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院專欄|骨鬆性骨折再發生風險達5倍!治療3大重點:用藥黃金期是關鍵

台灣平均每10位經歷骨鬆性骨折的病患,只有3位在骨折後一年內接受抗骨質疏鬆藥物治療。但這3位中就有半數因為不適當的起始時間與不佳的用藥持續性,而無法達到良好治療效果。

養生保健-骨質疏鬆-骨折-治療-維他命D-鈣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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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質疏鬆症是世界衛生組織認定,僅次於心血管疾病冠狀動脈心臟病的重要流行疾病,在台灣也是高齡族群常見慢性病的第4位。髖部骨折與脊椎骨折等骨鬆性骨折所引發之急性疼痛、行動受限、甚至長期臥床住院、反覆感染等,將嚴重影響病患與家屬的生活品質。

過去臨床醫學研究已有很多實證,顯示骨質疏鬆藥物治療可以有效降低一半以上骨折風險,是具有顯著療效的治療方式同時具備很好的藥物安全性。過去更有許多醫療經濟效果研究證實,骨質疏鬆治療具有良好的成本效益。

筆者利用台灣健保資料庫研究分析顯示,70歲以上新發生髖部骨折的族群,如能在骨折後一年內開始使用骨質疏鬆藥物治療,將可以降低30%骨折發生率,並節省將近每人2萬元健保醫療支出。

據此粗估,台灣70歲以上族群每年將近5萬個嚴重骨鬆性骨折患者,如果都接受抗骨質疏鬆藥物治療,治療3年後可以替健保省下將近10億元的健保費用,其中還不包含由民眾自付的醫材、長期看護、復健、就診交通等民眾自費費用,以及無法精準測量的病患家屬,因為照顧而犧牲的生活品質等無形成本。

然而,過去研究主要是在臨床試驗的標準化環境下執行,可以顯示骨質疏鬆藥物的療效。但是在真實世界中,骨質疏鬆治療是否能獲得上述良好效果,有幾個民眾需多加注意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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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1:把握黃金時刻,太晚開始效果不佳

骨質疏鬆對病人造成的負擔很高,但是需要開始藥物治療的確切時機,仍有許多人不知道。當一個人發生骨鬆性骨折,特別是髖部或是脊椎骨折,表示他的骨質已相當脆弱,發生再次骨折的風險是一般人的3到5倍。

根據國內外已建立良好之骨質疏鬆治療指引,如果已發生過髖部或脊椎骨折的族群,屬於骨鬆性骨折高風險族群,無論骨密度如何,均建議開始使用抗骨質疏鬆藥物治療,才能有效降低未來骨折風險,甚至死亡率。而目前台灣健保規定,民眾如果經歷一次髖部或脊椎骨折後,同時骨密度T值小於等於-2.5即可開始健保給付抗骨質疏鬆藥物治療療程。

然而,根據筆者過去應用全民健保資料所做的分析顯示,平均每10位經歷嚴重骨鬆性骨折的病患,只有3位在骨折後一年內有接受抗骨質疏鬆藥物治療。其中,治療率最高的是女性脊椎骨折約3成,而最低的是男性的髖部骨折患者,平均每100位髖部骨折的男性只有6位有接受適當的抗骨質疏鬆藥物治療,顯示極大的治療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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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筆者進一步研究分析顯示,在骨折後使用抗骨質疏鬆藥物的族群中,相較於骨折兩週後至3個月之間開始使用藥物的族群,骨折後8個月後才開始使用藥物的族群顯著增加後續骨折相關住院的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在抗骨質疏鬆藥物的服藥順從性較佳的族群中,較晚用藥的族群所增加的後續骨折相關住院風險更加顯著。也就是,即使有相同的服藥順從性,適當的藥物起始治療時機仍是顯著影響抗骨質疏鬆藥物臨床療效的關鍵。

骨折兩週後至3個月之間,是開始抗骨質疏鬆藥物治療的最佳治療時機點。

該研究結果於2020年獲得刊登於國際新陳代謝領域著名期刊《Bone》,同時被英國最大媒體路透社、美國風溼免疫領域著名刊物《The Rheumatologist》以及《Harvard Men’s Watch》醫療專欄報導分享,顯示此研究議題相當受到國際相關專業領域之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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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陸續有研究顯示,在極高骨折風險族群:包含骨密度小於-3.0、最近12個月內的骨鬆性骨折、接受骨質疏鬆症治療中仍發生骨折、具有多發性骨鬆性骨折的族群,建議優先使用造骨類藥品,其治療效果將會比先用抗骨質流失類藥物後,因再次骨折而使用造骨類的效果更好。然而,此部分因為跟現行健保規範不一致,因此必要時需要民眾自費。

重點2:治療後不要隨意停藥,使用時間太短無效

如果經過專業骨質疏鬆醫師評估認定,需要開始抗骨質疏鬆藥物治療後,請與醫師保持良好密切合作關係,因為骨質疏鬆治療效果很好、副作用也少,但是有很多眉角,需要細心耐心與時間,才能發揮良好功效。

過去研究顯示骨質疏鬆藥物之服藥順從性與臨床效果成正比,通常一年要超過70%的藥物使用比例(Medication possession ratio, MPR)較能確保療效。同時,保護效果通常需要一年以上效果才會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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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根據筆者所執行的台灣健保資料庫分析顯示,台灣使用骨質疏鬆藥物族群,第一年只有不到一半的族群有達MPR 70%,到了第二年更有將近6成患者停止使用,不僅無效果,也嚴重浪費醫療資源。

還好現行骨質疏鬆藥物,大部分是長效劑型,可以3個月、半年、甚至一年一針,這在慢性病控制上是相當特別的,因為長效型能被動地確保服藥順從性,只要定期配合回診施打,就能發揮保護效果,就像疫苗一樣,方便、快速。

然而,由於藥物作用機轉的不同,部分抗骨質疏鬆藥物是不能隨意停藥的,可能導致停藥後快速的骨質流失,不但保護效果消失,甚至還反而可能增加骨折風險。因此請記住,如果需要停藥(無論什麼原因),請事先諮詢骨質疏鬆專科醫師,規劃適當的藥物假期或是接續治療計畫,才能確保保護效果不中斷。

重點3:需充足血鈣與維他命D,才能發揮最佳療效

過去研究顯示之骨質疏鬆藥物效果,是在臨床試驗的情況下證實的,而執行臨床試驗的時候,病人都是在確保鈣片與維他命D充足的情況下,才能獲得最佳藥物治療效果。因此當你開始骨質疏鬆藥物治療的同時 請同時追蹤體內血鈣,與維他命D的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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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在漫長的骨質疏鬆藥物治療過程中,而可能面臨的牙科處置。根據筆者與台大骨科傅紹懷醫師、台大醫科李正喆醫師於中華民國骨質疏鬆醫學會會訊中之建議,如果是一般洗牙、補牙或根管治療等較不具侵入性的處置,無需停藥即可開始牙科的治療。

但若是需要拔牙或是植牙,骨質疏鬆患者於接受侵入性牙科手術之前,建議停藥3個月,或者於施打注射型骨質疏鬆藥的3個月後再開始侵入性牙科手術,並且在拔牙後1個月,經牙科醫師評估手術傷口完全癒合,或是植牙後3個月骨整合穩定後,再考慮重新開啟骨質疏鬆治療。

另外,最新研究顯示 可考慮在侵入性牙科手術前後,使用一段時間的造骨類藥物來預防顎骨壞死的發生、減輕其嚴重度、或加速其癒合,並且在牙科處置的傷口癒合後,盡快用回原本的強效抗骨吸收骨質疏鬆藥,或者考慮其他接續治療的方式,來避免轉換後的骨密度流失。(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銀天下》立場,責任編輯:吳佳珍)

(本文作者為國衛院助研究員王貞予,曾任台大雲林分院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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