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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是什麼?
地價稅是針對「土地所有權人」徵收的年度稅金,由地方政府每年依據土地的公告地價計算。簡單來說,只要名下有土地(不論有無建物),每年都需繳納地價稅。
誰需要繳地價稅?
需要繳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有以下7種:
- 土地所有權人。
- 管理機關:土地所有權屬公有。
- 管理人:土地所有權屬共同共有者(含未辦繼承登記)
- 典權人:設有典權土地。
- 承領人:承領土地。
- 耕作權人:承墾土地。
- 受託人:土地為信託財產者。
註:土地為分別共有者,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2025地價稅繳納時間
地價稅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但因2025年11月30日適逢假日,因此繳納期間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即2025年12月1日。
| 課徵期間 | 課稅所屬期間 |
|---|---|
|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 同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2025地價稅繳納方式
地價稅繳款方式包括:
- 便利商店:至四大超商 kiosk 機(如 ibon 或 FamiPort 等)列印繳納單,至櫃臺繳納,限稅額新台幣3萬元以下者。
- ATM:使用金融卡插卡後完成繳稅。
-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後,自然人憑證、健保卡登入後查詢、繳納。
- 行動支付 App(如台灣 Pay):開啟 App 掃描繳款書上的 QR Code,即可線上完成繳稅,並可即時查詢繳納紀錄。
- 金融機構:持實體繳款書至合作金融機構(郵局除外)臨櫃繳納。
- 長期約定轉:須開徵 2 個月前完成申請。
地價稅怎麼算?稅率與計算公式一次看
地價稅的計算方式為:課稅地價 × 稅率-累進差額
一般用地稅率
| 稅級別 | 地價範圍 | 計算公式 |
|---|---|---|
| 第1級 | 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 | 應徵稅額=課稅地價 × 稅率(10‰) |
| 第2級 |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 5 倍者 | 應徵稅額=課稅地價 × 稅率(1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 × 0.005) |
| 第3級 |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 5 倍至10倍者 | 應徵稅額=課稅地價 × 稅率(2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 × 0.065) |
| 第4級 |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 10 倍至 15 倍者 | 應徵稅額=課稅地價 × 稅率(3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 × 0.175) |
| 第5級 |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 15 倍至 20 倍者 | 應徵稅額=課稅地價 × 稅率(4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 × 0.335) |
| 第6級 |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 20 倍以上者 | 應徵稅額=課稅地價 × 稅率(55‰)-累進差額(累進起點地價 × 0.545) |
特別稅率
| 試用土地 | 稅率 |
|---|---|
| 自用住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國民住宅用地 | 2‰ |
| 公共設施保留地 | 6‰ |
| 工業用地、加油站、停車場(不含臨時路外停車場用地)等事業直接使用之土地 | 10‰ |
| 公有土地(按基本稅率徵收) | 10‰ |
計算範例
Q:若在某市有土地 1 筆,面積 70 平方公尺,申報地價每平方公尺 1 萬元,假設該市累進起點地價為 170 萬元,請問每年應納地價稅為何?
A:申報地價 × 面積(平方公尺)=地價總額= 70萬元 < 累進起點地價(170 萬元)
地價總額 × 稅率 = 稅額,因此 70 萬元 × 10‰ = 7,000 元
自用住宅地價稅節稅方式
若擁有的土地是「自己居住」而非出租或營業使用,並滿足適用條件,即可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2‰),稅額可降為一般稅率的五分之一。
自用住宅用地條件
-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設有戶籍登記
- 無出租、無營業之住宅用地
- 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 都市土地以 300 平方公尺(約90.75 坪)為限;非都市土地以700 平方公尺(約211.75坪)為限
-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 處為限
自用住宅用申請期間
- 地價稅開徵日期訂在 11月 1 日,故於開徵40日(即 9 月22日) 前申請核准者,當年開始適用;逾期申請核准者,次年才能適用(惟申請期限截止日適逢例假日時,順延至第 1 個上班日)
- 前已申請核准而用途未變更者,免再申請。
- 如該土地所有權移轉(買賣、贈與、繼承 、共有物分割、自益信託、撤銷信託、持分增加的土地),移轉後用途未變,新所有權人仍須申請始能適用。
更多詳細資料請見:財政部節稅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