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本是歐美自一九五○年代以來就已開始蓬勃發展的金融業務之一。今天在歐美等先進國家,信用卡幾乎已是「必需品」之一,無卡之人,連租車都有困難。但在我國,信用卡業務不僅是妾身未明、紅顏薄命,且其前途極為坎坷。
我國之有信用卡,是在七、八年前,由中國及泰國兩家信託投資公司開辦,業務進展相當順利,在發卡公司、特約商店與持卡人這三角關係間,大抵上亦均相安無事。只是,由信託公司發卡,妾身未明。因為,遍查銀行法第一百零一條有關信託公司經營之業務,共有十七項,並無信用卡業務這一項。有關當局似乎亦未針對此點積極糾正。身份雖然未明,仍在安定的環境中逐漸長大。
塑膠貨幣的命運
國內信用卡命運的變化,起自民國六十六、七年間,海外經濟學人蔣碩傑博士指出,信用卡這種「塑膠貨幣」(plastic money),具有膨脹信用的性質,應予有效管制。於是,財政部於六十七年指示銀行同業組成專案小組,研究國內辦理信用卡的可行性,結果認為為避免其信用膨脹的性質,建議改為「簽帳卡」,並由各銀行聯合辦理。自此,信託公司信用卡的命運急轉直下,財政部於六十八年一月下令凍結其發卡數量,不准增發新卡。七十年八月,財政部提出以民營公司組織型態設立聯合簽帳卡公司的構想,其股東則有公民營金融機構不下十五家之多。信用卡遂由信託公司的「雙頭獨佔」演變為簽帳卡的聯合獨佔。金融自由化及金融競爭這些金融改革的目標,在聯合簽帳卡的推動方面很難體會出來。
其實,信用卡就是信用卡,其精彩處就在於先消費、後付款。變為簽帳卡後,必須先有存款才能消費,其精彩處盡失矣,簽帳卡如果准予透支,則又與信用卡無異,結果只是玩名字遊戲而已。
還其本來面目
國內的信用卡,約有三分之一是在餐廳使用。即使無卡,簽帳消費的情形早已普遍,這種方式和信用卡一樣具有膨脹性質,即使把信用卡變成簽帳卡,餐廳仍將繼續沿用免卡簽帳,其信用擴張的性質依然不變。除非下令禁止無卡簽帳,仍行不通。所以,信用卡的推廣使用事實上是提高了信用交易的效率,保障了信用交易的安全。
十月初,省議員對於省屬七家投資聯合簽帳卡公司的預算,尚有意見,並未完全同意。到了十月中旬,聯合簽帳卡公司的構想又被經建會推翻了。信用卡命運之坎坷由此可見。
不過,信用卡的前途歸該有個歸宿。筆者建議:還其本來面目,仍稱信用卡,在嚴密的管理之下,開放信用卡公司的申請與設立,但基於金融競爭的原理,不要聯合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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