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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綜效,是機會或幻影?

為了有效率地擴張和成長,追求綜效, 許多企業集團進行跨企業和跨單位的資源、技術共享, 然而,這樣的共享是機會還是幻影? 追求綜效要考慮哪四種偏見和四種介入機會,才能達成最大效果?

其他

大型企業的管理者常喜歡追求所謂的綜效(synergy)。過程經常如下:會議一個接一個開,要大家動腦想出如何更有效合作的辦法。跨事業單位的團隊陸續成立,共同開發重要客戶、協調產品的開發,以及傳播最佳做法。設計精密的報酬制度中加入了各種獎勵誘因,以鼓勵知識、名單資料與顧客的分享。各種流程與程序逐一標準化。然後,為了安置新出現的跨事業部門管理職位,公司的組織架構吹起一陣大搬風。
 轟轟烈烈一場熱鬧之後,結果究竟如何?研究企業綜效多年後,我們發現,企業高層推行綜效計劃,結果通常遠不及預期,不是開幾個會敷衍了事,就是三分鐘熱度之後不了了之,有的計劃即使真的長期推行,也從不曾達到目標。

機會成本

 計劃行不通的代價如果只是挫折與難堪,姑且還可當做「學習經驗」,問題是,企業追求綜效,往往也必須付出龐大的「機會成本」,因為推行綜效計劃,不僅會轉移管理者對於日常業務的注意力,也會對公司的其他計劃造成排擠效應。在某些實例中,綜效計劃擦槍走火,後果是磨損客戶關係,傷害品牌,破壞員工士氣。簡言之,許多綜效計劃往往弊多於利。
 失敗可以避免,前提是,對於綜效,企業必須重新看待與思考。
 管理者應該拋開「企業必然有綜效」、「綜效必可達到」、「必定有益於企業」之類的假設,採取一種比較平衡、甚至質疑的看法,用嚴密的評估來取代對綜效一廂情願的直覺。這種做法能夠避免在沒有勝算的綜效計劃上,浪費寶貴資源,更重要的是,它會讓管理高層更加了解,企業內真正的綜效機會在哪裡。
 綜效可以大幅提高多數大型企業的績效,但是挑戰就在於,如何分辨真正的機會與虛假的幻影。
 綜效計劃失敗時,扛責任的通常是事業單位,高層每每怪罪部門經理不聽話或能力太差。然而,真正的原因往往出在管理高層本身的想法上。正因為企業主管一心想要追求綜效,他們的想法經常會被四種偏見所扭曲。
 一、綜效偏見(synergy bias):大多數企業高層主管都認為,應該讓事業部門之間產生綜效,他們的職位和角色才有價值。綜效偏見,一方面反映主管企圖找出企業和投資人的存在價值;另方面,也反映出主管企圖讓各個事業部門產生屬於同一家族的一體感。「我的任務就是要創造出一個家庭來,讓一群管理者都自認為是團隊中的一員,」一位企業最高主管指出。
 更重要的是,它反映出高層主管的害怕:旗下事業部門之間如果不能合作或採用標準化,他們就毫無分量。
 綜效偏見因此成為某些企業主管揮之不去的想法。他們不顧一切追求綜效,做出不智的決策與投資。一家國際性食品公司(暫時以「世界食品」稱之)新任的最高主管眼看各國分公司在營運上各自為政,少見往來,於是深信,想要提高企業獲利和公司股價,就必須增加事業部門之間的合作。
 創造綜效,成為他的第一優先任務。他立即任命一群全球產品群經理,負責協調世界食品公司的每一條主要產品線。這些人接到的指示,是要促進跨國界的合作和標準化,以便「在國際上巧妙活用公司品牌力量。」
 在最高主管的壓力之下,這些產品群經理推出一連串的綜效計劃,然而效果慘澹。例如,他們試圖將在英國是領導品牌的餅乾系列引進美國市場,經過大肆宣傳,不久仍告失敗。
 一項原本在德國頗為成功的義大利麵促銷計劃,引進義大利與西班牙市場之後卻一敗塗地,原來的利潤和佔有率不升反跌。另外,他們想將世界食品在歐洲各國市場某些糖果產品的原料標準化,以便在採購和生產上達到經濟規模,結果消費者不再購買新配方的產品。

在地思考

 這些計劃不但沒有鼓勵合作,反而有害合作。各國分公司的管理者愈發相信,當地市場有其獨特性,必須使用不同的產品和行銷方式。總部與各地單位之間的關係明顯惡化。經過一年的嘗試,世界食品的最高主管終於退卻,大幅縮減綜效計劃。
 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一家專業服務公司。這家經過數次購併而組成的公司,主要經營組織發展、員工福利與企業策略等三項顧問業務,以及主管人才仲介服務。最高主管認為,必須在四個事業部門之間,推動「單一公司」(one-firm)的政策,才能符合購併的用意。新政策的重點,就是對主要客戶採用協調式服務。公司每個主要客戶,都指派一位客戶服務專案經理,負責管理與該客戶的所有關係,並推銷各種服務。
 這種做法帶來了慘痛的後果。最高主管過分熱中於單一公司政策,忽略了市場環境現實。由於大客戶多半不喜歡在他們與提供服務的專業人員之間,另外多出現一個守門人,因此這家公司的主要客戶陸續流失,轉而投入競爭對手的懷抱。綜效計劃沒有創造價值,反而損害了獲利,更犧牲了一部份最重要的客戶關係。面對內部的反彈聲浪,這位最高主管後來不得不廢除客戶服務經理這個位置。
 對於上述兩家企業的最高主管來說,追求綜效,已經變成情緒上,而非理性上的行動計劃。為了證明企業的事業組合有其正當性,因而相信綜效必然存在、可以達到。就像誤將黃沙看成綠洲的沙漠旅人,企業高層一廂情願地擁抱綜效的結果,將把企業帶向一場海市蜃樓的追逐中。
 二、家長偏見(parenting bias):深受綜效偏見影響的企業主管,往往也會產生其他的偏見。他們如果相信企業內存在綜效的機會,就會覺得必須親自出馬。他們認定,部門單位管理者只管本身業務,又有地盤觀念,當然排斥或忽視合作機會。一位最高主管形容,部門主管最常出現「我太忙」、「不是本部門提出的案子」、「不懂我的業務就不要插手」等症候群,「要不是我一而再地湊合他們,這些人根本就互不交談。」
 相信部門主管天生抗拒相互合作的企業高層主管於是認為,必須要有「家長」的干預,綜效才能達到(家長的定義,可以是控股公司、企業總部,事業總部,或者任何督導一個以上單位的層級)。
 但是,這些假設往往錯誤百出。合作如果能為部門帶來好處,部門主管歡迎都來不及,又豈會排斥?這些部門平日與外界供應商、顧客或合資夥伴合作不斷,只要有利可圖,甚至會與競爭者攜手合作(例如,全球音樂工業的四大唱片業者經常在銷售量不多的國家,共用同一家雷射唱片工廠)。
 部門主管如果決定不要合作,通常都有正當理由:他們相信合作基本上無利可圖,或者成本太大,會得不償失。以世界食品公司為例,總部一位產品群經理打算製作一個可以通用全歐洲的系列廣告,他有他的邏輯:單一廣告可以促銷更統一的品牌形象,成本也會比製作個別國家廣告,來得便宜。而且因為由總部提供經費,他更認為此舉會受到地區經理的歡迎。
 沒想到,竟有好幾位地區經理斷然拒絕這支企業廣告,寧願自掏腰包自行製作。這位總部經理直接上告最高主管,要求通令各地不得抗命。

介入與干預

 事實上,地區經理的抗拒,並非故意作對或失去理性。他們認為,總部製作的廣告忽略了地方市場、文化與民情風俗上的差異。全歐式的廣告在德國、瑞典和丹麥等國家,根本行不通。「我們必須自己來才行,」一位德國地區的產品經理堅持,「因為總部的廣告訴求,對於我們的經銷通路和目標顧客來說,並不適合。」
 企業總部主管在家長的偏見下,往往漠視地方的反彈,過度干預的結果,造成的傷害多過實際助益。當然,企業總部有時的確有必要出面,促進部門或單位之間的合作(例如,讓某些部門在技術上與營運上的創新,順利傳布到其他部門去)。但即使如此,仍然應該將干預減到最低。
 三、技能偏見(skills bias):主張干預的企業高層主管,經常也會認為自己具備了足夠的技能,可以有效地干預,然而事實常非如此。管理高層可能缺乏達成合作所需的營運知識、私人關係、牽成能力,或者耐心。技能偏見再加上家長偏見,讓許多綜效計劃注定走上失敗。
 例如,一家大型零售集團的最高主管向來認為,只要改善全公司的運籌管理能力,就會獲得驚人的收益。眼看競爭對手紛紛採用更快、更便宜的經銷系統,他決定成立一個跨事業部門的團隊小組,來發展他所謂的「運籌上的企業核心能力」。
 由於沒有適合人選,最高主管遂指派最大事業部門的生產線經理,來擔任團隊領導人,指望他逐漸步上軌道。結果,因為他既缺乏運籌上的專門知識,溝通能力又差,嚴重影響團隊表現,整個計劃不久便告吹。
 深信「家長」必須介入,才能讓「子女」合作產生綜效的高層主管,往往會忽略技能上的差距,自尊因素更讓他們難以承認自己能力不足。 不論機會再好,任何綜效計劃如果缺乏適當能力,執行起來終究還是會失敗。而且,新技能的學習並非易事,積習已深的資深主管絕對不能低估技能更新的困難程度。與其明知能力不足卻仍強行介入,主管也許應考慮將機會放棄。
 四、一昧看好的偏見(upside bias):不論綜效計劃最後是否達成當初的目的,執行過程中常會產生某些未曾預料的後果,稱為「漏接效應」(knock-on effects)。這種效果有好有壞,例如,總部主導的綜效計劃,可能有助或有害於員工的業績責任感;可能加強或妨礙到組織的變動;可能提高或降低員工的動機與創意;還可能對於部門經理看待本身業務與角色的方式,產生好壞不一的影響。
 問題就在於,企業高層主管在評估綜效時,經常看好不看壞。這種偏見往往伴隨著綜效偏見而來:上級主管如果認為綜效萬能,就會想盡辦法證明他們是對的。再加上一般人相信,合作、分享和團隊有益於組織的進步,更加強了這種一味看好的偏見。
 事實上,合作不見得對組織有益。以一家顧問公司為例,它的資訊科技顧問與企業策略顧問兩個事業部門,決定成立一支聯合小組,負責向一家客戶推銷新的業務。一天晚上,小組成員在加班時,策略顧問群提議叫披薩進來吃,再向客戶報帳。沒想到,資訊科技顧問群顯得非常訝異,因為他們的合約上並未列入餐費可以報帳一項。兩邊進一步比對之下,資訊顧問發現,策略顧問竟然比他們多拿一半的顧問費,其他待遇也優渥許多。可是兩邊人馬卻在合力進行同樣的工作。
 「披薩風波」引發資訊顧問人馬的極度不滿,資訊與策略兩個事業部門摩擦不斷。公司為了平息風波,試圖將一部份資訊顧問轉調為策略顧問,然而這些人之中,能夠符合策略顧問評估標準的人選又太少,最後導致該公司最優秀的資訊顧問紛紛離去。

漏接效應

 由這個例子可以看出,企業高層過度相信合作的好處,以至於忽略了綜效計劃可能引發的負面漏接效應。綜效有優點也有缺點,可惜當主管一味看好的時候,往往看不見缺點。
 對付以上四種偏見最好的祕訣,就在於明瞭與訓練。企業主管承認自己對於綜效效益的高估傾向,有助於找出思考上的偏差,接著才能進一步將想法攤開,嚴格質疑自己與同仁:綜效計劃的目的究竟是什麼?效益有多大?總部介入主導有何好處?可能產生什麼反效果?
 「評估好處」——清楚表達綜效計劃的目標與效益,是作出正確綜效決策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對於綜效的類別與最終獲益,都必須盡量精確化。「分享最佳做法」、「協調客戶關係」這類整體性抽象目標應該再區分為具體、定義清楚的獲益項目,每個項目都應接受財務分析。
 以前述的世界食品公司為例,一位產品群經理對於最高主管的模糊目標,便深感挫折。因為所謂「活用國際性品牌的力量」,涵蓋項目太多,從品牌定位標準化、行銷計劃的共享到產品上市的協調等,如果不能釐清優先順序與任務,想要與各地區經理達成協議,有如雞同鴨講。
 例如,她想說服阿根廷分公司的產品經理,採用一套標準化的行銷活動,來活用國際品牌的力量,卻遭到對方反對:「這套活動在阿根廷行不通。活用國際品牌,重點必須在新產品的開發上。」

成本vs.效益

 不同市場的地區經理,對於活用國際品牌力量,往往根據本身需要,逕做不同的詮釋。最後,這位產品群經理回過頭來,仔細思考綜效的機會。
 她認為,「活用國際品牌力量」這個整體目標,可以一分為三:提高品牌的跨國知名度、降低複製成本、增加行銷知識的流通。而每個目標又可以細分為更多具體項目,例如,如果要提高品牌的跨國知名度,則在品牌定位、定價、包裝、成分與廣告等方面,可能都必須有所配合。
 這種思考對她幫助甚大,她重新與各地經理展開協議,有系統地討論每個可能的綜效活動,並且明確指出不同地區的活動區隔。目標經過細分,讓她更加了解各種活動應如何執行。例如,產品的包裝瓶形狀如果想要標準化,必須由總部明文規定。否則,各地經理往往各行其是,經濟規模便無從建立。
 但是另方面,想要鼓勵技術性知識的流通,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各國的專業技術人員之間,建立更順暢的溝通管道。用命令來推廣技術交流,結果可能適得其反。
 綜效的整體目標區分為數個主要項目之後,下一步就是評估每個項目的獲益規模。大略的估算(例如,評估計劃可能帶來的額外獲利有多少,一百萬、一千萬或一億?營收報酬率大約在○•五%、一%還是五%?)能幫助企業主管做出較理性的決策。
 單單估計財務獲益,仍然不夠,還要考慮這項綜效計劃的機會成本(特別是管理階層原本可以用在其他活動上面的時間與精力成本)。企業多半不甚了解,機會成本會在什麼時候超過獲益。
 以一家消費用品業者為例,企業總部打算將在某一國市場造成轟動的新產品,引進另外幾個國家。這些市場的地區經理強烈反對,認為其中的機會成本太大,他們原本花在其他產品上的行銷預算與管理時間,都會因此受到排擠。
 解決這類爭議的關鍵,端看新產品引進計劃的策略重要性。如果重要,獲益就可能大過機會成本。幾個地區經理與總部反覆協商,最後認定,這項引進計劃只在三個市場具有策略重要性,總部於是縮減了計劃的規模,不再要求其他市場跟進。
 即使評估結果顯示,某種綜效的獲益驚人,高層主管也不必急著投入。最好的做法是先行假設:只要有利可圖,各事業單位經理通常會自尋合作,不須總部介入。
 那麼,企業家長究竟該在何時介入才合適?當高層主管能夠:一、看出部門主管無法合作的癥結問題何在;二、說明為何他們的介入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三、證明他們擁有解決問題的必要能力之時,就是介入的時機。而這三種狀況所帶來的機會,就是所謂的家長介入機會(parenting opportunity),通常有以下四種形式:
 一、認知的機會:起因於事業部門並不明瞭綜效的潛在獲益。這種疏忽可能因為部門缺乏興趣、缺乏資訊,或者缺乏人際溝通所致。家長可以利用各種方法,幫助部門縮短這種認知上的差距,例如傳播重要資訊,或者訂定高標準的績效目標,鼓勵部門多與其他單位合作。
 一般來說,企業內的事業單位愈多,愈可能產生認知的機會。電子與電氣設備集團艾波比(ABB)在幾個主要的事業領域之下,擁有多達五千個利潤中心。光在動力轉換器這個領域,就有三十多個單位,各單位主管當然無暇掌握其他單位的狀況。因此,事業領域主管在促進資訊交流、分享最佳做法與引介主管相互認識等活動上,便扮演了重要角色。
 此外,領域主管也負責定期公布每個事業的財務與營運資訊、提供跨單位的評估比較,同時也發掘表現良好的單位,做為學習的標竿對象。
 二、評估的機會:起因於事業部門無法正確評估綜效的成本與效益。包括以往類似計劃的經驗、評估方法的缺失以及策略上優先順序的考量,都可能導致部門評估失誤。此時,家長便應該扮演修正部門想法的角色。
 舉例來說,一家跨國企業的德國分公司,對於一項自行開發出來的新產品,竟然嚴密保護,不但不願協助其他單位開發類似產品,更拒絕總部與其他單位派人參觀。原因出在,德國主管不相信法國與義大利等地主管,會給新產品適當的定價,擔心一旦價格定得過低,將嚴重打擊德國市場的獲利。最後由總部高層主管出面,向這群過分擔心的德國主管,逐項說明成本效益如何計算,並且保證每個市場的定價都會在某一水平之上。
 三、激勵的機會:起因於部門對合作缺乏熱誠。意興闌珊的狀況不一。例如,部門經理認為合作划不來,因為勢力範圍或年終獎金都有可能被人瓜分。也有可能兩個部門主管彼此厭惡,合作免談。對於企業主管來說,清除這些妨礙合作意願的路障,可能是最困難,但也最有價值的角色之一。
 一家企業的最高主管花了五年時間,試圖要讓北美和歐洲兩地的主管合作。北美主管是個管理作風開放的年輕美國女性,歐洲主管卻是個拘謹而按部就班的傳統英國男性。兩人私下都覬覦全球主管的職位,卻又公開表示業務上沒有合作的需要。最高主管幾次想要讓兩方合作,結果都以爭吵收場。最後大家長耐心盡失,乾脆將兩人開除,換上兩個處得來的新主管,果然合作順利。
 四、執行的機會:起因於部門經理因為缺乏能力、人力或其他資源,以致無法執行綜效計劃。
 歐洲一家化學公司旗下的幾個事業部門,計劃在新加坡合作設立一個亞太辦事處,目的在改善新市場的銷售成效。然而,因為事業部門找不到合適人選來主持辦事處,後來指派的人選既沒有良好的當地關係,又缺乏發掘客戶的能力,計劃終告失敗。當初,企業總部如果及時介入,提供適合的主管人選並加以輔導的話,成功的機率必定大增。
 慎思家長介入機會的本質,以及家長需要扮演的角色,可以幫助企業主管找出合理的介入方式。對於追求綜效的企業高層主管來說,能夠利用上述幾種修練,學習找出家長介入機會,便是最有價值的收穫。要注意的是,如果不能找出任何家長介入的機會,高層最好還是不要介入。
 當潛在的綜效效益很可觀、家長介入機會很明顯、需要的能力很充分時,是否就可以展開綜效計劃行動?
 不是。還有最後一項修練:留意綜效計劃可能造成的任何間接傷害。由於追求綜效,難免會牽動企業內部兩種最敏感的關係——事業部門之間,以及部門與總部之間的關係,因此將對企業的組織與策略,帶來深遠影響,企業主管絕對不能忽視。
 某些綜效行動會讓產品線經理與員工對公司產生誤解,損傷總部的信用。例如,有一家企業為了讓各事業部門之間,產生行銷的綜效,成立了協調小組。但是看在事業部門之下的各單位經理眼中,無異與最高主管當初鼓勵各單位提高自主性的目標背道而馳,協調小組也被他們視為中央重新掌權的象徵。實際上,公司的核心策略仍舊是授權各單位自主負責,綜效行動只是降低成本的手段。
 綜效行動會帶來哪些意想不到的後果,誰也無法準確預測。不過,管理者如果能夠理解,事業單位之間的合作可能有利也可能有害,看待潛在綜效的角度將會更客觀、更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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