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都是高固碳,」水利署第四河川局局長李友平,看著東埔蚋溪木屐寮滯洪生態園區裡,隨風搖曳的小樹苗,對記者說明。
這不是李友平過去在意的事。通常水利工程師們種樹,只管防沙、美觀,如今「固碳量」成為大學問。
在總統蔡英文宣示2050淨零目標後,各部會也動了起來。水利署盤查自己3年的平均碳排為58.7萬噸,設立了目標到2050年要減半。
木屐寮的這些小樹苗,在往後30年間,共可固定1008公噸的二氧化碳,連水利署一年碳排放的千分之二都不到,但還是得做。
好不容易擠出來的碳權,「我們會留著自己抵用,」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說。換言之,這些擠出來的成果,不會拿出來賣。
8月7日,碳權交易所在高雄盛大揭牌,但距離交易所有碳權可賣,恐怕還有一段長路要走。因為第一步,台灣得「擠」出碳權來。
依據「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環保署公告了256種國內外溫室氣體減量的方法,企業或政府機構可以在「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暨抵換平台」上申請,以換取減量額度(俗稱碳權)。
從環保署2010年起推動抵換專案迄今,只有93件註冊。註冊後,通過層層把關,真正拿到碳權的只有25件。
而且,目前通過的專案,全是透過改用綠電、設備升級等方式「減少碳排」,進而兌換碳權。水利署率先採用的「植林與造林」方法學,是台灣第一例,思維完全不同。
植林與造林是讓大自然吸收或儲存大氣中的二氧化碳,這些被收集起來的碳量,稱作碳匯(Carbon Sink),可換成碳權。
種過很多樹,固碳卻得重新學
依來源不同,碳匯還可分為綠碳(森林)、藍碳(海洋)、黃碳(土壤),不過目前以綠碳方法學發展最完備,也是環保署唯一認可的方式。

本業是治水的水利署,其實一直都在造林。過去兩年,出於防洪、防止河岸揚塵、綠美化,或涵養水源等目的,已造林329公頃,只是這次連樹種、固碳量、間距等都要納入考量,可說是從頭學起。
造林地點在南投縣竹山鎮木屐寮,這裡22年前因桃芝颱風造成溪水暴漲滅村,後來第四河川局興建滯洪池、美化綠地,成立生態園區。園區本就是復育台灣特有種黃裳鳳蝶的基地。
去年3月,他們栽下5500株樹苗,特別挑選了光臘樹、相思樹、樟樹及楓香樹,不但固碳性相對較佳,還都是台灣原生種,光蠟樹汁更是獨角仙的最愛。種下這些樹,無論取得碳權與否,都能改善水土保持、提高生態多樣性。
小樹苗剛栽下去的時候只有30公分,現在有的已超過2公尺,對這些初次「種碳權」的水利工程師們來說,十分寬慰,但他們也一刻都不敢鬆懈。
造林雖然一舉數得,但是在地狹人稠的台灣,「成本太高了,」中華經濟研究院能源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劉哲良解釋,為什麼以造林抵換碳匯,很難在台灣大規模複製。
以木屐寮生態園區為例,水利署預計30年投入360萬元,除以總碳權預估值,每噸成本約3571元。但現在,歐盟每噸碳權才約3500元,不太可能賣碳權來賺錢。
「理論上,植樹造林產生的碳權收益,頂多只佔造林總價值的3%,」劉哲良分析,想以碳權打平經營成本、甚至獲利,除非規模夠大,否則是不切實際。
造林的附加價值是無形的,包括水土保持、維持生物多樣性、環境教育等,如果真要賺錢,恐怕還得發展林下經濟,以獲取收益,那又會是另一個成本。也因此,「這對企業來說,並不是個符合財務觀點的投資,」劉哲良指出。
「用種的」不划算,那企業要如何擠出碳權?最普遍的方法是改善製程。
明基材料換焚化爐,小七裝LED
顯示器材料廠明基材料,2年前就開始佈局,斥資6000萬元,計劃書今年3月終於通過環保署審核。
明基材料的「RTO廢熱回收設備抵換專案」,是投資新的廢熱回收設備,回收蓄熱式焚化爐(RTO)產生的廢熱,轉化成蒸氣,提供產線使用。如此一來,焚化爐即可減少使用天然氣,省下來的碳排放,就可以向環保署換成碳權。
明基材料估計,若執行順利,一年就可向環保署取得1529噸當量的碳權,比水利署造林30年還多。
不僅如此,明基材料每年還可節省80萬度的天然氣,相當於4000戶家庭一年的使用量。以每度8元計算,一年就省下640萬元開銷。
雖然投資很花錢,「但長期下來還是划算,」明基材料總經理劉家瑞分析,若公司不改善製程,而是購買國際碳權,一年也要花300多萬,若碳權漲價,還要付更多。
反之,改善製程既可以減少污染,又能取得碳權,「是必要的投資。」
至於碳權怎麼用,劉家瑞說,明基材料的目標是2030年碳排要比10年前減三成,因此碳權會留給公司在未來抵用。
服務業也有可行的減量方法。
7-Eleven去年加入擠碳權大軍行列,透過門市減碳微型抵換專案,汰換了台北市4家全天候營業的門市燈具,改用LED,一年可省下6.1萬度電,已通過註冊階段。現在只要經過監測,由查驗機關認證,確保如實減碳後,即可向環保署申請減量額度,也就是碳權。

成本高,中小企業無力負擔
減碳的方法學多,但成功換到碳權的少,這代表台灣「擠碳權」依舊困難重重。
「申請成本太高了,」中研院經濟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指出,企業要申請碳權,在拿到之前,得先花很多錢。
「碳權」在氣候變遷因應法中,其實有兩種,一是總量排放管制下的「排放額度」,二是自願減量的「減量額度」,台灣尚未實施總量管制,目前只採行後者。
想拿到碳權,第一關必須經過預測,算出公司未來可能的排放量,作為比較基準,才能計算實行減量計劃後「減了多少碳」。
通常一般企業和政府機關,都必須委託顧問公司執行,這是第一筆錢。
為避免業者刻意拉高預期排碳量、獲取不真實的減量額度「漂綠」,環保署的申請流程也十分嚴格。申請方必須委託第三方查驗機構「確證」計劃書內容無誤。這又是另一筆開銷。
就算計劃書通過了,申請方還要委託查驗機構撰寫監測報告書。付好幾筆錢後,再經預審、專案會議、審議會決議等層層關卡,才能取得減量額度。
「一般中小企業無力負擔,」蕭代基坦言。這正是碳權想得很美,卻很難拿到的主因。
要讓更多企業加入擠碳權行列,必須解決認證成本過高的難題。但不論拿不拿得到碳權,企業改善製程、減少碳排,降低對環境的損害,早已刻不容緩。
而種樹造林創造「無私的碳權」,雖然可能不能獲利,但創造更多生態價值,值得鼓勵。
(雜誌原標題為:替淨零未來存額度 當「碳權富翁」為何難? 責任編輯:王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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