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衛生署長楊志良登高一呼,提出的「以房養老」概念獲得退休族與金管會的廣大迴響。人人滿心期待退休後可以多一筆資金來源。但這真的是一個「人人有獎」的大禮嗎?
目前尚在經建會研擬中的「以房養老」方案,指的是讓六十五歲以上,擁有自有住宅的老人,未來能以房子做抵押,向銀行貸款現金。銀行可以用抵押權,發行不動產證券化商品;或在老人過世後取得房屋產權,進行法拍。另一個做法是,老人將房屋出售給保險公司,再由保險公司回租並支付年金。
這個政策的好處在於老人可在原住宅頤養天年,又能將房屋換成現金。特別是對沒有收入,僅有房地產的老人,可以降低經濟負擔,政府社會福利支出也可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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