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底,媒體突爆二十幾位企業大老贈金扁嫂的新聞。
接著,一波又一波,企業大老被迫出面承認、否認。
接著,企業大老在媒體的追擊下,閃躲進入大眾熟悉的「特偵組」大門。
瞬間,這群以往光鮮、亮麗的企業人,突然像是路人皆可唾罵的罪犯,在侵入性的鏡頭前閃躲、困頓。
企業贈金新聞爆發第二天,一位企業大老忍不住慨嘆,「到底是誰發布這樣的新聞?不是還在『偵查』中嗎?」
究竟,台灣司法界最基本的「偵查不公開」獨立辦案原則,是真的?還是假的?
終於有人忍不住了!
「特偵組這次最大的錯誤,是違反偵查不公開,讓人有炒作的素材,」曾任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現任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教務組長的陳瑞仁,緊皺眉頭批評。離他偵辦國務機要費不到三年時間,他臉上緊皺的紋路,顯現台灣司法獨立這條路走得辛苦。
對關注扁案的人來說,偵辦過程一路透過媒體和名嘴「貼身」報導,從當事人到證人的說法,以及調查過程,都猶如電影情節一般,高潮迭起、如臨現場。社會質疑檢調單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聲浪,從未停歇,法務部檢察司長陳文琪在部長王清峰的指示下,數度行文要求高檢署調查,最後卻不了了之。
終於,有人忍不住了。
二月中,監察院對特偵組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私下和偵辦對象(即陳水扁)通話、碰面,以及人力不足恐影響辦案績效等現象,最高法院檢察署應負起督導不周的責任等三大「罪狀」,提出糾正案。
三月中旬,即傳出月底將有三位檢察官,會被「調整職務」。
想要「糾正」平常糾正人的檢調體系,是否有干預司法獨立辦案的嫌疑?
提出糾正案的監察委員李復甸指出,很多人認為應在特偵組偵查案子結束後才調查,這是把監察院當法醫,只是在處理「屍體」。
「但是,我們也可以在案件處理過程,點出特偵組的做法錯誤,既然要救這個人,為何不趁還有救時先做急救動作?」曾在文化、東吳等大學法律系教書近三十年的李復甸說,「我們不碰司法核心,只問司法行政對不對?」
若說特偵組對陳水扁的起訴書,以上百頁的篇幅揭開扁家金權政治、官商勾結的黑幕,監察院短短的八頁糾正文,則是將台灣檢察體系的部份沉痾暴露出來。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王兆鵬語重心長地說,檢察體系的問題非常嚴重,感覺像得到癌症的病人,埋藏炸彈在體內。
「全民公審」的電視大戲
一位觀察者指出,檢調人員在偵查過程中故意透露偵查內容給媒體(或名嘴),造成公眾「未審先判」的民意,才真是影響司法公正獨立辦案的毒瘤。
李復甸舉例說,去年九月有媒體大幅報導,特偵組搜索扁辦和住家,搜出一張「報告總統」小紙條,顯示有政府官員通風報信。監察院發函詢問高檢署,對方回文指絕無此事,但在十二月向法院抗告,再度聲請羈押陳水扁時,檢方所提證據之一即是這張「關鍵」紙條。
「等於是自己打自己一巴掌,」李復甸說。
也就是說,這表示高檢署發的公文只是在騙監察院,媒體所取得的資料卻是千真萬確,「這些都是鐵打的證據,證明內部確實洩露機密。」
更令他不解的是,電視上的名嘴成天在爆料,特偵組也沒否認,事後證實名嘴說的並非無的放矢。
偵查機密外洩,形成「全民公審」印象,已引起強烈反彈。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為「反制」,從三月開始,每天監看電子和平面媒體,企圖找出一些原本不應公開卻公開的報導內容,揚言若證據明確就去提告,指控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二四五條第一項,以及「刑法」第一三二條公務員洩密罪,前者涉及偵查不公開,後者是檢察官身為公務人員卻洩露機密。
偵查洩密,不但沒有保護當事人和證人,造成後續偵辦困難,更嚴重的是司法易受到攻擊、沒有公信力。
台灣法治促進會理事長張學海以同樣曾審判首相的日本為例,日本在一九七○年代前首相田中角榮被審判時,仍有九成以上的國民信賴司法,覺得司法是公正的。
反觀扁案,即使起訴後,「有多少人相信司法是公正的?」他的語氣中充滿無奈。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為什麼受過嚴格司法官訓練的檢察官,敢冒違法犯紀的風險?
掀開台灣司法的歷史,發現「洩密」給媒體,是以往檢察官要突破威權管制慣用的辦案手法。
「這是在威權體制面臨即將崩潰時,檢方最常用的手法,」司改會執行長、律師林峰正證實。
以往在威權體制下,檢察官是執政者「以臂使指」的延伸,延續執政者的意志。前總統李登輝主政後期,政權開始鬆動,有使命感的人想要辦高官顯貴時,真正扳倒的機會仍不大,因此只要找到任何漏洞,就設法把手上掌握到的證據或蛛絲馬跡,先洩露給媒體公布、評論,再跟上辦案。
由於很多案件複雜度高,經一、二審到最後可能無法將權貴定罪,因此在輿論支持下,辦案過程只要有任何理由就聲請羈押,用意在「給他們小小的教訓」。
「坦白說,過去檢察官辦案是有瑕疵的,但在那個年代有其正當性,」林峰正說。
不過,「正當性」不等於「合法性」。當時的正當性取得來自對威權控制下檢察體制的反撲,政黨輪替後,很多程序改革不斷進行,政治上鬆綁、言論自由愈來愈開放。
過去被視為進步象徵、改革力量的檢察官,卻仍沿用相同手法在辦案。
檢改會召集人陳鋕銘嘆口氣說,當時要對抗的是累積五十年的專制政權,檢察體系又是專制政權的一環,需要去衝撞,對抗久了,體制的不正當性愈來愈少,所用手法正當性也被削弱。
「我們也在學習要如何調整,」他坦承。
其次是媒體的過度競爭,對司法程序的干擾。
一位以掃黑金聞名,不願具名的資深檢察官解釋,有智慧的檢察官辦案需不受媒體影響,特別是不能立即反應。即使媒體因不了解案情而一直批評特偵組,也需沉住氣,耐得住罵,不要去辯駁。
而且,碰到大官時,也要把他們當成一般人來對待,不要自我限縮。這位資深檢察官說,過去的時代辦案會遭遇政治干預,要有勇氣對抗,現在需要的勇氣是要克服內心的恐懼,把大官當成一般人。
連檢察總長都不負責?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說,辦案必須注重程序正義,從證據的蒐集到搜索,一直到嚴守偵查不公開。「這樣才不會讓外界有想像或議論的空間,」他說。如今,專責辦「大案」的特偵組,反成了箭靶。
事實上,眼前更令人擔憂的問題是制度的盲點:沒有人敢管檢察官,連檢察總長都不敢負起責任,暴露出「不問責」的台灣檢察體系。
調查扁案的兩位明星檢察官與長官的互動,就是例子。
監察院的調查指出,特偵組的檢察官朱朝亮在調查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期間,曾多次和陳水扁通話,洩露偵察重點。
先在去年八月十七日透過中間人張瑋津,和陳水扁協商盡速提供資金資料。十九日媒體傳出陳致中夫婦被列為被告時,張瑋津打電話向朱朝亮抱怨,話說到一半,竟將電話乾脆交給陳水扁,負責調查的朱朝亮向「總統」解釋半天後,又將電話交給現場另名檢察官繼續解釋。
李復甸說,該名檢察官發現電話另一端是陳水扁後,立即將手機丟回給朱,並向檢察長陳聰明報告同事的不當行為。但身為檢察總長的陳聰明,卻什麼都沒處理。
李復甸指出,檢察官和被告直接通話,違反檢察官辦案準則與法律人職業倫理,而陳聰明身為總長,卻未處理。更令他氣結的是,「總長跟我說:特偵組裡面有幾個人是大嘴巴。連總長都知道啊?!」他忍不住提高音調,批評檢調系統「不問責」的風氣,「這是包庇,就是因為長官的默許、容許,檢察官才會放消息。」
顯然,今天台灣司法界最大的問題之一,就在沒人敢管檢察體系。
信任,是台灣最大的危機
台大法律系教授王兆鵬指出,從威權走向民主化的台灣,干涉辦案是很嚴重的罪名,以致沒人敢管檢察官。很多檢察首長寧可不要沾惹,只求明哲保身。
其次,是檢察體系的自治功能不高,大家過度彼此尊重,自律委員會原本應該檢討追究,但卻幾乎不管。
法治,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礎。從威權體制下,奮爭一片獨立辦案天空的司法體系,正面臨前所未有的衝擊。而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也因基石的毀損,起了質變。
面對不景氣,一位被吳淑珍獻金掃到的企業大老,不耐地指出,「台灣的問題,主要還是政治的問題,讓大家的信任都沒有了。一個社會沒有信任,就不能運作。」
今天,誰敢給負責替台灣「問責」的司法體系「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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