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體系或產業結構中,各種規模水準的企業都應佔有合理的比例。換言之,應該有大企業也有中小企業,各自依其規模來發揮它們的相對優勢。
台灣的中小企業為數眾多,而所謂的大企業,就世界標準而言,其規模也不算大。企業規模偏小,除了受限於幅員之外,主要還是肇因於組織內部制度化程度的不足。無法有效利用制度來管理,過度依賴人治,組織的運作很快就會遇到瓶頸,亦即到達其規模的上限。
制度化的四大障礙
走向制度化的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礙大致如下:
第一是文化因素,包括了民族性與組織文化在內。我們的特點是靈活性高,善於隨機應變,甚至便宜行事。此一特性極適合中小企業的經營模式,但缺點是大部份人不願意或不習慣接受制度的拘束,因此,當組織稍具規模後,即產生鞭長莫及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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