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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職場霸凌議題持續受到關注,勞動部21日啟動「2026全國職場安全健康週」,勞動次長李健鴻強調,勞動部已完成職業安全衛生法近年來最大幅度的修正,將核心轉向源頭管理,要求業主於設計階段即須編列安衛經費並落實風險評估,並預計於今年 7 月正式上路職場霸凌防制專章。象徵職場霸凌將從企業內部管理議題,進一步升級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制度。
在此背景下,勞動部同步預告《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與《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草案,建立更完整的申訴、調查與處理機制。
職場霸凌是什麼?該如何處理?企業該怎麼做?文一次整理最新申訴流程、罰則與常見問題。
- 職場霸凌是什麼?6大行為樣態一次看
- 遭遇職場霸凌/不法侵害怎麼辦?處理流程一表看懂
- 職場霸凌申訴流程怎麼走?企業內部處理機制
- 遇到「老闆霸凌」怎麼辦?可直接外部申訴
- 職場霸凌新制,公司一定要做的4件事
- 職場霸凌調查怎麼進行?有哪些程序保障?
- 不配合職場霸凌調查會怎樣?
- 調查後若不服結果,還能怎麼做?
- 職場霸凌罰則多重?最高可罰300萬元
- 職場霸凌新制3大重點
- 職場霸凌新制常見問題FAQ
職場霸凌是什麼?6大行為樣態一次看
根據草案,職場霸凌指在工作中利用權勢或職務關係,持續或重大地對他人造成身心傷害。此外,認定時會綜合「頻率、動機、背景與影響」,並不只限於辦公室,遠距工作或線上霸凌也納入。常見認定類型包括:
| 類型 | 說明 |
|---|---|
| 言語暴力 | 辱罵、羞辱、威脅或長時間不當斥責等言行。 |
| 社交排擠 | 刻意排擠、孤立、忽視、冷落、不讓參與必要之重要會議、事務或活動。 |
| 職務干預 | 刻意阻礙工作、利用職務刁難、刻意隱瞞資訊或提供不實資訊。 |
| 權力濫用 | 以權利欺壓,刻意分配不合理工作目標或與能力明顯不符之工作等。 |
| 名譽侵害 | 刻意散布謠言、當眾羞辱、嘲諷、貶低人格、未經同意揭露個人隱私。 |
| 其他類似行為之言行(含網路、通訊軟體)。 | |

遭遇職場霸凌/不法侵害怎麼辦?處理流程一表看懂

基本處理流程
| 情境 | 該怎麼做 | 重點說明 |
|---|---|---|
| 遭遇職場霸凌或不法侵害 | 先向公司內部申訴 | 雇主依法須提供申訴管道與處理機制 |
| 公司不受理或未處理 | 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 提供公司名稱、工作地點與事件資訊,由政府介入調查 |
| 涉及違法行為(如恐嚇、傷害) | 向司法機關處理 | 依刑法、民法等相關法規,由檢警或法院處理 |
若是「第三方」造成的不法侵害(如客戶、民眾)
| 情境 | 該怎麼做 | 重點說明 |
|---|---|---|
| 來自客戶、民眾等外部人士的侵害 | 仍先通報雇主 | 雇主有責任提供安全工作環境並採取保護措施 |
| 雇主未處理或保護不足 | 向勞檢單位申訴 | 屬於職安法範疇,雇主仍須負責 |
| 涉及刑事行為 | 報警或提告 | 如暴力、威脅、騷擾等,進入司法程序 |
可運用的支援資源
| 資源類型 | 可找單位 | 提供協助 |
|---|---|---|
| 心理支持 | 員工協助方案(EAP) | 公司內部心理諮詢資源 |
| 心理諮商(免費) | 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 | 提供免費心理諮商(0800-068580) |
| 勞動申訴 | 各縣市勞工局/處 | 處理勞動權益受損問題 |
| 法律協助 | 法律扶助基金會 | 提供訴訟、法律諮詢 |
職場霸凌申訴流程怎麼走?企業內部處理機制
這次制度設計的一大重點,就是把申訴流程分成兩條路線:一條是被申訴人為內部員工或主管,另一條是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
情況一:被申訴人是內部員工或主管
若勞工遭受霸凌,而被申訴人不是最高負責人,原則上應先向事業單位申訴。公司接獲申訴後,應調整工作內容或場所、提供協助與保護措施、啟動調查或協調,並向中央主管機關通報。調查完成後,需將結果與處理方式通知當事人。
若事業單位未處理、未依規定程序辦理,勞工仍可向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
情況二:被申訴人是最高負責人
如果被申訴人是公司負責人、董事長、對外代表人,或與其職務相當、實際控制組織經營的人,勞工可直接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訴,不必經過公司內部程序。
這項外部申訴機制,是本次修法非常關鍵的突破。因為過去若加害者就是公司最高權力者,內部調查往往難以兼顧公正性,如今則建立了較明確的外部處理途徑。

遇到「老闆霸凌」怎麼辦?可直接外部申訴
這次修法另一大重點,是解決「老闆就是加害者」的問題。依新制度,勞工可直接向地方政府申訴,不用經過公司。
哪些人算「最高負責人」?
- 公司董事長、負責人
- 學校校長、機關首長
- 實際掌控公司經營的人(即使未登記)
地方政府處理流程(外部申訴)
- 申訴條件:需書面提出(含事實與證據)。
- 期限:事件後3年內或離職後1年內。
- 處理時程:10天內決定是否受理、7天內啟動調查、2個月內完成,最多延長1個月。
- 調查原則:調查小組至少2人,須性別比例平衡,全程保密、不公開,且不得讓雙方對質。
- 調查結果:1個月內做出認定,若成立,將依法開罰。
職場霸凌新制,公司一定要做的4件事
職場霸凌防治新準則最大重點,就是把「防治霸凌」變成企業的法定義務。
1. 建立申訴管道(10人以上公司):企業必須設置:電子信箱、專線或通訊軟體等管道,並公開讓員工可隨時查詢。
2. 訂定完整制度(30人以上公司):需明確制定並公告:防治措施、申訴與調查流程、懲處規範與教育訓練。
3. 接獲霸凌要「立即處理」:雇主必須調整工作或隔離相關人員,提供心理、法律或醫療資源,並啟動調查與訪談,依結果進行懲處。
4. 不得報復申訴人:不得解雇、降薪、打壓,否則屬違法(除非證明惡意捏造)。
職場霸凌調查怎麼進行?有哪些程序保障?
不論是企業內部調查,或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的外部申訴,草案都特別強調程序公正與隱私保護。
例如,訪談當事人與相關人員時,原則上要全程錄音或錄影,但受訪者不得自行錄音錄影。調查應以書面通知當事人,說明目的、時間、地點與不到場效果。調查過程不得安排當事人直接對質,也必須以不公開方式進行,對於當事人及協助調查者的姓名與足資辨識身分的資料,都應保密。
草案也明定利益迴避機制。若調查人員與當事人有配偶、親屬、代理關係,或有其他足認執行調查有偏頗之虞的具體事實,應自行迴避或由當事人申請迴避,以避免程序公正性受到質疑。
不配合職場霸凌調查會怎樣?
草案明確規定,被申訴人不得規避、妨礙、拒絕調查,否則主管機關仍可直接完成調查並裁定。
調查後若不服結果,還能怎麼做?
企業內部案件若當事人不服調查結果,草案設有申復機制。當事人可在收到書面通知翌日起30日內,以書面具明理由提出申復,且以一次為限。
雇主接獲申復後,必須在7日內組成申復審議小組,且原調查小組成員不得擔任申復審議成員。申復審議小組如果發現原調查程序有重大瑕疵,或出現足以影響認定的新事證,應重新調查。
若是最高負責人案件,由地方主管機關作成認定後,勞工仍可依訴願或司法程序尋求救濟。
職場霸凌罰則多重?最高可罰300萬元
勞動部指出,企業若未依法防治霸凌,最高可罰 300萬元,情節重大還可再加重至1.5倍(450萬元),而「最高負責人」霸凌成立,也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職場霸凌新制3大重點
1. 把霸凌防治變成企業責任:不再只是內部管理問題,而是法律義務。
2. 建立完整申訴制度:從申訴、調查、申復,全流程制度化。
3. 破解「老闆霸凌無解」問題:提供外部申訴管道,避免企業包庇問題。
職場霸凌新制常見問題FAQ
(資料、圖片來源:勞動部)(整理:李若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