應注意:企業合併所創造的股東價值常常是留在賣方,而非買方。根據我們對合併後整合活動進行的研究發現,產生股東價值沒有回饋給買方的原因是,併購者常高估合併產生的綜效。
合併綜效的來源包括,規模經濟與範圍經濟、最佳實務做法、專業能力與商機的交流,以及合併本身對雙方所造成的刺激效果。
然而,這些價值的估算只要稍有差錯,就會導致合併功敗垂成。
併購者通常對於合併對象所知不多。缺乏接觸合併對象的管理人員、供應商、通路伙伴和客戶的管道;同時經驗不足,因此難以準確評估合併綜效、設定合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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