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的人都以為求助惹人厭,助人才是惹人愛,這麼想真是大錯特錯。事實上,人對於接受幫助,感受往往很複雜,有時甚至對助人者會有怨懟,那是一種混合尷尬與自責的心情;畢竟,沒有他人相助就做不到,這點實在很討厭。但另一方面,助人者卻能讓自己對求助者的觀點維持一致,一旦幫了忙,通常會更喜歡自己幫助的對象,而非討厭。
早在一九六○年代,心理學家強‧傑柯〈Jon Jecker〉與大衛‧ 藍迪〈David Landy〉就做過一個研究,解釋了這個現象;這也是我個人最喜歡的研究之一。
實驗主持者「波依德先生」,迎接前來實驗室的大學生,告訴他們等會兒要回答問題,每答對一題就有獎金。波依德先生刻意不表現出特別和善的樣子,說話語調呆板冷淡,避免顯露任何一絲友善的舉動,他的態度很明顯︰「注意聽,我不希望等一下還得重複。」
答題後〈題目有設計過,讓學生全部答對〉,進行三組測試:
•三分之一的受試者在拿到獎金後,被要求填寫問卷,問卷包含以下問題:「你覺得波依德先生這個人怎麼樣?」〈這是對照組〉
•三分之一的受試者在拿到獎金後,祕書攔下他們,並解釋心理學系其實需要拿回這筆錢。幾乎所有的受試者都同意繳回獎金。然後,他們填寫了同一份問卷。
•最後三分之一的受試者在拿到獎金後,波依德先生親自找他們,提出請求:「不知道你能不能幫我一個忙,實驗的基金已經用罄,我是自掏腰包來完成這個實驗,你會介意把贏來的獎金繳回嗎? 就當是幫我一個忙。」同樣的,幾乎所有受試者都同意。然後填寫了問卷。
那麼,大家對於波依德先生的好感度有多高呢? 用一到十二分的量表來看,對照組〈可留著獎金那一組〉給波依德先生的平均分數是4.8。因心理學系需要而把獎金繳回的組別,喜歡他的程度更低,只給了4分。但受到波依德先生親自請託而幫忙的那一組〈也就是為了幫忙他才把獎金繳回〉,卻給了他7.6分。
其他研究版本則顯示,這個效應的大小取決於獎金的多寡;也就是,受試者還給波依德先生的錢愈多,他們就愈喜歡他。
換句話說,幫爛人一個忙,會讓他看起來沒那麼爛,而幫爛人一個大忙,則會讓他漸漸看起來像個好人。
多虧了認知失調,你為某人付出愈多,某人就必須變得更好,否則你就會覺得超級不對勁了。
害怕開口求助會惹人討厭?這其實毫無根據。當別人給予你幫助、讚美、支援或禮物時,即使你不需要或是出於自尊心想拒絕,你都應該認真思考一下:不妨大方接受,別人可能因此更喜歡你。
給予的力量
有一小群人總是在付出,根據華頓商學院教授亞當‧格蘭特(Adam Grant)多年的研究統計,這群人約占人口的20%。給予者(givers)經常慷慨助人,似乎不會停止,也不會多想要得到什麼回報。
他們似乎寧可付出多於回報。在格蘭特的研究中,他們和互利者(matchers)截然不同,互利者講究公平,或多或少保持施與受的平衡,而索取者(takers)則恰如其名,基本上是予取予求的爛人。
給予者在任何產業(從軟體工程師、風險投資人到眼鏡行銷售員),都是最成功、卻也是最不成功的一群人。最不成功是因為他們總是在幫助別人,搞得自己筋疲力竭,也沒有花足夠的時間完成自己的目標。
但能夠找到平衡的給予者,卻能因給予而大大受惠。他們擁有豐碩又深入的人脈網絡與支援,對周遭的人有深遠的影響力。他們能贏,不是因為擊敗他人,而是像掀起浪潮一般,開創情勢拉抬每個人的船。他們過得充實,活得有意義、有目標。
我不是個給予者。對於格蘭特研究中,那些成就不凡的給予者的故事,有半數我都有類似反應:「哇,真是了不起。」但不管我多努力嘗試,都無法說服自己做到他們做的事。
這世上有80%的人跟我一樣不是給予者,但即使對我們這些有點自私的人來說,付出仍會比不付出快樂得多。為什麼呢?以下會具體檢視,付出如何讓給予者和我們大多數的人感覺良好。
賺到好心情
給予他人幫助有個最實在的好處,就是能夠振奮精神。心理學家談到利社會的行為會散發一種溫暖光環,在救濟站發送食物、在動物收容所遛狗、在貧民區為高風險孩童做課後輔導的人,他們臉上就散發出這種光芒。
不一定要幫大忙,才會讓人心情大好,日常生活中,有許多不費什麼力就能做到的小給予,比如為推娃娃車的媽媽開門、告訴陌生人手套掉了等等,也同樣可以讓人感受到內心溫暖,頭上有光環。
有時,我們幫助他人,是為了讓自己的步伐變輕快些。但有時,人會刻意去幫忙,與其說是想賺到好心情,不如說是想修復壞心情。提出以退為進和得寸進尺法的影響力大師席爾迪尼認為,消除負面情緒是利他行為的主要驅動力。
席爾迪尼與葛洛莉雅‧瑪努西亞(Gloria Manuncia)、唐諾‧鮑曼(Donald Baumann)做了一個研究,巧妙闡述了這點。受試者進入實驗室,研究者告知他們會服用一顆記憶藥丸,百分之百安全且藥效快速。
研究人員告訴一半的受試者,這顆記憶藥丸有種奇怪的副作用,會保存受試者服藥當下的情緒,延續大約三十分鐘。如果受試者在服藥時是開心的,那麼不管發生什麼事,之後的三十分鐘都會感到開心。
受試者在服用(安慰劑)藥丸後,研究人員馬上請他們想想非常悲傷或非常開心的回憶,他們的情緒因而出現變化。持續五到十分鐘之後,受試者離開實驗室,一位喬裝成捐血車志工的研究人員走上前來,詢問受試者是否願意幫助捐血中心,撥打一到十通不等的電話,給固定捐血者。
研究結果,再次印證助人能夠提振情緒。被迫經歷悲傷回憶的人,比起在回憶小徑上開心走一遭的人,更願意提供協助(也就是打了比較多通電話),但前提是他們認為自己可以進入更好的情緒。那些被告知記憶藥丸效果,認為自己接下來二十到二十五分鐘內,都會困在難過情緒的悲傷受試者,比起那些處於快樂情緒的受試者,實際上提供的協助明顯少了很多。
讓身邊的人幸福,是人生最大價值
付出愈多,人生就愈有意義,也愈有成就感。知名耶誕經典名片「美滿人生」(It’s a Wonderful Life)就是以此為前提的故事。
研究指出,參加慈善團體或參與志工服務的人,不論是生活滿意度、身體健康或是自尊心都比較高。他們確實感受較佳、氣色較好,也比較喜歡自己。但同樣的,付出不論大小,都能夠擁有這些好處。簡單的小事,如為陌生人帶路或排隊時禮讓他人,都能夠增加幸福感。如果你想要提升生活品質,也不妨試試花錢在他人身上。
金錢買不到快樂嗎?研究證實,人只要錢夠用,可以滿足基本需求,那麼財富增加對於幸福感的影響並不大。然而,心理學家伊莉莎白‧ 鄧恩(Elizabeth Dunn)發現,這主要是因為人沒有將錢花在正確的事物上。金錢使用得當,就可增加幸福感,也就是「把錢花在你以外的人身上」。
比方說,鄧恩和她的同事勞拉‧阿克寧(Lara Aknin)、麥可‧諾頓(Michael Norton),請六百多位美國人表明其月薪、快樂指數、每個月花在自己身上的金額(帳單、開銷、買給自己的禮物),以及花在他人身上的金額(買禮物給他人及捐給慈善機構的錢)。結果發現,個人消費與快樂完全無關,但利社會的開銷(花在他人身上的錢)確實能創造更大的幸福感。
在另一個研究中,鄧恩與同事追蹤十六位收到公司分紅的員工幸福感變化,發現花較多獎金在他人身上的員工,在接下來六至八週感受到較多快樂,而且怎麼花錢比花多少錢對快樂的影響更大。
在最後的研究中,他們給受試者五美元或二十美元,指示他們可以買禮物給自己,或是買禮物給他人,或捐給慈善機構。同樣的,那些把錢花在別人身上的人感受到最多的快樂,而且跟金額多少無關。
為什麼要知道這些? 儘管從研究來看,如果我們多幫助他人,很明顯的心靈會感到更富足,但我並不是要你變成一個給予者,而是要讓你對於求助這件事覺得自在。別人幫了你之後,會更喜歡你,而非討厭你。
現在,你知道給人機會協助你,能提供對方實質且持久的好處。甚至可以說,不求助是種自私的行為,因為會剝奪他人提升幸福的機會。
如何讓人願意幫助你?
•接受幫助往往讓人五味雜陳,我們以為求助惹人厭,或彰顯了個人能力不足。但研究顯示,助人者在助人後,會更喜歡受助對象。
•幫助他人給助人者帶來許多好處,可以提振正面情緒,讓人面色紅潤,而且能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友善美好。
•開口求助時,不自在、繞圈子反而會有反效果。求助得體,能開創機會,讓助人者對自己和對求助者都感覺更良好。
本文摘自天下雜誌出版《好好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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