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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遭職場霸凌而在辦公室輕生,部長何佩珊公布調查結果,引發社會譁然,行政院長卓榮泰與總統賴清德,先後對外致歉、要求全盤檢討。
何佩珊在22日請辭獲准,這把公務員之死的火,由何佩珊擔負起政治責任。
然而,社會仍不滿調查報告稱吳男死亡的原因,與北分署長謝宜容過度要求等管理風格無直接關聯。看在執業律師、「法律白話文運動」站長兼內容長楊貴智眼中,幾乎是可想而知的結論,「無論誰進行調查,都會得到這種論點,確實是現行法規與制度的困境,」他說。
霸凌規範不清楚且無罰則
關鍵在於法令中對職場霸凌的定義並不明確。楊貴智解釋,即便「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載明,雇主應防止員工執行職務時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現實狀況卻是相關制度長期存在「規範不清楚」及「效力不強」的問題。
尤其職場霸凌法令重點仍為防治與通報,甚至若要成立職場霸凌案件,應該先清楚定義霸凌標準,楊貴智卻無奈地說,現行規範中,霸凌定義不明確,甚至雇主即便無作為、不預防,也無明確罰則,才導致勞動部調查結果的「必然」。
根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布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中,條列出包含持續吹毛求疵、孤立被霸凌者、在他人面前輕視或貶抑被霸凌者等17種自主檢核的項目,卻只是行政指導,非法律位階,沒有約束與強制力,被霸凌者就不易以這些標準,求償或主張權利。
相較去年台灣社會風起雲湧的#MeToo運動,社會更重視兩性平權,「性別工作平等法」明定雇主若未防治性騷擾發生,就有相關責任與罰則,楊貴智認為,職安法規強度顯然不足。
現行職安法令不夠完善,導致勞動部的調查報告充滿瑕疵、不具公信力,也反映勞動部相關主管敏銳度不足、不夠謹慎等問題,成為既諷刺又遭人詬病的「職安負面教材」。
調查中缺乏員工聲音
其次是調查小組中缺乏員工代表,無法釐清真相。104人力銀行資深副總經理暨人資長鍾文雄分析,企業內只要出現一件員工檢舉、申訴霸凌案件,乃至辦公室內出現霸凌傳言,主管應該提高警覺,展開調查,「超過一半以上的人,遭遇職場霸凌時多會忍下來或告訴自己,『下次小心一點就好』。」代表第一位申訴者,恐怕不是第一位被害者。
鍾文雄觀察,即便每個人對主管的態度、言語、眼神的承受力不同,但不該踩的「霸凌紅線」其實仍有相對客觀標準,例如主管或員工公開指名道姓,批評同事、部屬,貶低員工名譽,乃至孤立被霸凌者,即便只是一次,都屬於霸凌。
鍾文雄回想,多年前曾有一位工程師在臉書指名道姓稱某位同事是怎麼樣都教不會的笨蛋,即便只發一篇文章,追蹤者卻很清楚知道被貶損名譽者的身分。當時人資趕緊通知該工程師下架文章,也提醒他,只要員工檢舉,公司就會馬上處理,該名工程師才趕緊刪文,「這樣的行為是否算霸凌?當然是。」

正因處理職場霸凌事件,得格外謹慎,進入調查程序時,更應加倍注意公平性。勞動部組成的調查小組成員為勞動部政務次長、政風處長、勞發署副署長等內部人員及兩名外部委員,卻缺乏分署內員工代表,使報告被外界批評為「一言堂」、「官僚」,種下真相不明、輿論延燒,與何佩珊下台等難解爭議。
鍾文雄認為,調查職場霸凌案,必須加入員工代表,才能增加第三方觀點,提高客觀性與平衡性,透過多元且不同的角度,得到具公信力的調查報告,否則員工難以感受到被公平對待,就更無法建立「勇於舉手、Call help」的友善職場。
「目的良善」將造成後患無窮
曾任台北市勞動局長的陳業鑫更提醒,勞動部的調查報告稱謝宜容對同仁工作上的要求為「目的良善」,更不妥當。
陳業鑫認為,許多主管口氣嚴厲、貶低員工名譽時,都自稱目的良善,甚至稱對員工是「磨練」。
當主管抱持目的良善心態時,就易踩到霸凌紅線,勞動部更可能設下未來勞檢員到民間企業勞檢時的阻礙,「千萬不能用目的良善解釋不妥當或違法行為,」他強調。
回歸到職場霸凌防治的源頭,若法令與制度難以保護職場上的每個人,勢必到了徹底改革的階段。
楊貴智建議,政府應該明確定義霸凌標準,認定霸凌案件時,更應跳脫傳統「民法」的因果關係思維,只要類似性別歧視、性騷擾,不必討論因果關係,霸凌者或雇主就需負責。
一起勞動部職場霸凌案,徹底反映台灣面對職場霸凌的法令、制度與作為不足之處,當賴清德與卓榮泰道歉,何佩珊下台後,從政府到企業端,如何痛定思痛,才是社會在傷痛中共同進步的關鍵。
(責任編輯:宋玟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