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尼奇也是財富自由的粉絲。他指出,財富自由最簡單的定義就是存到足夠的錢,讓你不必再工作,財務獨立,然後在65歲以前退休。至於具體上怎麼操作,每個人都不一樣,有些人會採用50/30/20預算法則,例如把50%薪資拿去做必要花費,30%做非必要消費,20%存起來,也有人拼命投資。
實際上要不要錢夠了就退休,還是要繼續工作,也因人而異。有些人財務自由了也沒有要退休,有些人則把90%薪水存起來然後30歲就引退。
這都沒有對錯,不論如何,財富自由都不是壞事。不過帕尼奇提醒,小心不要落入3個陷阱:
1. 現在犧牲太多
FIRE運動一個核心策略就是增加存錢速度,不管你是存更多錢還是賺更多錢都行。這不是壞事,但有些人太過省吃儉用,因而過得比較不開心。省下你眼中的非必要花費當然有幫助,但花錢在你認為有價值的東西上也不是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