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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看《富比士》網站文章中所提到的數字,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指出,墨西哥勞工經購買力平價的平均月薪為1,276美元,這數字怎麼來的?OECD資料庫中,將幾個國家的平均薪資做出比較,其中2016年墨西哥是最後一名,年薪15311美元,換算成月薪大約就是1276美元,這數字沒有問題。
內文中也講到,南韓平均年薪為3.2萬美元,同樣也是來自OECD的數字,南韓經過購買力平價後的年薪為32399美元。

台灣是多少呢?台灣不在OECD國家的行列,所以OECD的統計,找不到台灣的資料。
文章中就引用了《中央社》在去年11月的報導,台灣的5月平均月薪來到新台幣3萬8656元,約為1288美元。
數字都對了,但是「台灣賺得跟墨西哥一樣少」並不成立,1276美元跟1288美元,不是差不多低嗎?
問題是,OECD的墨西哥資料為「經購買力平價」後的薪資,也就是經過各國不同的物價水準所計算出來的,當消除各國物價高低因素之後的數值。
台灣的數字是主計處公布的名目薪資,也就是你薪資單上的數字,沒有考慮物價因素。
如果同樣都以購買力平價後的數字來看,以有納入台灣的國際貨幣基金(IMF)資料庫來看,台灣的人均GDP來到51640美元,高於日本的43880美元、韓國的41170美元,更遠高於墨西哥的20030美元。

台灣購買力平價後的人均GDP如此高,是因為跟其他國家相比,台灣的物價相對低,但為什麼台灣人感受不到,那又是另外一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