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學勞工所教授李健鴻說,專業度較高的勞工擁有較佳的薪水、福利,但企業傾向以低薪、臨時或派遣人力等非典型雇用方式,聘任低技術、可取代性較高的員工,即使景氣好、企業賺錢,這群低薪工作者都難以加薪,「這些人的收入幾乎是貼著基本工資。」
據中華經濟研究院未公開的報告中,台灣近20年來,所有行職業的分配,服務業中,批發零售、物流運輸、餐飲服務批發3個行業,均出現企業盈餘提升,但分給勞工的比例降低的情況,且下降比例均超過10個百分點。
「很多企業主私下告訴我們,其實台灣低薪,便利商店、飲料店這些付最低工資時薪的企業,要負很大的責任,」一位政府智庫經濟學家坦言。
主計總處統計,去年這類非典型雇用勞工就有78萬,的確也分布在上述3個產業。
要解決這群勞工的低薪困境,辛炳隆認為,最直接的做法,仍是調高台灣的基本薪資。他建議落實「生活工資」概念,工資應符合勞動者最低生活所需水準。時代力量曾計算,生活工資為26867元,等於比現行的最低工資21009元增加3成。
至於間接的方式,不要讓低薪變成工作貧窮,利用青年住宅、公共托育等社會福利等公共政策協助勞工的生活,降低生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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