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五年來,自己印象深刻的幸福時刻有幾個。一個是做完音樂劇《木蘭少女》,媽媽來看,回家跟我聊劇情。一個是劇場排練的某個瞬間,現場的氛圍。或是電影配樂做完,首映的時候,看到自己的音樂被播出來,大家感動的表情。
這些時刻都有個共通點:我做了自己選擇要做的事情,而且跟很多像我一樣的人,一起完成。
我們都選擇要做不一樣的事情,大家有夢想,一起完成。而且,我做的選擇,有成果、被肯定。
比如說,我做《翻滾吧!阿信》電影配樂,是台北電影節首映片。那是我的音樂第一次在大螢幕播出,我有點過度感動,音樂出現瞬間,感覺好幸福。
看完後,很多人說音樂很棒,覺得跟過去國片不一樣,這對我是很大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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