擂台上,實力相當的兩個拳擊手交戰激烈,互不相讓。眼見兩名選手殺紅了眼,幾乎要兩敗俱傷,裁判趕緊拉開扭打成一團的選手,大聲宣判最後的勝利者。政治就像一場激烈的拳擊比賽。每當行政與立法兩院意見分歧,甚至大打出手之際,必須藉由大法官釋憲做出最後的裁決。前一陣子讓藍綠陣營吵到不可開交的「NCC組織法」,最後由大法官裁決NCC採用政黨比例原則違憲,即是一例。
然而,「大法官」——這個國家最重要的仲裁者,即將在今年九月底、現任的八名大法官任期屆滿後,面臨「後繼無人」的危機。而這將導致更嚴重的結果:繼監察院之後,司法院成為五權政治中第二個被迫癱瘓的最高行政機關。
這並不是危言聳聽。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司法院共需有十五名大法官,並且任命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產生的方式則是由總統提名,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由大法官兼任正副司法院長,制度的原意是統整司法院長與大法官的職權,避免發生司法不同調的情況。不過,這也意味著,若大法官若選不出來,那正副院長的人選也等於宣告難產。
台灣現在就面臨這種窘況。握有提名權的總統陳水扁至今還未提出下屆大法官候選名單。
關鍵時刻弭平爭議
從歷史脈絡來看,包括萬年國會的解散、監察院定期改選、以及組織新政黨等,舉凡台灣政治的關鍵時刻,都是經由大法官解釋憲法而弭平爭議。前大法官蘇俊雄認為,大法官的功能在於「從法律面去衡量,使得整個國家的力量能夠在一個平衡的軌道上。」
另一方面,大法官釋憲的結論,也與民眾的權益息息相關。舉例來說,教育部對高中教科書指示教課的內容,究竟是「清國」還是「中國」、是「一綱多本」還是「一綱一本」,大法官的裁決就直接影響全國百萬名考生。
法律系出身的總統陳水扁深知大法官任命案的重要性。他在二○○三年任內首次大法官改選時,慎重其事地表示,「以戒慎恐懼及向歷史負責的態度來行使提名權。」
危機迫在眉梢
當時,他甚至主動召見「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成員,探詢民間對於大法官人選的意見,並在四月初就積極組成審薦提名小組、五月份就對外公布名單,讓立法院在九月份一開議,就能立即審理大法官任命案。
四年過去了,大法官與司法院長再度面臨改選,陳水扁卻遲至今年七月底尚未組成審薦小組,更遑論公布候選名單。眼看著九月底的最後期限將至,司法院的危機已經迫在眉梢。
立法院也意識到情況相當危及。可是立法院遲遲等不到候選人名單,想要對名單進行評量也無從下手。尤其許多立委並非法界出身,並不了解候選人的背景,因此需要多一點時間,聽取民間的評價。司改會等民間監督團體,在上次大法官改選時,光是蒐集候選人的學術背景、著作,做成一份綜合評鑑報告就需花費三個月的時間。
時間已經所剩無多,再加上司法院接下來進行多項改革,將合併大法官會議跟最高法院會議,組成「憲法法庭」,導致大法官組成要件勢必將有所調整,這使得立法院審查大法官的資格更添複雜性。
「名單雖然是八個,但是我們還要把現在留任、還有四年任期的七位,他的功能與類別,做一些橫向的思考,」法界出身的親民黨立委李復甸直搖頭說,再拖下去,恐怕難以在期限內審完所有名單。
未能及時產生大法官繼任人選,首先面臨的衝擊,是無法順利選出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後果,屆時全台所有司法機構的人力調派將全面停擺、院會沒人召開、預算也無法出門,大唱「空城計」的司法院無法發揮任何功能。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更擔心,只靠剩下的七名大法官解釋憲法,將引發正當性危機。雖然法律明定「現有總額的三分之二」,意即四人就可以產生決議,然而他憂心社會大眾勢必無法接受由少數人決定釋憲的內容。無形之中,現任的大法官壓力倍增。「搞不好都會逼著留任的這些大法官辭職。」如此一來,整個憲政體制恐面臨崩盤。
誠如蘇俊雄所言,大法官做出裁決,使得台灣的民主憲政得以順利推展。然而,當權者用這種態度面對憲法的遵守與實踐,整個政治產生問題的時候,憲政的責任誰來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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