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週年刊

委託書玄機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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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三月到五月,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旺季期,蒐購委託書幾乎是所有上市公司董、監事的第一要務。 但是這個存在已經數十年的場景,因為證管會於去年十二月十八日正式訂定禁止買賣委託書後,成為陳跡。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會決議需要二分之一以上的股東出席股東會,並且需要過半數的同意方能生效。同時,上市、上櫃公司的董、監事,任期通常三年,換言之,每三年即需由股東會選舉董、監事,如有董、監事持股不足、或有經營權爭戰時,委託書就會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但是,隨著資本證券化、證券大眾化,許多上市公司的股東動輒上十萬人,要能夠一次掌握半數以上的股東出席,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因此,為了使股東會順利召開,十三年前證管會參考美、日公開發行公司使用委託書。這項規定,另一方面具有保護小股東的權益,讓他們透過委託書的行使,凝聚對公司當權派表達經營的意見與看法。 但是,「橘逾淮南則為枳」,這個在先進國家行之多年的規定,過去幾年在台灣實行,卻出了狀況。 部份上市公司的當權派,在股票上漲時,拋售手中持股,嚴重影響到經營權的掌握,就在召開股東會前,透過委託書的蒐購,以保有經營權。 這樣的招數,很快就讓有心人士學會。幾年前,股票市場就出現「委託書」蒐購專業,透過向小股東蒐購委託書(每千股通常數百元,有經營權之爭時,可高達千元以上),入主上市公司擔任董監事,經由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或是炒作股票、或是挖取公司資產。 這種情形在前年、去年最為嚴重,一位財經官員透露,有不下十家的上市公司,遭到所謂的經由委託書蒐購的「市場派」,取得公司經營權。目標多半是上市公司的資產,特別是擁有土地的「資產股」型的上市公司,「中工、中石化民營化遭財團奪取,就是典型的例子之一,」一位綜合券商的負責人說。 又如去年鬧得不可開交的高雄中小企銀,立委郭金生只掌握不到一%的股權,卻可以主導整個銀行董事會與經營權,充分暴露委託書蒐購造成的負面影響。 把經營權還給經營者 去年呂東英接掌證管會後,授命第一個要解決的就是委託書蒐購的問題,毅然決定禁止委託書買賣,做為根本解。 但是,由於一般的上市公司,六到七成以上的股東,都是幾千股左右的小股東,公司派能夠擁有三、四成股權已經是大股東;但是要達到股權過半數,仍有一段距離。因此,去年底證管會新規定的精神就在於規範投信基金,應以支持公司派為主。如果對公司經營有重大意見,不願意投贊成票給公司派,就必須要得到投信公司董事會的同意。另一方面,新規定信託業者可以接受股東的委託,公開徵求委託書,以消弭不正確的徵求管道。 新方法的目的在於:「如果你要擁有經營權,就一定要掌握股權,」證管會主委呂東英說。一旦被發現董、監事當選仍由委託書蒐購而來,當選將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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