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剛通過的金融改革法案重整金融監管框架,包括成立「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強化對消費者與股東權益的保護、強調對系統性風險的預防等,都是正確的方向;但是涵蓋的廣度與深度不足,未必能夠防範或消弭未來可能再度發生的金融危機。
首先,「兩房」對美國金融泡沫的形成負有重大責任,但新通過的法案中對「兩房」沒針對性的改革措施,表露美國國會對政經關係錯綜複雜的金融機構,還是難以大刀闊斧來進行改革,也表露了這個法案覆蓋的改革廣度還是不足。
第二,美國政府多次以納稅人繳交的稅金救援金融機構,主要原因就是要減少「系統性風險」,結果反而造成「大而不能倒」的奇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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