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名思義,兩岸問題是兩岸─中國大陸和台灣之間的問題。但事實上,由於在量的對比上,台灣和大陸實力有一段差距,國際因素(尤其美國的對華政策)對兩岸關係的發展有關鍵性的影響。因此,討論兩岸關係必須考慮國際、大陸、台灣三個方面。
先從美國對華政策中的兩岸關係部份說起:三十年來,它一直在和而不統與和而不獨之間擺盪,和字在先。現實的國家利益和理想的基本價值,是任何國家外交政策的兩個決定性因素,而前者為主。
和而不獨
但在民主國家,尤其美國,後者也有不容忽視的影響力。最合乎美國利益和基本價值的兩岸關係是「和而不統」,不但吻合民主人權的西方價值,而且也具有以台制華的戰略利益。但是近年來中國大陸國力上揚,而且具有草根性的強烈民族主義,美國認識到「獨不能和」,歸納到一起,「和而不獨」成為美國對華政策中兩岸關係的主導思想,形之於政策,成為「一個中國,兩岸對話,和平解決」三句話。推動中程協議,建立穩定過渡性政治架構,維持不統不獨之現狀等等為其策略。
至於中共的對台政策,三十年來,在防獨和促統間擺盪。更精確的說,是在消極的防獨和積極的除獨間擺盪。
從台灣看兩岸關係,往往忽視重要的一點:兩岸關係對台灣而言,是最主要的重要問題,對大陸而言,只是一個次要的重要問題。大陸面臨許多更急迫的現實問題,台灣問題之需要處理,原則性重於實際性,從毛周時代起,主權統一的目標從未改變,改變的是推進的方式和策略。
一九七八年鄧小平時代開始,以葉九條為分水嶺,「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政策未曾有變(雖然一國兩制這個名詞到八三年才正式現諸文字)。但是,在優先度方面,一九九五以前,中共的整體國策是經建優先,「一個中國,加強交流,搞好經濟,自然統一」為對台政策指導性的觀點。
防獨的急迫感上升
九五年以後,到今春陳水扁當選總統,防獨的急迫感上升,台灣問題從次要問題成為急迫的主要問題。原因是認識到即使搞好了經濟,台灣還是可能會先跑掉。因此,從消極的防獨走向積極的防獨,指導思想是:「納入走向統一的軌道,確定未來的一個中國。」
最近,八月以後,中國大陸對台政策策略有變,重回經建主流,但和九五以前有關鍵性的差異:其指導思想為:「一個中國,加強交流,經建優先,斷獨除根。」中共的政策決定,變動很慢,但既變之後,往住會維持很長的一段時間。
個人的觀察,這個新策略在剩下兩三年的江澤民時代,不會變動,甚至會延續更久。現在有一個有趣的現象,八十年代台灣的三不政策:「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又復活了,只是這次是在中共那邊,不妥協的是所謂「一個中國的原則」。實際上就是保證未來一個中國的原則。
無論個人、政黨、城市交流,兩會交涉,只要在這一點上妥協了,就既接觸又談判,而且待若上賓,視規格而定。若有砥觸,同樣的對象不但不談判,也不接觸,「冷若冰霜」。相對於十餘年前我國外交部對與大陸人士接觸時「態度冷漠,相機策反」的指示看來矛盾,實有異曲同工之妙。
錢其琛拋出變化球
最近中共對台政策的闡釋推動,在江澤民之下似乎逐漸由錢其琛主導,拋出很多變化球,重要的有對「一個中國」和對「台獨」涵意同時的擴充解釋,以及對政黨城市的多元接觸多元交流。一個中國由原來的台灣為中國的一部份,修正為大陸和台灣均為中國的一部份。這話在台灣一般民眾看來邏輯上並無不同,但出諸於外交體系的錢其琛之口,不同一般。
無妨談一下十五年前(一九八五)個人經歷的一段故事,當時為了兩岸物理學會同時入會,我們要求將「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改為「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一部份 (Mainland and Taiwan are parts of China,時為我國國策)。
大陸的科學界同意,外交部(吳學謙是部長,錢似是副部長)堅決反對,後來由鄧小平十分信任而對吳大猷先生(時任中央研究院院長)情若父子的李政道先生,在中共十一國慶時,於天安門上擠到鄧小平身邊,要求同意,鄧百忙中點了頭說「可以嘛」,這可以嘛三字真言,才扭轉大局。兩岸在十月九日同時於義大利的Triest入會。當時錢是反對的主角,但對李政道無可奈何。
無論如何,大陸與台灣同為中國的一部份,若在協議中形諸文字,就中共而言,在政治意義上,是下一台階的指標。在兩岸間,可以尋求是平等地位和平分治的出發點。
另一方面,對於台獨的涵意,也在逐漸擴充,從狹義的台灣建國,到兩國論,到堅拒一個中國的原則,並且強調台灣為一主權獨立國家,都歸入台獨範疇,而且通過統一口徑的宣傳,使一般民眾較中共高層核心更強烈、更不理性的反對所謂台獨,此一趨勢亦十分明顯,也十分危險。
中共對台政策的底線
從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江澤民在他政治上乘風歸去前的最後兩年,將兩岸關係納入「走向統一」的軌道的急迫感。一方面將台獨的定義擴大,一方面就一個中國的原則提出許多軟性訴求,十年前嗤之以鼻的國統綱領,現在幾乎一字不變的成為中共對台灣政策的底線。
原因當然很多,但陳水扁當選總統,是促使他們必須面對現實的主因。站在中共的立場,萬不得已,不要動武,但若一旦台灣從事實上的獨立,轉向法理上的獨立,就非動武不可。而中共至少目前尚認為陳在內心上是台獨,若還維持一九九五以前搞好經濟自然統一的政策,在陳的至少四年可能八年的任期內,很可能會發生較兩國論更進一步的危機。
若台灣真的獨立了,江所有穩定局面、經濟起飛的功勞將一筆勾銷,歷史只會記得他是失去台灣的罪人。所以,維持現狀可以,但必須在一個中國原則之下,這一個中國可以儘量寬鬆,可以是未來的一個中國,但要排除台灣獨立「春風吹又生」的可能。
在美國大選等國際因素尚未確定之前,中共將繼續維持軟性訴求的策略,對此,我們應有三點認識:
一、國際上常將大陸菁英人士分為保守派、經建派,和雖有潛力但無權力的民主派,但他們在對台問題上均是民族主義的信徒,一個未來中國的底線是一致的。
假若我們把文革後受過完整教育,雖未必完全接受但至少了解西方價值、四十五歲以下的改革開放的受益者稱為新中國人,新中國人在十年後將逐漸在政治分權、經濟融合的世界潮流中當權,那時將是兩岸關係(事實上整個中國)問題真正解決之時,聯邦、邦聯、國協或其他符合政治分權原則的模式將可能實現。但不是現在。
尊重權力和力量
二、政策性的動武,可能性很低;但是非政策性的,包括意外或故意的擦槍走火,在局勢緊繃、民心可恃的情形下,是有可能的。而且長期的緊繃,雙方互耗,尤其軍備競賽對台灣的壓力和傷害在比例上將遠大於大陸,台灣能否長期堅持下去,是一個問題。
三、 多元交流只是策略,權力中心才是目標。十年來中共對台喊話的口號從寄希望於台灣當局,到既寄希望於台灣當局也寄希望於台灣人民……,最後到寄希望於台灣人民,重點似乎逐漸由朝向野移,但這只是策略。
中共是最尊重權力和力量的,不管是待若上賓還是冷若冰霜,嘴巴對著來賓,眼睛是看著後面在台灣的掌權者。無論如何,兩岸較勁,台灣如何從速建立以中樞為核心,吻合客觀條件的可行的共識,對台灣不但是最佳也是必要途徑,但這需要朝野共同努力。尤其是將國家生存整體利益置於個人意識形態之上的努力。
什麼才是吻合客觀條件而可行的台灣內部對兩岸關係的共識?如何建立?十年來,所有的理論,所有的模式,幾乎都討論過了,台灣主體意識早已建立,問題是如何將主觀的期望和客觀的現實結合。
民意為先,什麼是最基本的民意?應該包涵主要的兩點:一、不願接受中共的統治,二、期望一個穩定和平的台海環境。十年前,為了將基本民意凝聚成可行的共識,當然也為了貫徹領導者的理念,在一九九○年成立了國統會。
步步為營、面面俱到
十年後,最近又成立了跨黨派小組,國統會最重要的兩項貢獻,擬定國統綱領和定義一個中國,都完成於真正活躍的前三年。這兩個歷史文件,今天又成為新的焦點,儘管立場不同,兩岸紛紛引用,賦予它新的涵意、新的生命,也可能是兩岸接駁的捷徑,鑑往知來,回述當時的經過用意,有其一定的意義。
國統綱領從一九九○年秋開始,至一九九一年春定案,歷時半年,九易其稿,反映了當時的主客觀環境。其前提是一個中國,基調是對等統一,步調則安全優先,順序漸進,陶百川先生譽之為「步步為營、面面俱到」。當時最有爭議的三點,今天回顧,確是有前瞻性的。
一、三通是放在近程,還是中程?當時林洋港先生等反映民意,力主置於近程,最後表面上以安全優先的理由,仍置於中程建立對等官方管道之後。
二、應否包含「大陸地區應積極推動經濟改革,逐步開放輿論,實行民主政治」這段話,其實具有中國意識的象徵,在會中有不同意見,而並不意外的,此條也最引起北京方面的反感,河水不犯井水,井水反而要犯河水?
台灣優先意識萌芽
三、原則中的第四項:「中國統一的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台灣地區人民權益,並維護其安全與福祉」,這條在初案中沒有。在研究委員的會議中列入,文字為「中國統一的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台灣地區人民的意願」。這條今天看來是溫和的常識,象徵台灣優先意識的萌芽,在全體委員會議引起了強烈爭議,最後修訂成現在的方式。
在國統綱領中幾個關鍵段落用語,今天仍常在兩岸分別引用,其中最主要的是近程的第四條:「兩岸應摒除敵對狀態,並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近幾年來,在中共的各種文告談話中,都有似曾相識的出現。
國統綱領已歷時十年,應否修訂,是政治問題,不是法理問題,法理上當然可以修,但應在國統會修。
現在,九二年一個中國共識的問題又成為爭議的焦點。這是九二年底處理文書驗證時涉及的。其中,「各自以口頭聲明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確見諸文字,而一個中國的內涵,我方已於國統綱領及國統會第八次會議的決議中表述清楚,這樣的回覆,也確曾由海基會傳達給海協會。
事實上,九二年春夏,台灣島內政治情勢改變,已和九○年頗不相同。國統會研究委員會議奉命闡述「一個中國」的涵義,氣氛已與兩年前不同,九二年秋初第八次國統會通過的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重要句落摘錄如下:
一、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我方認為,「一個中國」應指一九一二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份,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份。
先釐清一個中國內涵
二、民國三十八年(公元一九四九年)起,中國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乃為客觀之事實。
這裡所引的都是原始文字,當時中共不可能不清楚,辜汪會議之能舉行,對我方的立場,雖未必同意,必能諒解,九二年的精神比二○○○年的精神要緩和得多。從那裡斷的就從那裡連接起來,若真要建立良性互動,九二精神或九二共識只是文字差別,至少國統會通過的一個中國的涵意,明確代表當時台灣的立場,也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
我個人看法,兩岸要恢復良性互動,進而建立穩定的維持現狀的關係,一個中國的原則無可迴避,但在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時,一個中國內涵必先釐清,對大小實力懸殊的台灣,是一種最低需要的保障。
在接受一個中國的原則時,中共的要求是什麼?可以想像的會包含:一、開放全面交流;二、在國際間北京為代表中國的主體;三、終止與一個主權國家矛盾的國際行為。第三項可能不會在開始時提出,但一定會提出。
因此,假如接受一個中國原則,如何因應?台灣的最低要求是什麼?我個人的看法至少要包涵五點:
一、一個中國是兩岸關係未來演進的方向而不是現在的統一。
二、現階段是一個分治的中國階段,對內,兩岸分別擁有完全治權(但可以協議方式限制),對外,以各自表述的方式分別代表中國。
三、在分治階段,在以和平方式解決中國人間一切爭議的保障下,不在國際間與第三者結合,為不利對方的行為。
四、在分治階段,兩岸應可協議建立一個兼具象徵性與功能性的政治架構。
五、分治階段之結束,要得到兩岸人民分別的同意,同意的認定,台灣地區應該經過適當而有保障的民主程序。
第一、二兩點,承續九二年國統會對一個中國涵意的精神,是接軌的出發點。第三點承諾分治階段,在中共放棄武力要脅的條件下,不為以台制華的棋子。第四點就是一兩年前在兩國論出來前,所謂的中程協議,包括我們曾經倡議中華兩岸聯合會。第五點或可稱之為一個中國原則下的統一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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